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一夫多妻制(polygyny)是一種多偶婚制,指一個男子同時娶兩個或兩個以上女子為配偶的婚姻形式。中國在1930年民國公布《民法》後實行一夫一妻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50年實行的《婚姻法》則規定一夫多妻不合法。
早期文明中,在政治與經濟上占有主導地位的男性擁有更多的繁育機會,加之戰爭等原因導致男性死亡率較高,一夫多妻制保障了女性的生育權,為人類繁衍集中了資源,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隨著近代女性地位的上升,多妻制已不再被主流社會認同,但仍在部分國家和地區演變留存。目前大部分由穆斯林主導的國家容許男性娶多位妻子,前提是必須對各妻子公平相待並妥善照顧。
形成因素
歷史產物
始於母權制後期,為父權制婚姻形式的特點,是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產物。最初擇妻範圍多限於姊妹,進入階級社會後,性質改變了,擇妻範圍也擴大了。地位象徵
一夫多妻或納妾制大多盛行於古代文明民族中,也是富人和顯貴人物的特權。只有男性中富有和擁有不錯政治權力的才能支持多過一位妻子。在中國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中,奴隸主和封建主公開實行以納妾為主要形式的多妻制,並以妻妾的多少作為財產和地位的象徵。中國的漢族、回族、藏族、門巴族、獨龍族和佤族的部分地區,在解放前還不同程度地保留著一夫多妻制。而烏尼奧羅人(Unyoro)一般酋長須娶妻10~15人,否則與其酋長地位不相稱。宗教允許
伊斯蘭教允許一夫多妻制,真主在《古蘭經》中說:“你們可以擇娶你們愛悅的女子,各娶兩妻、三妻、四妻;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待遇她們,那么,你們只可以各娶一妻,或以你們的女奴為滿足。這是更近與公平的。”大部分由穆斯林主導的國家容許男性娶多位妻子,前提是必須對各妻子公平相待並妥善照顧。有些國家則對娶第二位妻子做出了一定的限止。如巴基斯坦和摩洛哥,男子要得首任妻子首肯,才獲準娶第二位妻子。另外,猶太人在公元9世紀以前也存在一夫多妻制。而基督教的聖經舊約中有多位一夫多妻的人物。在現代也有一些現代的聖經學者認為聖經主張一夫多妻制,如WilliamLuck及BlaineRobinson。
各地案例
古代東亞
在東亞地區,古代實行“一夫一妻制”。在實踐中常常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這在本質上是一種一夫多妻的形式。對於一個成年男子來說,他的正式妻子只有一位,即“正妻”(或稱正房、嫡妻、正室)。少數情況中,會多娶與正妻地位相等的妻子,則稱為平妻。除正妻以外,他可以擁有數量不等的妾,也稱“偏房”、“側室”、“庶妻”,民間俗稱“小老婆”、“細姨”,比妾地位更低的則是寵婢。三者的地位依次降低,妻須明媒正娶,所生子嗣稱為“嫡出”,具有正統法理的繼承權利。妾和婢女所生子嗣稱為“庶出”,地位較低,妾以較為簡單的儀式所納,所生的子嗣仍可能有資格繼承家族遺產。婢女所生子嗣則屬於私生子,甚至有時不被視為家庭成員。
在近代以前,官員和商人納妾的情況是很廣泛的,但對於妾的出身則有著相應的要求。比如明代,朝廷明確規定:官員不可納妓為妾,否則革去官職,永不敘用。在中華民國成立之後,1930年公布《民法》,規定一夫一妻制。但初期民間納妾仍然盛行,政府只能做到要求高級官員不要納妾。如今,在中國大陸和中國台灣,納妾都是非法的,但事實上的納妾(包二奶)的情況仍有。
古代歐洲
古代的歐洲,包括古希臘和羅馬,形式上以一夫一妻為主流。但是,在歐洲中世紀,存在初夜權等現象,領主具有享用和當地所有中下階層女性第一次性交的權利,在法國、德國、蘇格蘭等地以法律的形式作規定,1833年頒布的《威爾斯圖解法典》中規定:“莊園主將有權向其領地上所有結婚的人收取10先令(50便士),否則按照習俗,他可以在新婚第一夜與新娘過夜。”這種制度比可能造成財產分割損失的一夫多妻制對有權有產的莊園地主更有利。在西方基督教社會,羅馬法律曾規定男子可以有一個妾,但是妾所生的兒子在法律上等同於私生子。美國摩門教
早期的摩門教實行一夫多妻,現時分支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於1890年正式宣布結束多妻制度,並從1904年開始將實行多妻制度的會友開除教籍或禁止他們加入教會。但是關於多妻制度的《教義和聖約》第132章仍然存在於教會的標準經文中。美國聯邦政府因多妻制度監禁教會會友,沒收教會財產,並只要摩門教不終止實行多妻制度聯邦政府禁止猶他從美國領地升格成為猶他州。在這個時候,教會宣布收到停止實行多妻制度的啟示。不過也有偷偷實行此教義的例子。另一分支基本教義派的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還是多妻制度。分布在亞利桑那州的科羅拉多市和猶他州的希爾戴爾聯合起來的雙城的社區中,基本教義派的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仍然實行一夫多妻。非洲地區
塞內加爾是一個被西方看作民主實行較好的國家,但卻是個一夫多妻制比較頑固的國家。塞內加爾總統瓦德2000年在通過新憲法之前雖然提出了許多有關婦女解放的條款,但拒絕取消一夫多妻制,並認為它是“不能禁止”的“古老傳統”。更有甚之,在非洲,還有公開為一夫多妻制辯護的國家元首。比如,當聯合國2003年的一份報告指出史瓦濟蘭愛滋病病毒攜帶者太多的原因之一是一夫多妻制時,該國的國王姆斯瓦蒂三世竟然公開在電視台出來反駁。2011年10月,利比亞全國過渡委員會主席穆斯塔法·阿卜杜勒·賈利勒在全國解放慶典上表示將恢復在卡扎菲時代被禁止的一夫多妻制。 除此之外烏干達、埃及、蘇丹、衣索比亞、葉門、阿聯、卡達、巴林、約旦、阿曼、摩洛哥、索馬里等非洲伊斯蘭國家都允許實行一夫多妻制。
現實作用
雖然一夫多妻制曾在某些時候及某些地區被人們所濫用,但在某些情況,它實在有它的好處。在若干情況下,它可能會是一種折衷的婚姻制度;在另一些情況下,它可能是具有積極作用的好安排。戰亂時期
戰亂的時候,許多婦女的丈夫或愛人可能會戰死沙場,她們便會無人照顧和保護,她們和子女都絕了入息來源。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仍堅持每個男人只準娶一個妻子,那么數以百萬計的女人只能慘澹一生無依無靠。而倘若她們心甘情願做人的情婦,她不會得到法律上認可的權利,她的兒女也只能以私生子視之,得不到保障。大多數女人都希望有合法的丈夫和家庭,得到安全的保障。在這種情況下,一夫多妻制或許為一個迫不得已的折衷辦法。延續責任
伊斯蘭教的一夫多妻制是一較佳的制度。穆斯林丈夫對他的第二位、第三位和第四位妻室及她們所生的子女有著完全的法定義務。例如第一位妻室殘廢或者身染慢性疾病,不少國家的男性為了逃避責任而選擇終止婚姻。而在一夫多妻的伊斯蘭國家,第二次結婚則可能是各方面都認可的辦法,男性既可以擁有正常的幸福生活,同時還繼續承擔對妻室的責任。傳宗接代
有些情況是妻室全無生養,而做丈夫的卻很想有孩子。根據西方的法律,如果太太沒有生養,做丈夫的是毫無辦法的,他只好忍受沒有子嗣的命運,不然他便唯有跟太太離婚以便另娶他人。但如一夫多妻制獲得認可,經有關各人同意再結一次婚,那么離婚的是便可避免。維繫家庭
還有些情況是婚姻觸礁,做丈夫的愛上了另外的女人。根據西方的法律,如果丈夫不跟第一位妻室離婚,他是不能跟第二位結婚的。但第一位妻室可能不希望離婚,她可能不再愛她的丈夫,但仍可能會尊重他,也為了維繫家庭,得到保障,為了她自己和兒女。同樣第二個女人也未必想破壞男人的第一個家。發生這些情況的時候,有關男女自然會認識到一夫多妻制的好處,因為離婚或偷偷摸摸的養情婦都不是解決事情的好辦法。現代變異
雖然一夫多妻婚姻不被現代大多數社會認同,但一夫多妻行為依然常見。它以同居情婦的形式而保存下來,這些情婦或公開或秘密地受到有錢男性的支持。在某些情況下,一名男子可以有另一個(或更多)的家庭,擁有著法律上不承認的妻子,供養她及其所生育的非婚生子女。在某些地區,妻子不僅知道丈夫的情人,而且幫助他挑選和他身份地位門當戶對的人選。另一種現代一夫多妻制的表現是一系列的一夫一妻制,通過不斷的離婚和再結婚,允許伴侶經歷多重的而又合法的夫妻關係。影視
一夫多妻的悲劇習俗
我國的回族、藏族、門巴族、獨龍族和佤族的部分地區,在解放前還不同程度地保留著一夫多妻制。
據稱烏尼奧羅人(Unyoro)一般酋長須娶妻10~15人,否則與其酋長地位不相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