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委員會

中國教育委員會

中國教育委員會 (英文名稱: Chinese Education Committee,縮寫為 CEC )批准文號:61857515-001。2001經香港政府批准註冊,於2013年8月將應邀請,中國教育委員會秘書處設于山東省濟南市,立志為中國教育行業提供公益、專業性服務 。

宗旨

弘揚中華民族自強不息、厚德載物之精神,發揚積極進取、無私奉獻的時代新風,宣傳國家的有關政策,整合社會資源,團結廣大教育工作者,開展各種社會活動,致力於服務於教育大類的健康成長;提供會員風貌展示平台,促進教育行業類的交流和發展。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和促進人的全面自由發展而努力

業務範圍

(一)宣傳、貫徹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法規。(二)組織開展教育理論、政策和教學研究,評選優秀研究成果,為指導教育改革和發展提供依據。(三)提供教育諮詢、信息交流和各種專業服務。(四)制定教育委員會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做好組織建設工作,以適應新的形勢。(五)審批和指導本委員會會員,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協調有關方面,為教育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六)開展國際間學術交流、考察學習活動。(七)承辦大型賽事比賽(八)學科內出版物的製作發行(七)承辦政府機關和單位會員委託或授權的其他有關工作。

主要任務

開展民眾性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改革實驗和學術交流活動;普及教育科學知識,介紹國內外教育科學研究動向、優秀成果和教育教學改革經驗;為教育決策提供科學分析、信息反饋和諮詢意見;組織教育科學研究成果和教育教學改革實驗成果的鑑定與推廣;開展培訓活動;開展業務諮詢、政策諮詢和法律諮詢;組織教育評價活動;開展對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及對外教育學術交流與合作;開展其他有關活動。

組織機構

辦公室[2]: 審批各種類型會員入會;處委員會日常行政事務;聯繫會長、常務理事、理事和會員;各種會議的組織工作;外事工作;個人會員管理;委員會後勤保障與安保工作。 學術科: 組織、管理學術交流、研究活動;整合網路、社會資源;制定會員發展方案;科研成果宣傳、推廣;學術論文徵集和評選。 業務處: 組織、管理各種交流活動;策劃委員會所開展主要活動,推廣會員以及會員單位;及時上報會員單位所提交申請。 財務室: 收納會員會費;制度和實施細則,並負責執行、監督、檢查;負責編制年度經費預算、決算報表及報告,財務分析;負責委員會資金管理調度工作;負責委員會財務管理工作,內部審計、成本核算和內部財務結算工作;負責分支機構及委員會二級單位的財務管理、監督、審計工作。 新聞與信息中心: 整合社會資源,負責委員會網站的運行,維護會員客戶端的信息發布。以及委員會信息化建設和信息管理工作。 事業發展部: 負責委員會事業發展項目的研究、策劃、論證、組織實施等;承擔重大合作項目的聯繫、協作等。 編輯部(預籌): 負責會內雜誌編輯、出版等工作;為全國中國小校、幼稚園校(園)長提供專業成長服務;為中國教育委員會會員提供專門服務;舉辦研討、培訓活動;配合中國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提供會員單位展示平台。

會員義務

單位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單位會員享有下列權利[3]:

1、單位會員負責人擁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優先參加本會及其分支機構組織的各種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並獲得優惠待遇;

3.、獲得先進單位的表彰機會;

4、可經由本會及地方研究會反映意見、要求和呼聲;

5、直接獲得本會年度工作計畫、《通訊》等相關資料;

6、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7、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8、單位會員商家享有委員會推薦權利;

9、享有委員會賽事舉辦、國際交流、培訓活動等優先參與權。

10、作為活動單位獲取活動經費權利

11、對本會工作有知情、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12、有權申請和本會網站連結,建立信息共享與聯絡平台;

13、有權登錄中國中國教育委員會網的會員專區及客戶端軟體,獲得會員專享的信息、資料和課題指導;

14、單位會員有權經委員會同意使用委員會授權logo;

1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單位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

2、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3、維護本會合法權益和社會信譽,不以本會名義從事與本會宗旨相違背的活動;

4、按規定交納會費;

5、與本會交流業務信息,或向本會提交學術論文,提供有關學術資料。

個人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個人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擁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優先參加本會及其分支機構組織的各種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並獲得優惠待遇;

3、獲得先進個人的表彰機會;

4、可經由本會及地方研究會反映意見、要求和呼聲;

5、直接獲得本會年度工作計畫、《通訊》等相關資料;

6、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7、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8、享有委員會賽事舉辦、國際交流、培訓活動等優先參與權。

9、作為活動組織個人獲取活動經費權利

10、對本會工作有知情、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11、有權登錄中國中國教育委員會網的會員專區及客戶端軟體,獲得會員專享的信息、資料和課題指導;

12、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個人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

2.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交給的科研任務;

3.維護本會合法權益和社會信譽,不以本會名義從事與本會宗旨相違背的活動;

4.按規定交納會費;

5.向本會提交學術論文,提供有關學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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