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監察局

6、第一紀檢監察室 7、第二紀檢監察室 1、第一派駐紀檢監察組

主要職責

(一)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貫徹執行黨中央和省委、市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方針政策;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規章;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執行情況。
(二)負責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鎮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市直屬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執行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情況。
(三)負責檢查並處理市直屬機關各部門、各鎮黨的組織和市管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規章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協助或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鎮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市直屬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處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負責作出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規劃,做好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和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六)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七)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擬定黨紀政紀條規和政策規定。
(八)負責派駐市直有關部門紀檢監察組的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黨組搞好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檢查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九)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十)負責對市直屬企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督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一)會同市直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以及各鎮黨委和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市直各部門黨組(黨委)、紀檢組(紀委)和各鎮黨委紀委領導班子人選。

人員編制

中共三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三亞市監察局行政編制57名(含派駐紀檢監察組編制16名),其中:市紀委書記由市委副書記兼任,占市委領導編制;市紀委副書記(正處級)2名;專職常委(副處級)4名;市監察局局長1名(由紀委副書記兼任),副局長2名(由紀委常委兼任);各室主任和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14名,均按副處級配備;各室副主任、派駐紀檢監察組副組長共8名,均按正科級配備;辦公室綜合科長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撥款事業編制7名。
處級非領導職數2名,科級非領導職數按國家公務員條例有關規定核定。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紀委、市監察局機關內設10個室(其中辦公室內設1個科)和4個派駐機構。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內設綜合科。
負責起草、審核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案件管理工作。根據授權負責承辦本機關和派駐紀檢監察組的幹部人事工資管理工作;審核市直各部門黨組(黨委)、紀檢組(紀委)和各鎮黨委、紀委領導班子人選;負責本機關的群團工作;負責本機關的老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財務、接待、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安全保衛、計畫生育和衛生工作。
2、監察綜合室
收集、綜合全市行政監察工作和政紀案件的情況;負責日常行政監察事項;負責以市監察局名義與市政府各部門聯絡工作。
3、調研法規教育室
負責綜合性政策的調查研究;監督本系統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黨風廉政和黨紀政紀教育工幾作;組織指導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4、執法監察室(掛三亞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牌子)
負責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各鎮政府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市委、市政府決定情況,組織全市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協調全市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5、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監督檢查、綜合分析全市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組織全市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督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開展對民眾反映強烈的有關領導幹部黨性黨風上突出問題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6、第一紀檢監察室
負責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各部門副處級以上幹部違紀案件查處工作;監督、檢查市直屬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協調、指導市直機關的紀檢、監察工作。
7、第二紀檢監察室
負責承辦各鎮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的違紀案件;監督檢查各鎮黨委、政府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協助各鎮辦理重大疑難案件;協調、指導各鎮的紀檢監察工作。
8、第三紀檢監察室
負責承辦市直企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的違紀案件;監督檢查市直屬企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協助市直屬企事業單位辦理重大疑難案件:協調指導市直屬企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9、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由市紀委、市監察局各室檢查處理的案件;負責審理駐市直有關部門紀檢監察組檢查處理的案件;負責審理報市委、市政府批准或報送省紀委、省監察廳審批的案件;受理黨員和監察對象對處分不服的申訴;承擔市監察局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10、信訪室(掛三亞市舉報中心的牌子)
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並核查部分信訪案件;調查了解民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負責對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信訪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二)派駐機構

派駐紀檢監察組負責駐在單位違紀案件查處工作;監督檢查駐在單位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協助駐在單位搞好黨紀政紀教育。其他相關問題見《關於市紀委、市監察局對市直機關派駐紀檢監察組有關問題的通知》(市編字【2001]21號)。
1、第一派駐紀檢監察組
負責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城郊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城郊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審計局、市統計局、市科學技術與信息產業局、三亞電信局、三亞郵政局等11個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2、第二派駐紀檢監察組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市財政局、市發展計畫局、市旅遊產業發展局、市民政局、
市經濟貿易局、市水務局、市外事僑務辦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地震局等10個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3、第三派駐紀檢監察組
負責市人事勞動保障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規劃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城市管理局、三亞公路局等11個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4、第四派駐紀檢監察組
負責三亞國家稅務局、三亞地方稅務局、三亞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亞技術監督局、三亞藥品監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計畫生育局、市衛生局、市文化體育局、三亞廣播電視台(局)等10個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市政協機關,各社會團體機關,正科以下黨員違紀違規由市直屬單位工委紀工委負責查處。政法單位正科級黨員違紀違法由市委政法委紀檢組和第一派駐紀檢監察組負責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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