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丁靜庵看準瀏陽鞭爆銷路轉暢,遂停營夏布和折表紙,專營鞭爆。先後在瀏陽金剛、澄潭江、醴陵白兔潭、江西萍鄉上栗等地設立分莊,加強收購和運轉業務。同治十二年(1873)回贛,與兄弟商議,出賣一部分田地,充實商業資本。隨後在廣東佛山鎮八間樓開設鼎和元爆莊。經一年,又在香港德輔道西設分莊,開創瀏陽鞭爆的海外市場。
原先,瀏陽鞭爆運至廣東佛山,須經湘潭、郴州、宜章、坪石、韶關等地,全靠木船裝載和工人挑運,時間長,費用大,又不安全。後來,上海招商局的輪船直達漢口,還定期開往長沙、湘潭。丁靜庵便改由長沙或湘潭裝船,北運漢口,再東運上海,轉運香港。同時在漢口、上海、廈門等地加設分莊,並與當地其它商號聯營或代理經銷,進一步擴大了鞭爆銷售業務員。
每逢淡季,其它鞭爆商不敢進貨,而丁靜庵卻憑自己的資金優勢,大膽收購。因而貨源充足,利潤也高。他非常重視商品質量,各收購點和包裝站均請老手把關,分級包裝,分等論價。並採取薄利多銷,多點設莊,使瀏陽鞭爆暢銷國內外。丁靜庵暇時喜讀《周易》、《史記》等書,常引太史公語,謂人“不能不知理財”,“經商者應智於權變,勇於決斷,仁於取予,強於自守”。縣內名儒歐陽中鵠稱譽他是“商界特出人才”。
丁靜庵經商30餘年,積資巨萬,卻布衣、粗食,崇尚儉樸。在長沙、湘潭、漢口各莊巡查時,從不坐車轎。人問何故,他說:“瀏陽的山路我都走得,何況街道?”他還樂善好施。舉凡修橋補路或救災,他都樂於捐資相助。光緒二十七年(1901)九月,丁靜庵病逝於瀏陽,年58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