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五千年的華夏文明,博大精深,中華民族為人類社會創造了燦爛的優秀文化。中華文化源遠流長,巨匠輩出,文化珍品汗牛充棟,藝術遺產豐富多彩。她是我們五十六個兄弟民族所共同創造的智慧結晶,是維繫我們整箇中華民族的精神紐帶和強大的向心力。如何傳承和發展中華民族優秀的文化藝術,以及我們在與世界其他國家的交往中如何向世界展示和傳播中國優秀的傳統文化藝術,弘揚民族精神,如何創造出具有國際一流競爭力的中國文化藝術,這是我們這一代和未來華夏炎黃子孫所共同肩負的重大責任,也是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的重要歷史使命。
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願與包括文學、美術、書法、影視、戲劇、音樂、曲藝、舞蹈、攝影、民間藝術、雜技、收藏等各個領域的廣大同仁一道,共同肩負繼承和繁榮中華民族優秀文化藝術,共同發現和培養文學藝術創作、評論、編輯、翻譯等方面的新生力量。在穩定現有文藝隊伍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和壯大我們的文化藝術事業。對於學習和借鑑世界各國優秀文化藝術成果,弘揚和傳播中華民族先進的文化藝術,推進中外文化藝術交流,增進同世界各國作家和藝術家的友誼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協會領導
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主席周巍峙,系第四任中國文聯主席,原文化部黨組書記代部長,現為中國文聯名譽主席。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執行主席兼秘書長劉雲峰,系著名作家、文藝評論家、戰略策劃家和社會活動家,北京環球聯合國際文化藝術院院長。主要社會兼職有:中國國際新聞出版社社長、世界文藝雜誌社社長兼總編輯、



分支機構
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下設十五個分會、三個中心、一個報社、二個雜誌社和七大網站,即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作

主要工作
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自成立以來,按照有關業務部門關於社團工作的要求,積極開展文化藝術研討交流與推介活動,先後與國務院副部級

特別是近年來,協會按計畫突出重點做了很多工作:2009年1月11日,協會在北京組織召開了有來自美國、韓國、新加坡、緬甸等國家及港澳地區華人華僑代表參加的“2008世界華人紀念改革開放三十周年暨藝術名家慶奧運促和諧聯誼峰會”徵稿大賽頒獎大會,對本次大賽進行了總結與表彰。3



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眾多活動的開展,為弘揚中華優秀文化,加強中國與世界各國及海峽兩岸的文化交流起了十分積極的作用,深受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與關注,在海內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2010年4月,由文化部辦公廳發文,重點邀請本會入編文化部蔡武部長任主編的2010年度《中國文化年鑑》,並由部領導指示將入編內容由原來的3個彩版擴增至7個彩版,由文化部隆重向世界全面推薦異軍突起的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2011年5月,受國務院辦公廳委託,新華社中國國家年鑑社特發文將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作為“中國優秀行業協會、社會組織”入編2011《中華人民共和國年鑑》而永載國家史冊(4個彩色整版內容)。
北京辦公地址:北京市復興路乙20號42號樓301室 郵政編碼:100036
北京通聯地址:北京國際郵局第9011號信箱,郵政編碼:100600
香港通信地址:香港沙田圍博康�博裕樓1602室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協會名稱為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簡稱:中國文協;英文全稱為china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第二條: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是全球中文作家、詩人以及書法、美術、攝影、影視、戲劇、音樂、收藏等藝術家組成的國際性聯合體。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業務主管。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是聯繫廣大作家、藝術家、文藝批評家及全體文藝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中國文學藝術事業、加強國際文化藝術交流的重要社會力量。旨在促進華人文藝家及文藝精英強強聯手和合共榮,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貢獻力量,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 、百家爭鳴”的方針,發揚藝術民主,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促進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雙建設。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在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下,按照自身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宗旨: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促進國際學術交流;支持祖國統一大業,加強華夏民族團結。
第三條: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是世界文學藝術家聯合會的團體會員,常設辦事機構為理事會。常設地在香港和北京,香港負責港澳台及海外會員的各種相關事務;北京負責中國大陸會員的各種相關事務。

郵政編碼:100036;
香港通聯地址:香港沙田圍博康�博裕樓1602室。第二章 任 務
第四條:廣泛聯合海內外文學藝術工作者和專家、學者、研究人員,同心同德,發掘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藝術,開展文學藝術理論和學術研究與創作,不斷提高文學隊伍思想道德修養,科學文化素養,文學藝術學養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文化藝術,推動文化藝術的健康發展,積極貢獻力量。
第五條:堅持文學創作的正確方向,樹立精品意識,實施精品戰略;提倡題材、體裁、形式的多樣化,推動多種藝術風格、流派的充分發展;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學習和借鑑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鼓勵探索和創新,不斷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多出優秀作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
第六條:組織文學藝術界的作家、藝術家和專家、學者、研究人員進行各種學習和討論,召開各類學術研討會、座談會,舉辦各種旨在培養文藝新人的講座、培訓班等。積極幫助會員解決學習、創作等方面的困難。
第七條:組織各種形式的徵文、知識競賽、作品競賽和評選優秀作品活動,舉辦會員作品的展覽、展示、展賣等活動,推介優秀人才。
第八條:積極組織文學藝術界人士開展國際文化藝術交流活動,增進中外文藝界的友誼和合作,向世界展示和傳

第十條:編輯協會通訊資料,辦好會刊雜誌,收集、宣傳會員的研究成果,不斷提高報刊、圖書質量,增強導向性、思想性和藝術性。溝通信息,交流經驗,促進協會的發展。第三章 會 員
第十一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申請成為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會員:
(一)在業界有一定知名度的海內外文藝工作者和專家、學者、研究人員;
(二)在業界有一定專長的民間文學藝術創作者和研究人員;
(三)在報刊上有相當數量公開發表的作品或有出版作品,成績突出的文藝創作人員;
(四)未發表、出版過作品,但創作了具有一定水準的文學藝術作品,經本會審閱,認為具有相應創作實力或文學水平者;
(五)本協會舉辦的各類進修班、函授班、自修班、專業證書班等結業和畢業的學員;
第十二條:會員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會員證。
第十三條:會員的權利:
(一)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享有本會提供的服務、支持和獎勵;
(三)有權對本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監督;
(四)優先、優惠獲得本會編印的刊物、圖書和資料;
(五)作品優先在世界文藝雜誌(中文版)、中國名家雜誌、當代文藝報、世界文藝網、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官

(六)有自願退出協會的權利
第十四條:會員可享受的服務和優惠:
1、會員可踴躍向本會投稿,擇優刊登在世界文藝雜誌、世界文藝網、中國名家雜誌、當代文藝報等大型文藝報刊雜誌上;
2、頒發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會員證、會徽及其它紀念品等;
3、會員資料及藝術檔案納入中國國際文藝家資料庫和世界文藝網中國精英人才庫,並轉送到有關藝術檔案館、文學藝術人才庫入檔;
4、推薦會員進入世界文學藝術家聯合會及入編《世界文學藝術家大辭典》;
5、協助會員到國外舉辦個展或聯展;
6、創造條件幫助會員出版個人文集、作品集,協助有獨特個性或突出成就的會員舉辦作品研討會;
7、為優秀會員編輯、出版、發行精品明信片;
8、在協會網站――世界文藝網、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官方網、中國名家網、中國經典網、世界文藝名人之家(部落格)為會員製作個人圖文網頁,展示會員風采,介紹會員生平大要、創作成就,刊登會員信息;
9、參加以本會會員為獎勵對象的年度獎項評選,優先參加為獎勵世界文化作出貢獻的文學藝術家而設立的世界文學藝術大獎;
10、免費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徵文大賽和優惠參加聯誼會、創作研討會、學習活動及高級培訓班;
11、聘請資深文學藝術專家,成立資格評審委員會,對會員進行資格評級,並頒發相應證書;
12、聘請具有雄厚創作實力及重要創作選題的會員為駐會契約製作家、藝術家,享受薪金待遇及相關福利;
13、資助學習、工作、寫作方面具有困難或不便的會員;
14、為會員出國訪問、講學、旅遊等提供各種諮詢和服務;
15、編輯出版會刊、會報,刊發世界最新文學藝術經典,報導會員動態,發表會員新作,開闢會員交流園地;
16、優惠訂閱世界文藝雜誌和中國名家雜誌。
第十五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履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的聲譽;
(二)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接受和完成本會委託的任務;
(三)向本會編印的刊物提供稿件和資料,並積極主動與本會溝通;

(五)每年按時交納會費。
第十六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七條:會員如一年不交納會費,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八條:會員如果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主席團表決通過,予以除名。第四章 組 織
第十九條: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舉行,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審議、修改和通過本會章程;
(二)討論並決定本會的方針、任務和重大事項;
(三)審議、通過國際委員會工作報告;
(四)選舉產生主席團成員。
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事項,須經出席會議的半數以上會員通過生效。
第二十條: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的領導機構為國際委員會,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國際委員會成員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國際委員會每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國際委員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並提出會員代表大會工作報告;
(二)討論並決定本會的重大會務活動和工作機構的設定及變更;
(三)協商選舉本會名譽主席、藝術顧問、主席、執行主席和副主席;
(四)審議本會年度工作報告;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國際委員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負責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和國際委員會的決議。
第二十一條: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的常設機構為理事會,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在主席團閉會期間負責執行國際委員會和主席團的決議。理事會每三個月舉行一次辦公會,常務理事會每月召開一次辦公會,如果情況需要可臨時召開,其議事程式和規則與國際委員會同。常務理事會推薦秘書若干,組成秘書處,秘書長一名、常務副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負責處理本會的日常工作,並根據需要組建相應的工作機構和專業委員會。召開常務理事會時,可邀請部分理事參加。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事項,須經半數以上理事或常務理事通過生效。
第二十二條:主席、執行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熱心文學事業,從事文學創作、研究、教育、評論、組織活動等方面的工作,取得顯著成就或在海內外具有影響;
(二)關注中國文學藝術的發展命運,對中國的文學藝術在未來全球化大潮中的發展前景有獨到見解,並熱心文藝活動,具有卓越組織才能者;
(三)執行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副秘書長和分會主席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和常務副秘書長為專職;
(四)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並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三條: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國際委員會主席為本會的象徵,不受年齡限制,不主持日常事務工作。主席由國際委員會全體委員推舉產生。執行主席是常務工作的主要負責人,秘書長和常務副秘書長是日常工作的主持人,主席、執行主席、秘書長或常務副秘書長如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時,由理事會會議提名,經主席團會議通過後提請國際委員會確認。

1、召集和主持國際委員會或主席團會議;
2、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國際委員會(或主席團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五條: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辦事機構秘書處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協調各分支機構開展工作;
3、提名常務副秘書長或副秘書長及各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4、決定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5、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六條:協會根據需要,可設立名譽主席多名,其他榮譽、名譽職務若干。可授予榮譽、名譽名銜和聘請顧問若干,人選由常務理事會決定和推選,提請理事會確認。第五章 經 費
第二十七條:中國國際文藝家協會的經費來源:
(一)接受國內外企業、單位、個人贊助;
(二)組織會員開展有償社會服務;
(三)培訓、諮詢服務等其他合法收入;(四)會員會費、理事費等等。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國際委員會(或由其授權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會如終止活動或解散,需經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由理事會確定人選組成清理小組處理善後工作。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