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紅十字會

(一)組織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協助人民政府開展與其有關的活動; (四)開展對青少年的紅十字教育活動; (五)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

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協助人民政府開展與其有關的活動;
(二)開展救災的準備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救助;
(三)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組織,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組織民眾參加現場救護,參與輸血、獻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開展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
(四)開展對青少年的紅十字教育活動;
(五)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
(六)舉辦符合紅十字會宗旨的社會福利事業。

人員編制

三亞市紅十字會設會長1名,由市政府有關領導兼任;常務副會長1名,由市衛生局領導兼任;副會長4名,分別由市衛生局、民政局、財政局和教育局領導兼任;設1名專職秘書長,正科級待遇,為市紅十字會專職編制人員,負責日常事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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