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取他物

這是一個拾金不昧的故事。話說北宋有個名叫楊存的人,家住吉水(今江西吉安)。元豐八年(1085年),赴東京開封參加科舉考試。途中在息州(今河南息縣)旅社住宿,晚上睡覺,床上有東西硌後背,揭看褥下,乃鹽鈔二萬引。天亮後,問店主說:「昨日誰在此住宿?」店主說:「日前淮甸的一個巨商住過。」楊存說:「此人是我的朋友,如果他回來,請轉告他我的去向。」走時,又在店房牆上寫上:「某年月日,盧陵楊存寓此。」幾日後,某商人返回息州旅舍,店主轉告楊存之言,商人又見到牆上留言,乃往京城尋訪。楊存與商人相見,經過核實,請他見官處理。通過官府,當面把鹽鈔全數交給商人。官府讓他從中分一半,楊存說:「如果我想要,就默不作聲了。」商人再三強給,他執意不收。商人於是捐些錢給京城相國寺,為他祈福。當年楊存科舉榜上有名,歷官至中奉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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