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依據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三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40號),設定三亞市財政局 ,為主管全市財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已由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負責鎮級財政管理工作,統一鎮級財務集中核算、村級財務集中代理工作。
2、負責設立代理記賬機構的審批工作。
3、負責企業增值稅退稅申請的初審工作。
4、參與對民族貿易企業的認定工作。
(三)加強的職責
1、改革完善預算管理和稅政管理。
2、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嚴格控制一般性開支,降低行政成本。
3、強化財稅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責,縮小城鄉之間、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促進社會公平。
4、理順公共部門會計與預算管理的關係,構建以提供預算執行和財務運行信息為主的會計信息系統。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財政、財務和會計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財政、財務和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發展規劃、計畫。
(二)編制本市級財政年度預算草案,確定本市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全市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及財政專戶資金、政府性基金。
(三)管理本市財政公共支出,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辦法;管理臨時因公出境出國使用的外匯。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對本市行政事業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罰沒收入實行監督管理;負責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的編制和執行;管理財政票據;監督管理本市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擬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審核市本級部門單位車輛編制;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
(六)辦理和監督財政的經濟發展資金支出、財政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財政投入的挖潛改造資金和新產品試製費;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
(七)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規定;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八)負責市政府在國內外籌資的擔保及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財務監督以及擔保範圍內的追索還款。
(九)擬定本市農業綜合開發的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計畫;管理和統籌安排省級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
(十)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負責建賬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市級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核算工作;指導和監督我市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社會審計工作。
(十一)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
(十二)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情況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三)指導監督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鎮級財政管理工作,統一鎮級財務集中核算、村級財務集中代理及財政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申報設立代理記賬機構的審批工作。負責企業增值稅退稅申請的初審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財政局內設16個科級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事務工作;承擔文稿起草、信息、新聞、檔案督辦、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擬定機關內部工作制度;承擔機關財務和直屬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管理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系統的教育培訓規劃;調查研究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狀況;協助機關黨委、工會、團支部、婦委會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三)綜合科(三亞市非稅收入管理局)
負責擬定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有關政策、規章和制度;負責監繳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及其他收入;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對住房、物價、國有土地使用制度調整改革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監管住房公積金和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收費、罰沒票據監管工作;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
負責全市非稅收入管理工作;擬定和貫徹執行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和國有海域使用金收入的政策規定;負責編制和匯總市本級非稅收入年度徵收計畫;負責市本級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全市非稅收入統計和分析工作。
(四)財政政策法規科
負責擬定我市財政發展中長期規劃及政策;擬定我市產業發展財政扶持政策;負責擬定我市民生和社會事業發展等重要支出的保障機制;負責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對我市重點項目的財政投入和產出效益性進行分析;擬定我市財政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制度;負責綜合性政策問題的調研工作;承擔本系統普法工作。
(五)預算科(稅政科)
負責編制全市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執行經市人大批准的財政預算;制訂全市財政管理制度,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指導鄉鎮財政預算工作,批覆鄉鎮財政決算;辦理預算追加、調整事項;在國家政策規定範圍內,審核和辦理地方稅收收入的退庫業務,負責企業增值稅退稅申請的初審工作,研究稅收政策、結構調研工作;聯繫、處理和協調與稅務部門的稅收業務工作。
(六)國庫科
管理本市預算指標;負責總預算會計核算工作,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辦理預算指標追加、追減;負責市本級財政資金調度,匯總、編制市本級和全市財政總決算;分析全市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統一管理市本級財政資金賬戶,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七)行政政法科
負責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定行政性經費和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相應的經費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監管有關經費及專項資金;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
(八)經濟建設科
負責工業、交通、資源、建設、商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擬定重點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對國家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使用效益進行分析、檢查和監督,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
(九)農業科
負責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本級財政扶貧資金及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選項、分配、借貸,並監督、跟蹤反饋資金的使用效益;負責制定農業財務管理制度,審核批覆農、林、水等部門及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年度預算和決算;負責農口專項資金報賬工作。
(十)社會保障科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本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和貫徹實施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障金、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管理工作;擬訂相應的財務制度;審核批覆上述範圍內單位年度預算和決算。
(十一)企業科
負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本市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建議;擬定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參與對民族貿易企業的認定工作。
(十二)政府採購管理科
擬定政府採購管理辦法;制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負責審核本級預算部門和單位政府採購預算;對政府採購政策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建立和管理本級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處理投訴;統計匯總政府採購信息。
(十三)資產管理科
負責落實國家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監督檢查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統計報表;按規定辦理行政事業單位的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承擔本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有關審批事項。
(十四)債務金融科
負責辦理中央和地方投入的基本建設資金(包括國債轉貸資金)的撥款;負責政府國內外債務的管理工作;辦理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以及國外金融組織貸款的有關業務,對貸款項目進行跟蹤檢查;參與國外貸款談判與磋商業務,審核辦理擔保手續;負責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組織農業保險工作;配合市政府在國內外的籌資,管好政府貸款項目的債務。
(十五)會計科
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註冊會計師行業規章制度;負責全市會計從業資格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按照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負責設立代理記賬機構的審批工作,承擔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的工作。
(十六)財政督察辦公室
對全市的財政收支執行情況和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負責對各部門及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制度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違反財經紀律的事件及違紀人員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對各部門及其所屬各單位的預算執行、預算外資金收取、管理和使用等收支兩條線情況的檢查和監督;負責對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效益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負責對有徵收任務部門的徵收、退付預算收入以及本級國庫辦理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留解退付和預算支出撥付的情況進行監督;負責起草全市財政監督的有關規章制度;按有關規定負責對會計任免和政府採購等活動進行監督。
人員編制
市財政局行政編制5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專業技術領導總會計師1名(副處級);正副科級領導職數21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三亞市非稅收入管理局、稅政科領導職數)。
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5名。
其他事項
(一)管理市農村綜合改革稅費征稽局。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領導班子
局長 周高明
副局長 陳海興
副局長 王瑜
副局長 李武軍
人事任命
2016年6月,凡愛文同志任三亞市財政局副調研員
下屬單位
三亞市財政國庫支付局
(三亞市會計管理中心)
人員編制
市財政國庫支付局(市會計管理中心)總編為68名。其中:局長(主任)(副處級)1名,副局長(副主任)(正科級)2名總會計師(正科級)1名。科室領導(正、副科)職數8名。各會計委派組組長(副科級)領導職數13名。
主要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財政國庫收付政策及規章制度;
2.參與和建立財政國庫單一賬戶體系;
3.負責財政集中支付賬簿體系的建設;
4.根據年度預算分月用款計畫和財政部門下達的支付額度,履行支付職責;
5.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核算活動,指導鎮級財務核算工作;
6.負責監督制約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保證財政資金安全;
7.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工資統一發放工作;
8.配合非稅收入的催收催繳工作;
9.協調有關內外關係。
內設各科、會計委派組及職責
會計委派科
負責支付局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工作;協助市財政局人事科做好乾部職工的考核工作;負責指導委派會計與預算單位之間會計檔案交接和保管工作;負責支付局各科和委派會計人員的日常檢查,建立健全會計督察和相應獎懲制度,保證財政性資金集中支付和會計核算流程中各環節的銜接順暢。
資金審核科
負責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市本級財政性資金的審核工作;受理市財政局國庫科下達的預算單位分月用款計畫,並匯總、統計其使用情況;審核預算單位直接支付的用款申請。
資金支付科
負責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後,市本級財政性資金的支付工作;管理集中支付的有關賬戶及其資金的支付,按規定提供財政性資金的支付信息;負責開具財政直接支付令和向財政局國庫科和人民銀行傳遞相關憑證;負責支付局支付執行的賬務處理,按規定調協有關賬目,編制財政集中支付支出日報,按時與各預算單位、財政局國庫科和代理銀行進行對賬;負責協調與人民銀行、代理銀行和財政局、預算單位以及其他相關部門在財政性資金在集中支付、劃款、清算、對賬等方面的關係。
電算管理科(掛信息中心牌子)
負責市財政局和支付局的網路建設、設備維修保養和電算化知識培訓等工作。結合財政系統的信息化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信息化建設;建立運行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的城域網路,負責系統管理維護和許可權設定;根據工作需要,及時組織網路系統的更新升級;指導預算單位與相關業務科室的計算機數據查詢和技術服務工作;負責網路及相關套用軟體的運行效果評價和反饋工作。
工資統發科
負責財政供養單位的人員工資統一發放和社會保險費徵收繳納工作;負責集中審核市直財政供養單位人員的統發工資資料,核實各月的工資應發數額、實發數額和代扣數額,集中安排各月的工資發放、代扣款的劃轉和對賬工作;負責財政供養單位工資管理人員業務與技術培訓。
會計核算組(站)
負責辦理市本級各預算單位的日常收支的審核、報銷、記賬、會計核算、財政性資金集中支付的相關工作;協助所屬預算單位編制年度預算和財務收支計畫。
三亞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主要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組織編制三亞市農業綜合開發總體規劃,年度計畫。根據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安排的項目投資計畫,組織和安排農業綜合開發水利措施、農業措施、林業措施、海洋漁業、農機等項目的實施以及科技項目的套用與推廣。
2.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的管理,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製定本市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制度,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中長期計畫、年度預算和決算。辦理農業綜合開發資金鐵撥款、借款工作,並分擔農業綜合開發有償資金的回收管理工作。
3.會同市農業銀行等有關職能部門篩選和推薦農業綜合開發專項貸款項目。
4.組織考察評估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編制年度項目計畫上報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監督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組織驗收農業綜合開發竣工項目,總結推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經驗和做法。
5.組織多種經營項目及龍頭項目的考察評估、論證和選定工作。
6.建立三亞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庫,收集有關產品和市場信息資料,為項目的立項和資金安排提供科學決策依據。
7.負責三亞市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項目的統計工作。分析項目計畫執行情況和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資金使用效益。
8.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9.承辦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交辦的事項。
三亞市建賬監管中心
主要工作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建賬監督管理的有關法規制度,擬定我市建賬監管實施辦法和機關制度;
2.辦理全市建賬登記、年檢、訂本賬薄確認和諮詢工作;
3. 指導、監督建賬單位依法建賬,對建賬單位的違規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4.負責本市轄區內會計憑證、賬薄、報表的發售工作;
5.承辦市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亞市票據監管中心
主要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財政票據管理法規、政策、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
2.負責全市財政票據的發放和管理;指導市本級各單位正確領購使用財政票據;
3.監督市本級執收執罰單位執收執罰收入及時足額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配合做好收支兩條線管理工作;
4.負責財政票據庫存的管理工作;
5.負責市本級財政票據存根的審核、銷毀工作;
6.負責對市本級財政票據使用單位貫徹執行財政票據管理法規、財政票據使用、保管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問題依法進行處理;
7.受理違反財政票據管理法規的舉報事宜。
三亞市投資評審中心
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承擔財政性投資項目工程概、預(結)算審查,對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材料設備降價處理和工程報廢簽署審查意見;
2.承擔財政性投資的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國土資源勘探等項目的評價諮詢工作,為財政部門提供項目前期決策分析及項目建成後效益評價;
3.承擔財政性投資項目招標標底編制、評審及有關管理工作;
4.開展與財政性諮詢有關的市場研究、財務管理和分析、投資風險分析、信息服務等業務,為市政府提出投資政策建議等。
5.組織組織對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
6.研究提出財政專項投資項目的綜合定額,參與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投資評審經費。
三亞市會計培訓中心
主要工作職責:
1. 組織《會計法》及會計制度的培訓;
2. 組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
3. 組織會計電算化培訓;
4. 組織崗前會計人員會計專業知識培訓;
5. 組織會計專業資格考試考前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