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機中的巴塞爾新資本協定:挑戰與改進》

《金融危機中的巴塞爾新資本協定:挑戰與改進》

《金融危機中的巴塞爾新資本協定:挑戰與改進》共分為五篇,詳細的講述了金融危機的相關問題。現在,金融危機仍在演進當中,還可能出現新情況和新問題,巴塞爾新資本協定必然也會面臨新的挑戰,從這個角度來說,《金融危機中的巴塞爾新資本協定:挑戰與改進》可能呆是拋磚引玉,希望能夠藉此促使更多關心國際金融監管發展以及提高中國金融監管發展水平的研究者共同關注巴塞爾新資本協定的研究,推進中國企業風險管理研究的不斷發展。

基本信息

作者簡介

巴曙松,研究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博士生導師。
巴曙松研究員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中央國家機關青聯常委,中國總量經濟學會副秘書長,中國銀行業協會首席經濟學家,還擔任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企業年金資格評審專家、中國證監會基金評議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銀監會考試委員會專家、招商銀行和招商局香港總部的博士後專家指導委員會委員等,先後擔任中國銀行杭州市分行副行長、中銀香港助理總經理、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展戰略委員會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經濟部副部長等職務。巴曙松研究員還曾擔任中共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主講專家,並在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北京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南開大學、中山大學、蘇州大學等高校擔任兼職教授,主要著作有:《巴塞爾新資本協定研究》、《中國金融市場發展路徑研究》、《美國貨幣史》(譯著)等。
邢毓靜,經濟學博士,現任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二司副司長,先後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司、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等任職,主要著作有:《放鬆資本管制的過程》(中國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經濟全球化與中國金融運行》(中國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並擔任華中科技大學兼職教授。
朱元倩,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金融工程方向博士研究生,美國北卡大學夏洛特分校聯合培養。在《金融研究》、《管理世界》等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二十餘篇。

目錄

第一篇巨觀趨勢與監管動態
第一章金融危機前後飽受“爭議”的巴塞爾資本協定
一、巴塞爾資本協定的缺點和不足
二、金融創新和監管套利挑戰協定秉承的監管成規
三、金融危機引發新資本協定的新爭議
四、巴塞爾新資本協定不應成為金融危機的替罪羊
第二章從金融危機後巴塞爾新資本協定的修訂看金融監管體制的演進與回歸
一、金融危機後巴塞爾委員會對新資本協定的修訂
二、金融危機後國際監管機構的動態
三、監管標準的深化和細化
四、監管模式的演進
五、監管理念和實施細節中的回歸趨勢
六、對巴塞爾新資本協定進一步修訂方向的分析和展望
第二篇資本約束與資本計提
第三章銀行監管指標的再討論:資本充足率與槓桿率
一、監管指標的概述:資本充足率與槓桿率
二、巴塞爾委員會對銀行資本充足率要求的演進
三、8%的資本充足率標準面臨的挑戰
四、對資本充足率監管新標準的預測和探討
五、引入槓桿率監管:金融危機後的監管新任務
第四章金融危機中資產證券化的新特徵及監管新動態
一、資產證券化的基本狀況
二、金融危機前後資產證券化發展的新特徵
三、巴塞爾資本協定下資產證券化監管框架演進
四、巴塞爾新資本協定的資產證券化監管在金融危機中暴露的問題
五、金融危機後資產證券化監管及行業自律的新動態
六、巴塞爾新資本協定資產證券化監管新趨勢
第五章巴塞爾新資本協定下交易賬戶的監管及新增風險
一、交易賬戶與銀行賬戶
二、巴塞爾資本協定下交易賬戶監管的演進趨勢
三、交易賬戶的新增風險
四、新增風險的風險因素識別和計算準則
五、新增風險的爭議、套用難點與完善方向
第三篇風險測度模型的演進與創新
第六章國際銀行實施內部評級法的評價及其順經濟周期效應的緩釋方法
一、內部評級法概述
二、定量影響測試與內部評級法改進
三、內部評級法的評價
四、內部評級法順經濟周期效應及緩釋方法
第七章現代商業銀行的風險新特徵及測量模型的變遷
一、現代商業銀行的特徵和新風險
二、市場風險的概況
三、操作風險及其新特徵
四、流動性風險
五、全面風險的測量模型和管理框架
六、現代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完善和展望
第八章運用VaR模型測量銀行風險的局限性及其改進
一、巴塞爾新資本協定下VaR方法的運用
二、傳統的VaR方法的介紹及體系演變
三、用傳統VaR模型度量銀行風險暴露的不足之處
四、基於銀行數據的VaR模型效果評估
五、傳統VaR模型的改進
六、回溯測
第九章壓力測試在銀行風險管理中的理論探討和實踐經驗
一、壓力測試的概述
二、壓力測試的分析方法
三、壓力測試的執行
四、不同風險因子的模型討論
五、壓力測試的國際實踐現狀及套用啟示
六、中國的實施進展和後續研究方向
第四篇監督審查和市場約束
第十章從微觀審慎監管到巨觀審慎監管:危機下的銀行業監管啟示
一、巨觀審慎監管的理論分析
二、金融危機後巨觀審慎監管的必要性分析
三、巨觀審慎監管的實施
四、歐洲應對金融危機的巨觀審慎監管思路
五、巨觀審慎監管的未來之路
六、中國落實巨觀審慎監管模式的優勢和挑戰
第十一章巴塞爾資本協定下跨境銀行監管合作的國際經驗及啟示
一、母國-東道國監管的責任劃分與監管方式的選擇
二、實現有效的跨境監管合作面臨的困難
三、金融危機後的監管新思路和巴塞爾委員會的改革建議
四、全球監管合作現狀和實踐經驗
五、中國在跨境銀行監管合作中的參與介入和法律的完善
第十二章從有效市場約束看第三支柱下中國銀行業的監管現狀
一、市場約束的理論框架
二、關於有效市場約束的爭議
三、金融危機對市場約束的啟示
四、境外銀行業第三支柱下的實施進展
五、中國市場約束實施的理論分析
第五篇實施影響和經驗借鑑
第十三章後危機時代中國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定的貨幣政策選擇
一、當前的經濟環境和研究背景
二、資本約束影響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渠道分析
三、貨幣政策影響渠道有效性的實證分析
四、銀行資本約束對貨幣政策傳導效果的影響
五、巴塞爾新資本協定對貨幣政策傳導的影響
第十四章中國銀行業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定的現狀、挑戰和建議
一、中國銀監會關於巴塞爾新資本協定實施的規範性檔案解讀
二、新資本協定銀行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定的進展
三、第一支柱實施的問題和挑戰
四、第二支柱實施的挑戰
五、對目前尚未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定的商業銀行的建議
六、中國銀行業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定的監管要點分析

前言

2009年底,我又一次到瑞士出訪,全球金融體系剛剛開始從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機中逐步恢復,對於監管體系和風險管理體系的反思和完善,成為不同金融機構討論交流時關注的共同話題。銀行業是此次危機中受到衝擊最為顯著的領域之一,對於銀行業的監管和風險管理如何改進自然是其中的重點。在全球的金融監管框架中,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一直積極推動的巴塞爾資本協定是最受關注的準則之一。
每一次危機實際上都是集中檢驗監管準則的一個很好的時機,也是改進監管準則的重要機會。在亞洲金融危機時期,我正好在香港的金融機構從事風險管理工作,得以有機會參與了修訂巴塞爾資本協定的討論研究,以及新資本協定在金融機構的實施等進程,正是因為我在實際風險管理工作中意識到了巴塞爾新資本協定的重要性,我根據自身的工作體會和初步的研究,在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了《巴塞爾新資本協定研究》(中國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碰巧的是,當前這次全球金融危機,我正好也在香港工作,切身體會了全球的金融危機及其帶來的強大衝擊。正是在金融危機中,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在各國監管機構的共同努力下,從多個角度、多個層面對巴塞爾新資本協定進行了全面的修訂。正是因為巴塞爾新資本協定對全球銀行業的巨大影響力,以及面對金融危機所進行的修訂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價值,經過一段時間的集中研究,我決定把自己對巴塞爾新資本協定的修訂所進行的多角度研究成果,還是交由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
從具體內容上看,如果說2003年出版的《巴塞爾新資本協定研究》的重點在於對當時還是一個全新的風險監管框架的新資本協定進行系統的介紹和討論的話,那么,當前的這本著作,則試圖從巴塞爾新資本協定在危機中的修訂出發,以此透視全球銀行業的風險管理框架的演變趨勢,這不僅有助於銀行業更為全面地了解巴塞爾新資本協定的一些新的內容和框架,同時也有利於銀行業風險監管研究的深入。特別是從2009年開始,中國正式加入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這使得中國銀行業對於巴塞爾新資本協定的研究不能僅僅停留在執行層面,還應當更多地深入到反思和改進的層面。

精彩書摘

巴塞爾資本協定作為全球銀行業最具影響力的監管標準之一,一直秉承保證穩健經營和公平競爭的精神。從巴塞爾資本協定的發展歷程來看,正是在這兩大目標的基礎之上,力圖更加全面而敏感地反映其面臨各種風險的過程,促使商業銀行強化風險管理能力,從而增強整個商業銀行體系的安全性與穩定性。
然而,在競爭愈趨激烈的國際化運營環境中,金融創新不斷湧現,風險管理的外延和內涵隨之擴大,巴塞爾資本協定一直秉承的資本充足管理的理念受到挑戰。儘管協定也在積極求變,不斷修改來適應新的變化,但對它的爭論卻絲毫沒有停止。2008年這場金融危機的爆發,似乎給巴塞爾資本協定的質疑方增添了一個更有分量的砝碼。一、巴塞爾資本協定的缺點和不足巴塞爾資本協定(巴塞爾新、舊資本協定的統稱,BaselⅡ和BaselI)從誕生之日起,就致力於在全球範圍內尋找銀行業內最優做法並進行推廣,遵循此協定已經被視為金融機構採取穩健經營的重要標誌之一。但從理論上來講,監管規則都是基於歷史經驗的、事後的,並不能反映未來的情況。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巴塞爾資本協定的缺陷和不足逐漸暴露。
(一)巴塞爾資本協定風險監管框架的順周期
順周期性效應(procyclicality)是指監管當局對監管資本的要求客觀上會通過影響銀行體系的信貸行為而放大巨觀經濟周期,加劇經濟波動。資本監管的順周期缺陷並不是一個新問題。早在20世紀末,人們對巴塞爾舊資本協定(BaselI)的順周期缺陷就提出過批評。遺憾的是,2004年正式頒行的巴塞爾新資本協定(BaselⅡ)在順周期方面並無根本性改進,究其原因大致可以劃歸為資本充足管理和評級方法兩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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