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人民抗法鬥爭
光緒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1898年3月11日),法帝國主義向清政府提出“租借”廣州灣(即湛江)的無理要求,並於當年閏三月初二(1898年4月22日)派出軍艦在遂溪縣的海頭汛武裝登入,強占海頭炮台。
對此,清政府卻委曲求全,屈膝投降,竟然派官員與法軍劃定租界。法帝國主義入侵後,所到之處四出燒殺擄掠,妄圖擴大“租借”範圍。敵人的野蠻的暴行激起了廣大人民的極大憤慨,進而爆發震驚中外的抗法鬥爭。
光緒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一(1898年6月19日)南柳、海頭、綠塘、洪屋等村民眾500多人在吳幫澤等的率領下首揭抗法義旗,歃血誓師,以大刀、長矛、木棍等為武器,攻打廣州灣的法巢。
爾後,抗法鬥爭風起雲湧,湛江人民在代理知縣李忠珏(上海人)的支持下成立抗法團練,抱著“寸土當金與伊打”的信念,與敵戰鬥十餘次,打退了裝備精良的敵人的數次進攻。
但是,清政府卻向法侵略者節節退讓,欽差大臣蘇元春於光緒二十五年十月十四日(1899年11月16日)不顧人民反對,竟與法國海軍提督高禮睿簽定了喪權辱國的《中法互訂廣州灣租界條約》,把廣州灣租借給法國,期限99年。
但懾於人民的反抗,法國不得不將租界西線從萬年橋(現遂溪縣新橋糖廠附近)退至赤坎西面的文章河橋(今寸金橋),租界範圍從縱深一百幾十里縮小至三十里。
湛江歷史簡況:
歷史悠久的湛江是粵西地區最大的城市,因其靠海,在近代有一段被西方國家統治的往事。
1899年,湛江市區被法國“租借”,當時名字叫“廣州灣”,對外貿易曾繁盛一時。1943年,廣州灣為日軍占領。1945年抗戰勝利,廣州灣回歸,從此定名為“湛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