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植物藥產業指南》

《美國植物藥產業指南》區分可以以非處方藥(OTC)專項上市,及須以新藥申請(NDA)形式上市等植物藥品,為申報者提供如何進行植物藥品新藥上市申請(NDA)及新藥臨床研究申請(IND)的指導。 指南還就申請者關心的19個問題進行了解答,此外還將植物藥品上市情況作為附屬檔案A陳列指南之後。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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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原則亦適用於含有動物或礦物質的藥品
該指南區分可以以非處方藥(OTC)專項上市,及須以新藥申請(NDA)形式上市等植物藥品,為申報者提供如何進行植物藥品新藥上市申請(NDA)及新藥臨床研究申請(IND)的指導。

其基本管理思路可簡述如下:

植物藥品可以(1)非處方藥專項,或者(2)新藥申請(NDA)或簡略新藥申請(ANDA)形式經過批准上市。
對於已在美國和國外以食品補充劑或化妝品形式合法上市很久、無任何已知安全問題、適用於某種非處方藥適應症的植物製品,可歸入某個非處方藥專項;經FDA確定並被普遍認為安全有效的某些製品可在FDA非處方藥專項系統中銷售。公布為非處方藥專項的植物藥品,只要標籤說明和其他活性組分符合各相關專項和適當法規,任何廠商生產的具有相同物質和用途的製品均可上市。一般此類植物藥品初期臨床試驗不需提供附加的毒理學和化學、生產和控制資料。
以非處方藥專項上市植物藥品必須按照CGMP要求組織生產;其植物原料藥必須有公開發表的資料,包括有充分對照臨床研究的結果,以使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得到普遍承認;該原料藥質量標準應該入載《美國藥典》(USP)或建議《美國藥典》增加申報者提供的原料藥質量標準。本指南詳述了如何進行植物藥品以非處方藥專項上市申報。
植物製品在美國或他國沒有上市歷史,或已有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證據不足以使其歸入某個非處方藥專項,或者提出的適應症不適合非處方套用者,製造商必須向FDA提交NDA,以獲得該藥品預期用途的上市許可。新藥申請既可申請處方藥,也可申請非處方藥(取決於藥品的適應症和特點,及無執業醫生監督指導下使用時的安全性等)。當安全性和藥效資料不足以支持新藥申請,則需進行新的臨床研究,以驗證該藥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新藥申請形式獲得批准的植物藥品,即使沒有專利保護、申報者也可從批准之日起享有5年(如果是新化合物)或3年市場專有權。新的植物藥品(包含多種化學成分),可獲得新藥專利。
植物藥品的化學、生產和控制過程中,FDA考慮到了植物藥品通常是非常複雜的混合物,其化學成分一般不清楚(不僅活性成分不能確定,生物活性也難描述十分清楚)。植物藥品需提供的化學、生產和控制檔案報告,應不同於活性成分比較容易用化學方法鑑定和定量的合成或高純度藥品。FDA要求通過一系列試驗和控制來保證植物藥品的同一性、純度、質量、規格、藥效和一致性。包括:(1)對原料藥和藥物製品的多項試驗(例如,光譜和色譜指紋圖譜,特徵標記物的化學定量分析及生物學定量分析),(2)原材料和工藝控制(如植物原料的嚴格質量控制和充分的生產過程中間控制),(3)工藝驗證(特別是對原料藥)。
指南中提出了複方植物藥品的定義:如由植物同一部分(如葉、莖、根、種子等),或者某種藻類或肉眼可見真菌(如蘑菇)製成的植物藥品,不視為複方藥品;由一種植物、藻類或肉眼可見真菌的不同部分或者多種不同植物、藻類或肉眼可見真菌的某部分製成的植物藥品,目前仍視為複方藥品,需滿足對複方藥品的管理要求。
FDA要求屬於新藥的植物藥品,其上市必須經過FDA新藥申請或簡略新藥申請批准。NDA必須包括由充分對照的臨床研究得出的有效性真實數據、安全性證據和充分的化學、生產和控制資料。
FDA要求植物藥品進行新藥申請,尤其申報者希望在美國進行臨床試驗以支持其新藥申請,必須提交IND,提供充分的資料,以證明用該製劑於人體試驗安全可靠、及為預期目的設計的臨床研究方案的正確合理。在IND的初期臨床研究階段,申報者可酌情減少提供臨床前安全性及化學、生產和控制(CMC)檔案報告。
本指南依據相關法規,列出了不同種類植物製品的新藥研究申請資料的清單,及申請IND的基本格式(如封面、目錄、引言及總體研究計畫、研究人員簡介、研究方案、化學、生產和控制、藥理學/毒理學資料、人類對藥品的已有經驗等等);列出了合法上市且無安全問題植物製品應申請進行IND的Ⅰ期和Ⅱ期臨床研究所需準備申請資料的清單,如產品的描述和人類套用情況(所用植物製品的描述、套用歷史、目前市場使用情況等),化學、生產和控制(植物原料、植物藥料藥、植物藥品、動物安全性試驗、安慰劑、標籤說明、環境評估或免除此項報告的請求等),藥理學/毒理學資料(所有上市植物製品、國外上市植物製品),生物利用度、臨床考慮事項等等;列出了對於未上市植物製品和具有已知安全問題的產品研究用新藥申請(IND)的Ⅰ期和Ⅱ期臨床研究所需準備申請資料的清單(除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非臨床安全性評估)。指南還列出了所有植物製品申請IND的Ⅲ期臨床研究所需準備申請資料的清單,如製品的描述和人類套用情況、化學、生產和控制(擴大臨床研究、III期臨床研究結束及新藥申請前的考慮事項),臨床前安全性評估(重複給藥的一般毒性研究、非臨床藥代動力學/毒代動力學研究、生殖毒理學、遺傳毒性研究、致癌性研究、特殊藥理學/毒理學研究、法規考慮事項),生物利用度和臨床藥理學,臨床考慮事項等等;並陳列了所有資料要求的相關法規的出處。
指南還就申請者關心的19個問題進行了解答,此外還將植物藥品上市情況作為附屬檔案A陳列指南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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