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1、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國務院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負責組織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協調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國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督促檢查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2、綜合監督管理全國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綜合性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發布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研究擬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規程,並組織實施。負責職責範圍內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
3、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按照分級、屬地原則,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業務指導;
4、負責發布全國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國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特大和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6、指導、協調全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全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8、負責監督管理中央管理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9、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組織機構職責
辦公廳(國際合作司、財務司)
主要職責
擬訂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文電、信息、保密、檔案、信訪等工作;承擔體制改革、機構編制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國際交流與合作,承擔有關外事管理工作;承擔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綜合協調工作。
政策法規司
主要職責
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草案;組織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擬訂安全生產重大政策;發布全國安全生產信息;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規劃科技司
主要職責
織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規定許可權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綜合協調建設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有關工作;承擔國家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統計司)
主要職責:
擬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和信息統計的規章、規程、標準;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提出全國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綜合管理全國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承擔應急值守、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和特別重大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
安全監督管理一司
主要職責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大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井關閉工作;承擔海上石油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特別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安全監督管理二司
主要職責
按照規定,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
安全監督管理三司
主要職責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承擔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經營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名錄編制和國內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大型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安全監督管理四司
主要職責
依法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大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參與相關行業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司
主要職責: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章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人事司
主要職責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勞動工資等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及註冊管理工作;指導全國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有關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承擔國家安全生產監察專員日常管理工作。國家安全生產監察專員負責組織協調或參加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機關黨委
主要職責 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局
主要職能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駐總局紀檢組、監察局
主要職責
一、監督檢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和全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系統、全國煤礦安全監察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務院決定、命令的情況。
二、監督檢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
三、經中央紀委監察部批准,初步核實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參與調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調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機關、全國煤礦安全監察系統司局級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四、協助總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機關、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機關、全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系統、全國煤礦安全監察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督促、協調駐在部門研究、制定本系統預防和治理腐敗的規章、制度和措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受理對管轄範圍內的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控告、檢舉和申訴。
六、參加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組織的重大執法活動,參加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圍繞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中心任務,開展執法監督工作。
七、承辦中央紀委監察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煤礦安監局辦公室
主要職責
擬訂機關工作規則和工作制度;承擔機關公文管理、政務信息、機要保密工作;協調機關人事、財務、外事等相關工作。
煤礦安監局安全監察司
主要職責
依法監察煤礦企業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組織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承擔對重大煤炭建設項目的安全核准工作;指導和監督煤礦整頓關閉工作;檢查指導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煤礦安監局事故調查司
主要職責
依法組織指導煤礦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職責分工,擬訂煤礦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執法規章和標準;監督檢查煤礦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監督煤礦安全生產執法行為;承辦相關行政複議;指導監督煤礦事故與職業危害統計分析及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發布煤礦安全生產信息;承擔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專員日常管理工作。
煤礦安監局科技裝備司
主要職責
參與起草煤礦安全生產、安全監察有關法律法規草案;擬定煤礦安全生產規劃、規章、規程、標準;指導和組織擬訂煤炭行業規範和標準;組織煤礦安全生產科研及科技成果推廣工作;組織監察煤礦設備、材料、儀器儀表安全;審核國有重點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項目。
煤礦安監局行業安全基礎管理指導司
主要職責
指導和監督煤炭企業安全基礎管理、安全標準化工作;指導和監督煤炭企業建立並落實安全隱患排查、報告和治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地方煤炭行業管理部門開展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依法監督檢查中央管理的煤炭企業和為煤礦服務的(煤礦礦井建設施工、煤炭洗選等)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和管理煤礦有關資格證的考核頒發工作並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相關安全培訓工作。
歷任總局局長
李毅中(2005.02-2008.03)
王君(2008.03-2008.11)
駱琳(2008.12-2012.05)
楊棟樑(2012.05-2015.08)(落馬)
楊煥寧(2015.10-2017.07)(落馬)
王玉普(2017.09-2018.03)(併入應急管理部)
組織結構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 辦公廳(國際合作司、財務司) | 政策法規司 | 規劃科技司 |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統計司) |
安全監督管理一司(海洋石油作業安全辦公室) | 安全監督管理二司 | 安全監督管理三司 | 安全監督管理四司 | 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司 |
人事司(國家安全生產監察專員辦公室) | 機關黨委 | 離退休幹部局 | 駐總局紀檢組、監察局 |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
煤礦安監局安全監察司 | 煤礦安監局事故調查司 | 煤礦安監局科技裝備司 | 煤礦安監局行業安全基礎管理指導司 |
法律法規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2-01-06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8-1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12-29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09-2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礦山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7-03-26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2007-03-19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2006-07-26
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1996-12-01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2008-06-27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2006-06-30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2005-03-02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2004-10-28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04-10-28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2004-03-04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2002-12-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1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2001-12-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二)2001-09-04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1999-12-30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1997-07-09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1997-04-10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1996-03-17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1992-11-07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修正)1986-03-19[18]
行政法規
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2011-12-02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國務院高速鐵路安全大檢查通知2011-08-13
國務院第599號令: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2011-07-15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意見2011-07-14
國務院令第591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12月1日起施行2011-03-12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強降雪防範應對工作的通知2009-11-13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09〕59號)2009-10-22
國辦調整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部際聯席會議組成2009-05-26
國務院關於修改《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49號)2009-02-07
國令第53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實施條例2008-09-19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2008-09-16
國辦發關於施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08-04-30
國務院令第501號: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2007-07-20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07-04-20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06-07-27
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2006-07-26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006-07-26
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2006-07-26
國務院令第455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2006-01-25
《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5號)2005-10-2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2005-09-06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2005-07-25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2005-03-30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2005-03-30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2005-03-30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2004-12-01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2004-10-28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2004-10-28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2004-10-28
塵肺病防治條例2004-10-28
部門規章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6號)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信息公開辦法2012-09-28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5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12-08-03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3號)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2012-07-11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4號)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2012-07-11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2012-07-04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2號)煤礦安全培訓規定2012-06-07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1號)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12-04-27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0號)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12-04-27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8號)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2012-04-27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2012-04-27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2012-04-27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2012-01-30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4號)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2012-01-19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3號)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2012-01-17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2011-09-20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2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修改《〈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
調查處理條例〉罰款處罰暫行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 2011-09-06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2011-09-06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9號)小型露天採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2011-05-31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8號)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2011-05-31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7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修改《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編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條款的決定2011-03-04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6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10-12-24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5號)金屬與非金屬礦產資源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規定2010-12-24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4號)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領導帶班下井及監督檢查暫行規定2010-10-15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3號)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2010-09-10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2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廢止《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管理辦法》等6件部門規章的決定2010-08-07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1號)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規則2010-07-27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2010-06-04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9號)關於修改《煤礦安全規程》部分條款的決定2010-01-26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8號)煤礦防治水規定2009-11-06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7號)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2009-09-11
安全標準
煤礦水中硫酸根離子的測定2011-11-25
煤礦水硬度的測定方法2011-11-25
煤礦水鹼度的測定2011-11-25
煤礦水中總鉻的測定方法2011-11-25
煤基腐植酸技術條件2011-11-25
煤礦水中六價鉻的測定方法2011-11-25
煤炭堆密度小容器的測定方法2011-11-25
煤礦水中正磷酸鹽磷的測定方法2011-11-25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11項安全生產行業標準目錄)2012-03-31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6號)煤層氣地面開採安全規程(試行)2012-03-06
煤系高嶺岩三氧化二鋁浸出率測定方法2011-11-25
礦燈第1部分:通用要求2011-11-25
礦燈第2部分KS:型礦燈2011-11-25
礦燈第3部分:KJ型礦燈2011-11-25
礦燈第4部分:KL型礦燈2011-11-25
煤礦井筒裝備防腐蝕技術規範2011-11-25
煤礦床水文地質勘查工程質量標準2011-11-25
煤田鑽探金剛石取心鑽頭2011-11-25
液壓支架立柱、千斤頂密封件第1部分:分類2011-11-25
液壓支架立柱、千斤頂密封件第2部分:溝槽型式、尺寸和公差2011-11-25
煤礦水中總磷的測定方法2011-11-25
液壓支架乳化油、濃縮油及其高含水液壓液2011-11-25
煤炭堆密度大容器的測定方法2011-11-25
鏡質體反射率的煤化程度分級2011-11-25
煤礦水中水解性磷酸鹽磷的測定方法2011-11-25
煤的等溫吸附試驗中平衡水分的測定方法2011-11-25
選煤廠濃縮設備工藝效果評價方法2011-11-25
粉狀活性炭濕法粒度分布的測定方法2011-11-25
煤的鏡質組含量分級2011-11-25
煤的殼質組含量分級2011-11-25
主管雜誌
《勞動保護》雜誌是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主管並重點扶持的國家級安全生產類期刊。創刊於1953年,是目前我國安全生產領域歷史最長、影響最廣泛、發行量最大的期刊。2002年,《勞動保護》雜誌被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評為第二屆期刊獎百種重點期刊,是全國幾十中安全生產類報刊中唯一獲國家期刊獎的期刊。
《勞動保護》以保護勞動者安全健康,保障企業安全生產力為辦刊宗旨。宣傳黨和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傳遞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及相關政府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推廣政府安全生產監管及安全文化。她是各級各類安全生產管理幹部的安全生產工作政策專刊,領導智慧專刊,科技知識專刊。
直屬高校
華北科技學院是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唯一直屬的高等學校。學校坐落於京東燕郊,面向全國招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和安全工程領域研究生。學校開設有本科專業及相關專科專業,涉及工學、理學、文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教育學等七大學科門,以全日制本科教育為主,研究生教育、專科教育、成人學歷教育、安全培訓、函授教育並存的多學科、多層次、多形式的辦學體系。
共建高校
中國礦業大學
國家安監總局與教育部協定共建(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中國礦業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2009年10月18日,中國礦業大學在南湖校區隆重舉行建校100周年慶祝大會,慶祝大會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簽署了共建中國礦業大學的協定,協定中指出,共建旨在加快中國礦業大學改革和發展的步伐,使中國礦業大學的教育質量、學術水平和整體辦學實力得到顯著提高,早日把中國礦業大學建成國內一流,在能源、資源和安全工程領域具有重要國際影響、特色鮮明的多科性高水平大學,更好的為國家發展戰略、特別是安全生產事業和煤炭工業發展服務,更好地為國家和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河南理工大學
2011年6月16日,河南省政府、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共建河南理工大學協定簽字儀式在鄭州國際會展中心舉行。為進一步加快河南理工大學的改革與發展,充分發揮該校礦業與安全工程學科的優勢和作用,更好地為安全生產和煤炭工業發展服務,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同意與河南省政府簽署協定共建河南理工大學。
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長郭庚茂、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駱琳分別代表河南省人民政府、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簽署了共建協定。副省長徐濟超、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孫華山在儀式上發表熱情洋溢的講話。儀式由副省長陳雪楓主持。
學校名譽校長、原地礦部部長朱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總工程師黃毅,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書記、河南省教育廳廳長王艷玲,河南理工大學黨委書記王少安、校長鄒友峰在主席台就坐。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介新,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主任李萬疆,國家安全生產監察專員朱義長,河南省人民政府科技廳廳長賈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人事司副司長李生盛,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徐衣顯,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張國輝,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牛森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副主任鄭景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袁其法,省教育廳副廳長訾新建,省財政廳副廳長魯玉,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副廳長李西斌,省政府辦公廳七處處長張發成等領導出席儀式,學校黨政領導、師生代表130餘人共同見證了簽字儀式。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2012年8月18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遼寧省人民政府共建遼寧工程技術大學簽字儀式在葫蘆島舉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孫華山、遼寧省副省長陳超英分別代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遼寧省人民政府簽署了共建協定。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遼寧省人民政府共建遼寧工程技術大學簽字儀式在遼寧省葫蘆島市舉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孫華山、遼寧省副省長陳超英分別代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遼寧省人民政府簽署了共建協定並講話。
孫華山在講話中指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遼寧省人民政府決定共建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把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打造成安全科技協同創新和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充分發揮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安全生產特別是煤礦安全生產領域的人才和科技優勢,對於落實安全生產人才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科技興安”、“人才強安”戰略,促進安全生產科技進步和人才培養,實現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好轉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和長遠意義。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遼寧工程技術大學的改革、建設和發展,支持學校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以及工程中心建設,支持學校開展各類安全教育培訓,組織、指導有關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與學校開展產學研合作,努力為學校加快發展、在全國安全生產領域發揮更大的作用,創造更好的條件,給予更多的支持。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從以下幾個方面支持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建設成為國家安全生產人才培養、安全科技協同創新與安全培訓的重要基地。一是支持學校建設國家礦業與安全工程人才培養基地。支持學校建設地礦類、安全學科與工程類國家重點學科和特色專業;支持學校面向煤炭行業開展校企合作辦學;支持和指導學校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二是支持學校建立國家級協同創新基地。積極促進安全生產領域科研院所、企業與學校面向安全生產核心共性問題,開展協同創新。三是促進建成國家安全生產重大理論和技術問題科技攻關與研究開發的重要基地。支持學校礦山熱動力災害與防治、礦山通風技術、礦山環境與災害力學等重點實驗室建設。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相關部門負責人,遼寧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遼寧工程技術大學負責人和師生代表出席了簽字儀式。
河北聯合大學
2013年5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在河北唐山簽署合作共建河北聯合大學的協定,標誌著河北聯合大學成為省部共建大學,辦學水平將更上一個台階。
河北省副省長許寧表示,該協定的簽署為學校的建設和發展注入了強大的動力,對於進一步發揮學校在安全生產等領域的學科優勢,突出辦學特色,全面增強和提升綜合辦學實力和核心競爭力,推動學校在更高的平台上科學發展、特色發展,必將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
根據協定,河北省人民政府把河北聯合大學作為河北省高等教育建設重點之一,給予政策上的重點扶持;在人才培養、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在重大科研項目申報、人才引進、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等方面予以傾斜支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同意將河北聯合大學列為行業服務緊密型高校,支持相關學科的建設與發展,支持學校加強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相關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等建設;吸納河北聯合大學加入“科技強安”工作體系,指導開展安全科技項目申報,參與科技攻關、成果轉化、技術推廣;協助河北聯合大學與全國大型企業集團、科研院所對接合作,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中心;指導舉辦各類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和醫療救護教育培訓,支持校企合作辦學,實施訂單式培養,建設大學生實習、實訓基地;吸收河北聯合大學參加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相關會議,推動學校與系統內其他高校的相互學習和信息交流。
河北聯合大學是2010年5月經教育部批准,由原河北理工大學、華北煤炭醫學院合併組建而成的河北省屬重點骨幹、綜合性大學。原華北煤炭醫學院隸屬於原煤炭工業部,1998年劃轉河北省後,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為主”的管理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