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

本首詩選自《詩經·國風·齊風》。兩位獵人在山間相遇,互相讚美。

出處

先秦 詩經

原詩

子之還兮,遭我乎[1]之間兮。
並驅從兩肩兮,揖我謂我儇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
並驅從兩牡兮,揖我謂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陽。
並驅從兩狼兮,揖我謂我臧兮。

注釋

1、還(鏇xuán):鏇。便捷。2、遭:相遇。峱(撓náo):山名,在今山東臨緇縣南。3、從、肩:《毛傳》:“從,逐也。獸三歲曰肩。” 4、揖:作揖。儇(鏇xuán):靈巧。《毛傳》:“儇,利也。”《傳疏》:“利猶閒也,閒於馳逐也。” 5、茂:美好。《毛傳》:“茂,美也。” 6、牡:雄獸。7、昌:《鄭箋》:“昌,佼好貌。” 8、陽:《集傳》:“山南曰陽。” 9、《後箋》:“《陸疏》雲,狼猛捷,自是難獲之獸。此所以互相誇耀,以為戲樂。” 10、臧(髒zāng):善,好。

譯文

你真敏捷技藝嫻,與我相遇峱山間。
並駕追趕兩大獸,拱手誇我多靈便。
你的身材真美好,與我相遇峱山道。
並駕追趕兩雄獸,拱手誇我技藝高。
你的身材真健壯,與我相遇峱山陽。
並駕追趕兩條狼,拱手誇我技藝強。

賞析

這是一首獵人相遇互相讚譽獵技高超的詩。舊說中《毛詩序》以為詩旨是刺齊哀公(周夷王時代人)迷戀打獵,致使齊國好獵成風,荒廢政治,朱熹《詩集傳》雖謂此詩“以便捷輕利相稱譽”,但又有刺“其俗之不美”的看法。我們覺得從本詩中看不出有“刺”的意味,舊說顯系比附,今不取。
本詩不用比興,三章詩全用“賦”,以獵人自敘的口吻,真切地抒發了他獵後暗自得意的情懷。三章疊唱,意思並列,每章只換四個字,但卻很重要,起到了文義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稱譽敏捷,次章互相頌揚善獵,末章互相誇讚健壯。首句開口便讚譽,起得突兀,真實地表達了詩人由衷的仰慕之情。他在峱山與獵人偶然碰面,眼見對方逐獵是那樣敏捷、嫻熟而有力,佩服之至,不禁脫口而出“子之還(茂、?兮”,這是發自心底的讚嘆,“子”是對那位同行的敬稱。次句點明他們相遇的地點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們並非事先約定,只是邂逅相遇罷了。正因為如此,詩人才會那樣驚喜不已,十分激動。第三句說他們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奮力追殺兩隻大公狼。這裡詩人雖然沒有告訴我們逐獵的結果如何,但是從他那異常興奮的敘述中,可以猜想到那兩隻公狼已成為他們的捕獲物,我們從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詩人的喜悅。最後一句是獵後合作者對詩人的稱譽:“揖我謂我儇(好、臧)兮”,這裡詩人特點明“揖我”這一示敬的動作,聯繫首句,我們知道因為詩人對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為自己能得到對方的讚譽而引以自豪!吳闓生稱此為“渲染法”(《詩義會通》)。
全詩句句用韻,每章一韻,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還、間、肩、儇為韻;次章茂、道、牡、好為韻;末章昌、陽、狼、臧為韻,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組成“富韻”,加上四、六、七言並用的參差句法,造成了舒緩的音節,讀起來有一唱三嘆的韻味,在《詩經》中堪稱佳作。方玉潤《詩經原始》引章潢的話評論說:“‘子之還兮’,己譽人也;‘謂我儇兮’,人譽己也;‘並驅’,則人已皆與有能也。寥寥數語,自具分合變化之妙。獵固便捷,詩亦輕利,神乎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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