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籍輯佚
正文
從現存文獻中輯錄已經散佚的文獻,以求完全或部分恢復散佚文獻原貌的古籍整理工作,簡稱輯佚。中國古代常用“鉤沉”一詞指代輯佚工作。輯佚是古籍整理和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輯佚一般可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原書尚存,但有短缺,從其他記載中輯錄補充;二是原書已佚,而在他書中尚有全書或片段保存,可據以鉤沉重現或輯錄復原。古書在流傳過程中,由於受到天災人禍以及書籍本身的內容質量、傳播方式、載體性能等因素的影響,部分散佚,或者全部亡佚。中國西漢所編《漢書·藝文志》中記載的書籍,用唐代所編《隋書·經籍志》加以核對,已經亡佚了百分之六、七十,以後各代書籍亡佚失傳的情況與此相類,為了保存文獻,充實史料,輯佚工作便應運而生。
中國較早從事輯佚工作的是宋代的黃伯思(?~1118)和王應麟(1223~1296)。黃伯思曾從馬總《意林》及李善注鮑照《舞鶴賦》中輯出已佚的《相鶴經》。王應麟則有感於《易》學獨傳王弼,《尚書》只存《偽孔傳》,便從群書中輯出有關鄭玄《易注》、《書注》的資料編成《鄭氏周易》、《鄭氏尚書注》,他又感到四家之《詩》只有《毛傳》流傳,便從群書中採集有關其他三家詩說的資料,編成《三家詩考》。“嗣後好古之士,踵其成法,往往綴輯逸文,搜羅略遍。”(章學誠《校讎通義·補鄭》篇)南宋鄭樵在《通志·校讎略》中寫有一篇《 書有名亡實不亡說》,是最早提倡和研究輯佚理論與方法的文獻,標誌著輯佚學的發端。明代祁承在《澹生堂藏書約》中補充了鄭樵的觀點。輯佚在清代最為興盛,成為專門的學術事業。有專輯某學科著作的,如余蕭客的《古經解鉤沉》30卷,輯存了唐代以前的群經訓詁;有專輯某書註解的,如臧庸的《爾雅漢注》3卷,輯存了漢代各家注釋《爾雅》的文字;有專輯某人著述的,如袁鈞的《鄭玄佚書》79卷,輯存了鄭玄的一些著作。清乾隆年間編修《四庫全書》,從《永樂大典》中輯出已經亡佚的古代典籍 385種,4946卷。嘉慶、道光年間,出現了大規模輯集古代經、史、子、集四部佚書的宏舉,如馬國翰輯成經部書444種,史部書8種,子部書 178種共630種,印成《玉函山房輯佚書》。黃奭輯成“經解”86種,“道緯”56種,“子史鉤沉”74種,印成《漢字堂叢書》 (又名《黃氏佚書考》) 。嚴可均的《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則廣泛收集唐代以前的文章,共得3519名作者的文獻746卷,分 15集印行。清代的輯佚實踐大大豐富了古籍的品類和種數。儘管如此,輯佚工作仍需要開展,不僅原有的古籍可以繼續作為輯佚的對象,古文獻的不斷出土和發現也為輯佚工作提供了方便條件。
開展輯佚工作需要根據目錄著作了解古書的存佚殘缺,需要通過辨偽來考證輯錄文獻的真假是非,需要通過版本和校勘來審訂所輯字句的異同多寡和是非得失。因此,輯佚工作需要運用目錄學、辨偽學、版本學和校勘學多方面的知識。用以輯佚的資源很多,主要有類書、總集、方誌、古注、金石以及新出土的古代文獻等。劉鹹炘在《輯佚書糾繆》中提出輯佚中“漏、濫、誤、陋”四大弊端:輯錄而不遍檢全書稱為漏;本非佚文而指鹿為馬稱為濫;不審時代,據誤本、俗本稱為誤;不辨體例,不考源流稱為陋。可見,輯佚工作需要有廣博的古典文獻的基礎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