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上座,又稱上首、首席,是一種東方禮儀的方位,順序,讓地位高的人所處的位置。與之相對應的是下首。也作為地位較高的人的代稱。
在佛教中,年資較高的出家眾,也稱上座
東亞
中國、朝鮮、越南
在餐宴上,一般坐北面南為尊、是餐桌的上首;坐東面西次之;坐西面東再次之;坐南面北便是下首了。 排座時,主賓在上首,主人在下首。
在傳統院居中,北房為正,東西為廂。正房的左手,也就是北屋的東側是為上首,西邊則為下首。
日本
在和室中,以凹間為上首。
西方
以離門口最近的座位為上首。
交通工具
汽車
一般小轎車以司機位斜後方的后座為上首,其次是司機位正後方座位,然後是副駕駛位置,再其次是后座的中間座位。
列車與飛機
以視窗位為上首,其次為通道旁座位。而列車又以順著行車方向的視窗位為最上首。
說法
經論於此有多種說法,茲條列如次︰
(一)指法臘滿二十至四十九歲之間者︰《毗尼母經》卷六雲(大正24·835a)︰‘從無臘乃至九臘,是名下座。從十臘至十九臘,是名中座。從二十臘至四十九臘,是名上座。過五十臘以上,國王長者出家人所重,是名耆舊長宿。’
(二)指法臘滿十歲以上者︰《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大正54·220a)︰‘滿十夏名悉他薛,得離依止而住,又得為鄔波馱耶。’
(三)對法臘甚高之僧人的尊稱︰《五分律》卷三十(大正22·194b)︰‘第一上座名一切去,百三十六臘。第二上座名離婆多,百二十臘。第三上座名三浮陀,第四上座名耶舍,皆百一十臘。’
(四)法臘高或能力殊勝者︰《集異門足論》卷四(大正26·380b)︰‘三上座者,謂生年上座、世俗上座、法性上座。’此中,年齡多者稱生年上j ,有世俗財產、地位、權力者稱世俗上座,得智慧解脫的阿羅漢稱法性上座。
(五)三綱之一︰指年長德高,統督寺內僧眾,辦理寺務者。在我國,律家立(1)僧房上座(律三綱之上座),(2)別房上座(禪居諸寮之首座),(3)住家上座(諸席之上座)。
(六)我國禪林僧眾中之居首座者︰其後也用為對禪師的稱呼。
(七)對比丘之敬稱︰《禪苑清規》卷一〈掛撘〉雲(卍續111·879上)︰‘維那雲︰請某上座於某寮抽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