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魘》

《紅樓夢魘》

《紅樓夢魘》是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信息

《紅樓夢魘》自序
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據《紅樓夢》的大綱給宋淇看,有些內容看上去很奇
特。宋淇戲稱為NightmareintheRedChamber(紅樓夢魘),有時
候隔些時就在信上問起“你的紅樓夢魘做得怎樣了?”我覺得這題目非常好,而且也確是這
情形——一種瘋狂。
那幾年我剛巧有機會在哈佛燕京圖書館與柏光萊的加大圖書館借書,看到脂本《紅樓夢
》。近人的考據都是站著看——來不及坐下。至於自己做,我唯一的資格是實在熟讀《紅樓
夢》,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點的字自會蹦出來。
但是沒寫過理論文字,當然笑話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記得
這句:“簡短是雋語的靈魂”,不過認為不限雋語,所以一個字看得有笆斗大,能省一個也
是好的。因為怕嘮叨,說理已經不夠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謂《紅樓夢稿》——簡稱抄
本。其實這些本子都是抄本。難怪《初詳紅樓夢》刊出後,有個朋友告訴我看不懂——當然
說得較婉轉。
連帶想起來,仿佛有書評說不懂《張看》這題目,乘機在這時解釋一下。《張看》不過
是套用常見的“我看CC”,填入題材或人名。“張看”就是張的見解或管窺——往裡面張望
——最淺薄的雙關語。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詩?
Writtenonwater(水上寫的字),是說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謠言傳
得一樣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從來沒問過人。
《紅樓夢》的一個特點是改寫時間之長——何止十年間“增刪五次”?直到去世為止,
大概占作者成年時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樣,從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
宇間跳出來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裝。從改寫的過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長,有時候我覺得是
天才的橫剖面。
改寫二十多年之久,為了省抄工,不見得每次大改幾處就從頭重抄一份。當然是儘量利
用手頭現有的抄本。而不同時期的抄本已經傳了出去,書主跟著改,也不見得每次又都從頭
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內容新舊不一,不能因某回某處年代早晚判斷各本的早晚。這不過是常
識,但是我認為是我這本書的一個要點。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難以置信,例如改
寫常在回首或回末,因為一回本的線裝書,一頭一尾換一頁較便。寫作態度這樣輕率?但是
縫釘稿本該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襲人麝月都實有其人,後來作者身邊只剩下一個麝月——
也可見他體恤人。
在現在這大眾傳播的時代,很難想像從前那閉塞的社會。
第二十三回有寶玉四首即事詩,“當時有一等勢利人,見榮府十二三歲的公子作的,錄
出來各處稱頌”。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而著書人貧居西郊,滿人明義說作者出示《紅樓夢
》,“惜其書未傳,世鮮知者”,可見傳抄只限戚友圈內。而且從前小說在文藝上沒有地位
,不過是好玩,不像現代蘇俄傳抄地下小說與詩,作者可以得到心靈上的安慰。曹雪芹在這
苦悶的環境裡就靠自己家裡的二三知己給他打氣,他似乎是個溫暖的情感豐富的人,歌星芭
芭拉史翠姍唱紅了的那支歌中所謂“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賴脂硯畸笏,也情有
可原。近人竟有認為此書是集體創作的。集體創作只寫得出中共的劇本。
他完全孤立。即使當時與海外有接觸,也沒有書可供參考。舊俄的小說還沒寫出來。中
國長篇小說這樣“起了個大早,趕了個晚集”,是剛巧發展到頂巔的時候一受挫,就給攔了
回去。潮流趨勢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罵世小說還是繼承《紅樓夢》之前的《儒林外史》。
《紅樓夢》未完成還不要緊,壞在狗尾續貂成了附骨之疽——請原諒我這混雜的比喻。
《紅樓夢》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戶曉,與聖經在西方一樣普及,因此影響了小說的主流
與閱讀趣味。一百年後的《海上花列傳》有三分神似,就兩次都見棄於讀者,包括本世紀三
十年間的亞東版。一方面讀者已經在變,但都是受外來的影響,對於舊小說已經有了成見,
而舊小說也多數就是這樣。
在國外,對人說“中國古典小說跟中國畫——應當說‘詩、畫’,但是能懂中國詩的人
太少——與瓷器一樣好”,這話實在說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寫小說的,更有“老王
賣瓜,自賣自誇”之嫌。我在美國中西部一個大學城裡待過些時,知道《紅樓夢》的學生倒
不少,都以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舊家庭里表兄妹的戀愛悲劇。男生就只關心寶玉這
樣女性化,是否同性戀者。他們雖然程度不齊,也不是沒有鑑別力。有個女生長得不錯,個
子不高,深褐色的頭髮做得很高,像個富農或者商家的濃妝少婦,告訴我說她看了《秧歌》
,照例贊了兩句,然後遲疑了一下。有點困惑地說:
“怎么這些人都跟我們一樣?”我聽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確跟美國人或任何人
都沒什麼不同,不過是王龍阿蘭洗衣作老闆或是哲學家。我覺得被她一語道破了我用英文寫
作的癥結,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紅樓夢》一出,就有許多人說是拙劣的續書,但是到本世紀胡適等才開始找證據
,洗出《紅樓夢》的本來面目。五六十年了,近來雜誌上介紹一本《紅樓夢研究集》:
“本書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據的研究方式,……”拙作《紅樓夢
未完》赫然在內,看了叫聲慚愧。也可見一般都厭聞考據。裡面大部分的文章仍舊視程本為
原著,我在報紙副刊上也看到這一類的論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學生或研究生的課卷。——那
也反映教授的態度。——也許也是因為研究一個未完的著作,教學上有困難。——有一篇罵
襲人誘惑寶玉,顯然還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回,原文寶玉“強襲人同領警幻所授雲雨之事
”,程甲本改“強”為“與”,程乙本又改“與”為“強拉”,另加襲人“扭捏了半日”等
兩句。我們自己這樣,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譯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譯本也還是用程本。但
是才出了第一冊,二十六回,後四十回的狐狸尾巴還沒露出來。彌羅島出土的斷臂維納斯裝
了義肢,在國際藝壇上還有地位?
我本來一直想著,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聽見專研究中國小說的漢
學家派屈克·韓南(Hanan)
說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兩個不相干的人寫的。我非常震動。
回想起來,也立刻記起當時看書的時候有那么一塊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
—其實那就是驢頭不對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游東京,送歌僮,送十五歲的歌女楚雲,結果
都沒有戲,使人毫無印象,心裡想“怎么回事?這書怎么了?”
正納悶,另一回開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鑽出了隧道。
我看見我捧著厚厚一大冊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間裡。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來歲的人的肩膀。
這兩部書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紅樓夢》。《紅樓夢》遺稿有“五六稿”被借閱者
遺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時間機器飛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來搶回來。現在心平了些,因為
多少滿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這集子裡的,除了“三詳”通篇改寫過,此外一路寫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
沒去改正前文,因為視作長途探險,讀者有興致的話可以從頭起同走一遭。我不過是用最基
本的邏輯,但是一層套一層,有時候也會把人繞糊塗了。
我自己是頭昏為度,可以一擱一兩年之久。像迷宮,像拼圖遊戲,又像推理偵探小說。
早本各各不同的結局又有“羅生門”的情趣。偶遇拂逆,事無大小,只要“詳”一會紅樓夢
就好了。
我這人乏善足述,著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歡什麼,確實什麼都不管——也
幸而我的興趣範圍不廣。在已經“去日苦多”的時候,十年的工夫就這樣摜了下去,不能不
說是豪舉。正是:
十年一覺迷考據 
贏得紅樓夢魘名。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