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體總會原稱“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簡稱“全國體協會”,於1924年8月24日成立。是中華民國全國性體育運動的領導組織,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的領導單位,負責國內運動推廣與區域性運動會等賽事。以推展全民體育、發揚業餘運動精神、提高運動技術水平、加強國際體育聯繫與活動為宗旨。1931年被國際奧委會承認為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於1973年改組,改稱為“中華民國體育協進會”,分立出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並由個人會員制改為團體會員制。

簡介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體總會原稱“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簡稱“全國體協會”,於1924年8月24日成立。是中華民國全國性體育運動的領導組織,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的領導單位,負責國內運動推廣與區域性運動會等賽事。以推展全民體育、發揚業餘運動精神、提高運動技術水平、加強國際體育聯繫與活動為宗旨。1931年被國際奧委會承認為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於1973年改組,改稱為“中華民國體育協進會”,分立出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並由個人會員制改為團體會員制。

組織歷史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會員合影

中華全國體協會的成立,源自在武昌舉辦的第三屆全國運動會,實際負責籌備的是漢口青年會體育部主任郝更生、武昌青年會總幹事宋如海武昌中華大學校長陳時,及武昌某國小校長黃芷端等四人。他們克服一切困難,創造“奇蹟”,使大會舉辦成功。由於該運動會匯集全國體育界領導人士,以統籌推進全民體育,舉辦全國性的運動會,進而參加國際競技活動,推選八名籌備委員成立了籌備機構。1924年,中華教育改進社在南京舉行第三次年會時,召開全國代表會,成立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

另有學者指出,全國體協會的成立日期,為1910年10月18日由唐紹儀、伍廷芳、王正廷、張伯苓等發起成立“全國學校區分隊第一次體育同盟會”,當時因應在南京舉行的第一屆全國運動會成立的體育機構,參加首屆全運會的有華南、華北、武漢、吳寧、上海五單位參加,這也是“中國第一屆全國運動會”的原始名稱,其籌備會的組織被視為是中國一個全國性的體育團體,也是當時中國全國性體育組織的的雛形。

組織發展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委員會

1922年4月3日成立“中華業餘運動聯合會”,機構的英語名稱為“China National Amateur Athletic Federation”, 中華業餘運動聯合會1922年在法國巴黎舉行的國際奧委會第21屆年會獲得承認即代表“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至此,“中華業餘運動聯合會”成為中國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全國性體育組織性機構,中華業餘運動聯合會”和“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均由中國外交部長王正廷兼任。

1924年7月,“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正式成立,並取代原有之“中華業餘運動聯合會”一切職能,對外代表“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機構的英語名稱繼續使用“China National Amateur Athletic Federation”,兩會主席均由王正廷擔任。

1936年第十一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在德國柏林舉行,全國體協會發起組織了一個“中國體育考察團”奧運代表團前往觀摩,同行的還有一個“國術表演團”。代表團及國術表演團共有七十八人,由王正廷任總領隊。而後抗戰爆發,政府西遷重慶,全國體協會亦隨政府西遷,幾年來體育協會沒有實際負責人,會務停頓。1941年在重慶夫子池新運模範區135號辦公,並於5月向社會部備案,批准為社會團體。抗戰勝利後,全國體協會遷回南京。1947年在北京、天津、上海、廣州等地建立了十多個分會,並在南京建國路七號覓得會所辦公。

組織播遷

1949年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副秘書長

中國內戰爭結束,中華民國政府戰敗,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隨政府撤退到台灣。代表中國的國際奧委會的席位問題,兩岸問題、“兩個中國問題”在體育方面成為敏感話題。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分別成立民間運動團體:中華全國體育總會(All-China Sports Federation,ACSF)及政府運動機構國家體育總局。在1979年10月,國際奧委會執委會於名古屋會議決議,將中國的國際奧委會席位歸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

全國體協會遷至台北後,會務停頓近兩年,之後其會址遷移不定。1954年全國體協會籌備參加第二屆亞洲運動會,並在亞運會後首先成立中華全國籃球委員會,聘請空軍總司令周至柔擔任主任委員,組隊參加第二屆世界盃籃球錦標賽。之後全國體協會籌備參加1960年第八屆冬季奧運會及第十七屆羅馬奧運會。該屆奧運會因國際奧運會硬性規定必須以台灣或褔爾摩莎名稱參加,所以代表團於開幕典禮持“抗議下”英文字樣白布出場。奧運田徑選手楊傳廣在十項鐵人獲得銀牌,成為首位獲得奧運獎牌的中華民國運動員。而冬季奧運會雖獲美國支持,但是因需先申請加入國際滑雪總會和國際滑冰總會為會員,又受政治影響未能及時獲準,致未能正式參加比賽。

楊森接任理事長,由於當時是中華全國射擊委員會主任委員,因此全國體協會得以搬到在台北市水源路新店溪畔的全國射擊委員會辦公。1962年集訓以參加第四屆亞洲運動會,曾洽借台灣大學體育館辦公。但後來印尼阻止中華民國及以色列參加,致未能赴會。之後全國體協會又遷回水源路。後來台北市政府推行防洪計畫工程,要建設堤防,全國射擊委員會樓房在堤防外,只好拆除。

第十八屆東京奧運會即將舉行,楊森為了尋找固定的辦公處所以便利照顧選手,最後台北美國學校將舊校舍借給使用,全國體協會於1964年8月16日遷入,至此有固定會址。楊森整頓會所後將沒有會所的運動委員會遷入。由於原址土地屬於國有財產局,同年租約到期後變成了違章建築,至此面臨搬遷問題。楊森希望能有適合場地搬遷,或是直接將該地買下,但皆未果。而後辦公室發生不少災難,先是因為火災,將體協會辦公室、陳列室及許多寶貴的資料燒毀。隔年艾爾西颱風與芙勞西颱風分別來襲,把辦公室的屋項吹垮,到處漏水。而後在經過工商界人士捐款之下,依照政府規定,違章建築不可以加大的原則下,改建成平頂房屋,繼續辦公。

1968年參加第十九屆墨西哥奧運會時,國際奧委會將台灣的名稱,改為中華民國。在這次奧運會上,田徑女傑紀政,參加八十米跨欄,以十秒四打破了奧運會紀錄,並贏得銅牌,成為第二位獲得奧運獎牌的中華民國運動員。

組織領導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舞蹈協會表演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第一屆董事選出十五人,公推名譽會長張伯苓,主席董事王正廷,並聘沉嗣良為名譽主任幹事,蔣湘青為幹事,當時因經費無著,先借上海申報館為會址。民國十四年五月籌備參加第七屆遠東運動會,又改借聖約翰大學辦公。

根據當時體育協會章程,每兩年召開全國代表大會改選,但因受時局影響,多年未能照辦。民國二十二年十月十日第五屆全國運動會在南京舉行,歸於中央政府主辦。十四日體育協會召開第二次全體代表大會,根據民國二十八年八月三十日常務董事會的決定,產生代表,按照全國運動會辦法,以省、市、特別區及華僑體育團體為單位,出席代表三十二人,修訂會章,改選新董事九人,張伯苓當選會長,王正廷為主席董事、沉嗣良為名譽主任幹事,其餘董事有袁敦禮、郝更生、高梓、吳蘊瑞、馬約翰等。

民國二十三年六月,體育協會借用美國洛氏基金會法租界運動場會所期滿,改租申園足球場辦公。民國二十四七月租約又滿,因西人足球會組織解散,體育協會獨資租用申園,又改造跑道及籃球館等,雖然不及法租界的場面,但在地價很高的上海市,已是難能可貴了。

第六屆全國運動會於民國二十四年十月十日至二十日在上海舉行,體育會在十一日召開第三次全體代表大會,根據第二次修訂的會章,將會長名義取消,主任幹事改為總幹事,董事名額增為十五名,當選主要負責人仍為張伯苓、王正廷、沉嗣良。

民國二十五年第十一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在德國柏林舉行,體育協會發起組織了一個“中國體育考察團”隨奧運代表團前往觀摩,同行的還有一個“國術表演團”。代表團及國術表演團共有七十八人,由王正廷任總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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