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與少年貸資

不與少年貸資是一篇文言文。

原文

富翁某,商賈多貸其資。一日出,有少年從馬後。問之,亦假本者。翁諾之。至家,適几上有錢數十,少年即以手疊錢,高下自如。翁謝去,竟不與貸資。或詰其故,翁曰:“此必善博,非端人也。所熟之技,不覺形於手矣。”詢之果然。

譯文

有一富翁,很多商人都向他(富翁)借貸資金。一天外出,有一個少年跟隨在他(富翁)的後面,向他(富翁)借做生意的本錢。富翁答應了。少年跟到了富翁家裡。正好看見桌子上有數十枚銅錢,少年閒來無事,用手把錢自下而上壘高,手法甚為熟練。富翁拒絕了他的要求,最終沒有給他錢。有人問富翁為什麼不借錢給他,富翁說:"這個人肯定是好賭而不是行為端正的人,賭博中熟悉的手法不自覺顯露在手上。"問那個少年,果然是這樣。

注釋

1.假本:借貸(經商的)本錢。

2.幾:矮小的桌子。

3.錢:銅錢。

4.訪:詢問,詢訪

5.從:跟從,跟隨。

6.諾:答應。

7.適:恰巧。

8.自如:得心應手的樣子。

9.或:有人。

10.詰:追問。

11.端:正直

12.形:表現,此指顯露。

13.訪:詢問。

14.謝之:拒絕了他。

15.博:賭博。

16.竟:終。

17.與:給

文言知識

竟。文言中的「竟」與現代漢語的解釋很不相同,它多指「終」、「結束」、「完畢」。上文「竟不與」,意為最終不借給他,若理解為竟然不借給他,那就錯了。成語有「有志者事竟成」,意為有志氣的人最終能把事情完成。

文化常識

幾和桌。「幾」是象形字,指矮小的桌子。古人度地而坐,所以用矮小的幾放置物品,如今不少北方人還在炕上安放幾。宋朝以後才出現椅子,有了椅子才開始有桌子。明、清兩代,一般人家中既有「桌」又有「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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