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東問題多邊會談

中東問題多邊會談,指的是由阿以衝突各方、其他中東國家及美國、俄羅斯、歐盟等參加的多邊會談,其目的是在更大範圍內探討中東的地區性問題,為阿以之間的雙邊和談創造條件。

中東問題多邊會談,指的是由阿以衝突各方、其他中東國家及美國、俄羅斯、歐盟等參加的多邊會談,其目的是在更大範圍內探討中東的地區性問題,為阿以之間的雙邊和談創造條件。
第一次中東問題多邊會談於1992年1月在莫斯科舉行。會談涉及包括軍控與安全、水資源利用、難民安置、經濟合作、環境保護等5個重要地區性問題,並分成5個相應的小組進行討論,協商在何時、何地以及如何就這些問題舉行多邊談判。中國代表團首次參加了中東和會。不過,敘利亞和黎巴嫩以雙邊會談未取得實質性進展為由拒絕出席會議。巴勒斯坦代表團也因在代表權問題上同以色列發生爭執未能與會。
此後,中東多邊會談分組會議分別在不同的地點舉行多次。1996年以後,由於巴以和敘以和談中止,多邊會談也隨之中斷。
2000年2月,在俄羅斯和美國共同倡議下,中東問題多邊會談部長級會議在莫斯科恢復舉行。來自以色列、埃及、約旦、沙烏地阿拉伯、突尼西亞、加拿大、挪威等國的外長以及巴勒斯坦、日本、歐盟、瑞士等國家和組織的高級代表出席了會議。敘黎再次拒絕與會。中國代表應邀出席了會議。
2000年9月底,巴以大規模流血衝突爆發。為了結束巴以流血衝突,在國際社會的斡鏇下,同年10月,中東問題多邊首腦會議在埃及沙姆沙伊赫舉行。來自埃及、美國、巴勒斯坦、以色列、約旦等國首腦以及包括歐盟、聯合國在內的國際組織高級代表出席了會議。
姆沙伊赫多邊首腦會議在安全安排、恢復和平進程以及成立國際調查委員會調查巴以暴力衝突的起因等方面達成了協定。但除了成立調查委員會這一項外,協定其他部分並未得到執行。此後,儘管國際社會多次呼籲,中東問題多邊會談卻一直未能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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