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陝西省延安市委員會

專門委員會 提案委員會 專委一科

機構介紹

政協延安市委員會,是中共延安市委領導下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機構。政協延安市委員會接受政協全國委員會、政協陝西省委員會的指導。
政協延安市委員會指導政協延安市寶塔區委員會、政協延安市黃陵縣委員會、政協延安市洛川縣委員會、政協延安市富縣委員會、政協延安市甘泉縣委員會、政協延安市吳旗縣委員會、政協延安市安塞縣委員會、政協延安市子長縣委員會、政協延安市延長縣委員會、政協延安市延川縣委員會、政協延安市黃龍縣委員會、政協延安市志丹縣委員會、政協延安市宜川縣委員會。
政協延安市委員會全稱: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陝西省延安市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各界的代表,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
政協第二屆延安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協商決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延安市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延安市委員會、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延安市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延安市委員會、中國民主建國會延安市委員會、中國民主促進會延安市委員會、中國農工民主黨延安市委員會、無黨派民主人士、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延安市委員會、延安市總工會、延安市婦女聯合會、、延安市工商業聯合會延安市科學技術協會、延安市歸國華僑聯合會、文化藝術界、科學技術界、社會科學界、經濟界、農業界、教育界、體育界、新聞出版界、醫藥衛生界、少數民族界、宗教界、特別邀請人士,共27個界別組成。
政協延安市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常務委員會由政協延安市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組成。政協延安市委員會主席主持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副主席和秘書長協助主席工作。常委會委員的候選人由參加政協延安市委員會的各黨派、團體、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協商提名,經政協延安市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
政協延安市委員會的主席會議由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組成,在常務委員會閉會期間,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

機構設定

政協延安市第二屆委員會下設兩室六委
政協辦公室
政秘科 聯絡接待科
研究室
專門委員會
提案委員會 經濟委員會 教科文衛體委員會
社會與法制委員會 人口與環境資源委員會 文史資料與學習委員會
下設科室
專委一科 專委二科 專委三科 專委四科 專委五科 專委六科
事業編制
老幹部管理所 車隊

工作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政協有關活動和各種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負責機關文書檔案、人事勞資、財務管理、日常接待、機要通訊、後勤保障及老幹部服務工作;負責駐延各級政協委員、市級民主黨派、工商聯和各界人士的聯絡及往屆委員的聯誼工作;協助領導協調各專門委員會和指導各縣區政協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學習、廉政建設、公務員考核、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社情民意直通車》的蒐集、整理和編髮工作。
(二)研究室
負責市政協的宣傳工作;研究政協與統戰工作方面的理論和政策;調查並反映縣區政協的工作情況和經驗;參與市政協組織的有關調查、視察活動,參與市政協年度工作計畫、常委會有關重要材料的研究起草工作;負責《延安政協》會刊的編輯;負責與《各界導報》延安工作站的聯繫。
(三)提案工作委員會
負責提案的徵集、審查、立案、交辦及催辦答覆、反饋工作;對重點提案進行專題調查研究,並向常委會提出調查報告;向常委會議和全體會議提出提案工作報告和提案審查情況報告;組織實施全委會和常委會有關提案工作方面的決議、決定;負責與市委、市政府督辦部門及省、縣區政協提案委員會工作的聯繫。
(四)經濟工作委員會
實施全委會和常委會有關經濟工作方面的決議、決定;聽取和反映各界人士對我市經濟建設重大決策的意見和建議;對經濟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視察,向市委、市政府以及有關方面提出意見或建議;與省、縣區政協及有關部門進行對口聯繫。
(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
負責組織實施全委會和常委會有關教、科、文、衛、體諸方面的工作決議、決定;組織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就有關重大問題開展專題調查、視察、對口協商等活動,聽取和反映委員的意見和建議;開展科技服務活動;負責與省、縣區政協及市級有關部門的對口聯繫;負責有關教科文衛體工作的領導講話、檔案和材料的起草。
(六)社會與法制委員會
負責宣傳普及《憲法》和各項法律、法規知識;組織本委員會委員和有關人士,就法制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問題開展經常性的調查、視察和對口協商等活動;貫徹實施全委會和常委會的有關決議和決定;負責與省、縣區政協及市級有關部門的對口聯繫;承辦有關領導講話和檔案的起草。
(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
組織實施全委會和常委會有關人口、資源、環境工作方面的決議、決定;組織聯繫委員和有關人士,學習和宣傳國家有關人口、資源、環境方面的方針政策,重點圍繞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就人口資源環境與經濟發展中的問題開展視察、調研和考察。反映社情民意,積極建言獻策,參政議政;負責有關人口、資源、環境工作的領導講話,調研視察報告和檔案、材料的起草。
(八)文史和學習委員會
組織實施全委會和常委會有關文史資料和學習工作方面的決議、決定;負責《延安文史資料》的徵集、整理、編輯、出版發行和對外交流以及詩文書畫工作;就文史資料工作方面的情況和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負責與省政協文史委、省文史館、市級有關部門以及縣區政協文史委、學習委的聯繫;組織委員座談會、專題報告會和學習、參觀、考察等活動;為委員、民主黨派、縣區政協及有關方面提供各種學習資料;負責有關文史資料和學習工作的領導講話、檔案、材料的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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