定義
考古學術語。在土坑豎穴墓接近墓底的四壁台階,叫做二層台。如系挖墓時預留的台階,叫做生土二層台;如系下棺後另行夯築的台階,叫做熟土二層台。二層台常用於存放隨葬品,甚至埋葬殉葬人。
作用
二層台是指在墓穴底部放置葬具後邊壁充填熟土形成的高於墓底的較規整台子,或直接在墓室中央挖出一個較規整矩形(長方形)的容納屍體的坑而形成的邊壁台子。前者習稱為熟土二層台,其大多與放置葬具有關,後者稱為生土二層台,有的有葬具,有的沒有。此兩種二層台的形成,其作用主要是便於擺放隨葬品。凡帶葬具的二層台,其長寬與高度大致受棺槨大小制約,而沒有葬具的二層台,其長寬高度則主要受屍骨占地面積和高度影響。中國墓坑內設定二層台的習俗,迄今所知可上溯到仰韶文化時期,陝西寶雞北首嶺、河南洛陽王灣等仰韶文化墓地中,已出現在長方豎穴土坑單身葬墓中設定二層台,陝西華縣元君廟仰韶文化墓地,則發現在二次合葬墓中設定二層台的現象。山東大汶口墓地、鄒縣野店、兗州西吳寺、膠縣三里河等屬大汶口、龍山時期的墓葬,都分別發現有較多的二層台墓例,說明二層台的套用在當時的山東地區已十分普遍,尤其是在一些中、大型的帶棺或槨墓中,設定二層台已成為定製。以二里頭文化為代表的相當於夏紀年的考古遺址中,也流行著墓內築二層台的習俗,商代則是二層台設定最流行、最泛濫的時期,幾乎在所有帶隨葬品的大、中、小型墓中,都發現二層台的設定,商人一般習慣將隨葬品和祭奠物(包括人、獸等)擺放在二層台上。西周時期也基本上繼承了商朝的這種墓葬遺風。
位置
二層台:安置於鑽台上方某個高度的平台,用於橫向支撐所排放的鑽桿的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