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簡介
延安民革組織組建於1986年。1997年,延安撤地設市後,原民革延安市委員會更名為民革延安市寶塔區委員會。截止2007年5月,民革延安市委下設一個縣級委員會(民革寶塔區委)、四個直屬支部。在冊黨員117人,其中男黨員66人,占55.6%,女黨員51人,占44.4%,平均年齡47.2歲。黨員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87人,占75.2%;具有中高級職稱的81人,其中高級職稱的22人,占17.1%;中級職稱52人,占50.4%。在職科級幹部(包括副科級)27人,其中黨派機關2人。縣處級幹部(包括副處級)5人,其中黨派機關2人。廳級(包括副廳級)幹部2人。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黨員20人次。其中市人大常委1人,代表2人,區人大常委1人;省政協委員1人,市政協副主席1人,常委2人,委員5人;區政協常委2人,委員3人。先後有60名黨員獲得各級組織的表彰獎勵。其中:中央級4人次,省級18人次,市級38人次。市屬四支部及三支部2005年分別獲得民革全國先進基層組織和民革陝西省先進基層組織榮譽稱號。
主要職能
(一)政治協調。就地方領導人選、地方大政方針的制定和重大問題,與地方黨委、政府民主協商。
(二)參政議政。參加地方政權,部分黨員以人大代表的身份或通過在政府法務部門擔任職務,參與制定地方性政策、法規,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及計畫、行政、司法等報告,參與地方事務管理。
(三)民主監督。以政黨組織名義參加政協進行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的職能,為黨委建言獻策。
(四)負責組織民革組織及黨員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的方針、政策及民革省委、中共延安市委的各項工作任務;指導民革縣(縣)地方組織、市直各支部開展工作;超前意識和推薦民革優秀黨員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和“特邀人員”。
(五)組織全市民革黨員圍繞延安三個文明建設,開展調查研究,諮詢培訓等社會服務工作,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為延安的發展獻計獻策。
(六)開展海內外聯誼活動,為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的戰線,為促進祖國早日統一服務。
(七)了解、反映黨員和黨員所聯繫的各界人士的意見和要求,做好協調關係,化解矛盾的工作,維護社會的穩定。
人員編制
根據延安市編制辦公室的核定,民革市委會機關行政編制3人。其中副縣級2人,科級1人。現實有在職人數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