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帝國最後十年》

《大清帝國最後十年》

《大清帝國最後十年》是一部由斯騰伯格主編;郭秀艷等譯的於2008年8月1日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講述大清帝國最後十年的書。

基本信息

作者: 斯騰伯格 主編;郭秀艷 等譯
《大清帝國最後十年》《大清帝國最後十年》

出 版 社: 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8-8-1
字數: 365000
版次: 1
頁數: 320
印刷時間: 2008/08/01
開本: 16開
印次: 1
紙張: 膠版紙 I S B N : 9787561760369
包裝: 平裝 所屬分類:圖書 >> 社會科學 >> 心理學

編輯推薦

要尋找20世紀中國現代性的起源,不能僅僅回溯到“五四”,晚清是一段更重要的“轉型時代”。
1840年以後,西方列強對中國的肆意掠奪,致使中華民族陷入半殖民地的慘境;但是,西方勢力的介入也為中國社會的再一次更新提供了契機,中國在危機之中開始了從傳統向近代社會的轉型。
清帝國最後十年,清廷提出新政方案,涉及的內容相當豐富,幾乎涵蓋了當時社會的各個層面。如建立近代教育體系,確定“工商立國”方針、自開商埠、鼓勵民族商人走出國門參加國際博覽會;修改刑律,添補民法、訴訟法,建立各級審判機構,著手推行行政與司法國家準議會機構和地方準議會機構,籌建責任內閣,等等。這些經濟和政治名詞在今人看來是那么的熟悉,但相信這些訴求發生在晚清最後十年的國人卻是鳳毛麟角……

內容簡介

晚清七十年,在清廷之外,既有底層貧窮民揭竿而起,試圖建立烏托邦式的“天國”社會;又有革命志士高呼打同行體制,試圖用火與犁再造美好中華。無論其理念是狹隘還是崇高,都希望運用自己的一套辦法改變中國現狀,把中華民族從西方列強的炮艦鎖鏈和經濟掠奪中解脫出來。在清廷內部,皇室家族和官僚階層,基於各自不同的目的,也在尋求帝國復興、崛起之術。特別是在帝國最後十年(1910-1911年)的新政改革,興學堂、廢科舉、遣留學、練新軍、改官制、辦實業,其變革涉及的內容包括教育經濟法制軍事政體等,其廣度與深度都遠遠超過此前的戊戍變法……本書試圖客觀冷靜地、立體地、多角度地展現清末新政這一歷史事件的真相。

作者簡介

李剛,南開大學世界史專業碩士,師從著名世界經濟史專家楊棟樑、中日關係學者宋志勇。出版《犁與刀——百年中日問題憂思錄》,發表《“琉球交涉”期間中日外交策略考》、《清末憲政改革中的日本因素》、《中日傳統復仇文化比較》等多篇專業論文;長期受聘為《大生》雜誌特約研究員,獨立承擔了《日本農業政策與農村現代化》的課題研究

目錄

第一章 1901·頑固派退出政權核心
 從瑪噶爾尼到《辛丑條約》
 義和團運動的失控
第二章 黃沙漸沒中堂墓:一個時代在結束
 最後的出場
 李鴻章其人
 “洋務運動”的歷史性終結
第三章 “新政”上諭:“變法自強,為國家安危之
 命脈”
 她比康有為走出更遠
 慈禧太后的“政見”
第四章 張之洞:手握經卷的堅定改革家
 張之洞的崛起歷程
 “會奏三折”足使他名垂千秋
第五章 袁世凱:從朝鮮監國到政壇巨子
 豫中豪門走出來的北洋大臣
 新政初期的變法舉措
 他萌生了立憲的願望
第六章 1906 五大臣出洋考察終成行
 政治考察前的國內外大背景
 出洋考察對憲政改革的推動作用
第七章 立憲上諭在爭論中出籠
 激烈的廷辯
 哪些人在推動改革
 立憲上諭引發新一輪紛爭
第八章 黨爭紛擾中的官制改革
 “責任內閣制”遭遇挫折
 沒有最終的贏家
第九章 聚焦北京:立憲應否預備?
 “九年預備立憲”:一個激進的改革方案
九年里都需要做什麼?
第十章 1908·皇族少壯派與地方權臣在角逐
 攝政王塑造自己的改革形象
 中央政府與地方督撫紛爭的背後
第十一章 議員們在行動
 攝政王向議員們做出讓步
 立憲派緣何更激進?
第十二章 爆發“新政綜合症”
 危機與契機依然共存
 民情是把雙刃劍
第十三章 “鐵路國有”引發全面危機
 經濟糾紛升級為政治衝突
 “新政”沒過“保路”關
第十四章 辛亥年還發生了什麼?
 兩任內閣與一部憲法的出台
 大廈瞬間傾塌

書摘插圖

第一章 1901·頑固派退出政權核心
在鴉片戰爭以前,我們不肯給外國平等待遇;在以後,他們不肯給我們平等待遇。
 從瑪噶爾尼到《辛丑條約》
公元1792年,英國外交官瑪噶爾尼勳爵攜帶英王親筆信繞過大半個地球出使中國。次年9月,在熱河行宮兩次謁見中國皇帝,提出開放寧波、舟山、天津為通商口岸等要求,被清政府駁回。對於中國歷史來說,瑪噶爾尼是一個極富標誌性的人物。
當時的中國正逢盛世,皇帝年號曰“乾隆”。
當中國人為這些大鼻子、藍眼睛的西方人必須在皇帝面前行三跪九叩之禮而較勁時,瑪噶爾尼已經洞察到了古老中國的衰敗之勢。那時距離鴉片戰爭還有40多年,但19世紀後半葉中國的整個歷史畫卷似乎已經展現在了他的面前。乾隆皇帝非常慷慨地批准給英國使團每天招待費用為白銀5000兩,這是一筆不小的款項,但是大多數被經手的官員所剋扣,瑪噶爾尼雖然並不知道這一情況,但他還是斷言道,“中華帝國只是一艘破敗不堪的舊船……只需幾艘三桅戰艦就能摧毀其海岸艦隊”。
48年後,大英帝國的堅船利炮打開了古老中國的大門,中國近代史也就此揭開。
歷史的時針再往後撥60年,20世紀的第一年,公元1900年,中國舊曆庚子年八國聯軍以解救被義和團圍困的各國公使館為名,打進了大清帝國的首都北京城。
1900年8月16曰,中國軍隊在京城各處與八國聯軍展開巷戰,死傷慘重,經過殊死戰鬥,聯軍漸漸地將剩餘的中國軍隊驅逐到了城市的西北兩方,戰至晚間,整座北京城陷落。
10月22日,聯軍統帥瓦德西將軍從北京給德皇發了一份報告,內文中寫道:
聯軍占領北京以後,其駐紮地點之分配,一如當時各軍攻入該城,最初各自占據之處。
在英國方面,所搶之物均須繳出,一齊堆在使館大屋之內,加以正式拍賣,如是者累日,由此所得之款,按照官級高低,加以分派,其性質略如戰時掠獲金,因此之故,無一英人對於搶劫之事,視為馬仁法行動。
其日本方面,則對於此種掠奪之物照例歸於國家,由此所得之款數至為不少,據日本某將軍之報告,只天津一處搶劫所得者,即有二百萬兩之多。
至於美國方面,對於搶劫之事本來禁止,但美國軍隊頗具精明巧識,能破此種禁令,為其所欲。
俄國軍隊搶劫之方法,似乎頗稱粗野,而且同時盡將各物毫無計畫的打成粉碎。
此外法國軍隊,對於各國軍隊“之搶劫行為”,亦復絕對不會落尾人啟。
就宮內情形而言,又可證明該宮最大部分可以移動之貴重物件皆被搶去。
所有中國此次所受毀損及搶劫之損失,並詳數將永遠不能查出,但為數必極重大無疑。所最可惜者,即真正對於此次戰事有罪之人,反受損失極小。又因搶劫時所發生之強姦婦女,殘忍行為,隨意殺人,無數放火等事,為數極屬不少,亦為增加居民痛苦之原因。另據《庚辛紀事》記載,浩劫中“經史子集等,共四萬六十餘本”,自元明以來之積蓄,上自典章文物,下至國寶奇珍,掃地遂盡。”未及逃亡的皇室貴族崇綺,“其眷屬盡為聯軍所拘,驅諸天壇,數十人輪姦之”。王侯將相尚且遭此慘劇,普通百姓的遭遇可想而知。
北京城的破壞並不是這次世紀悲劇的結束,而只是剛剛開始……
8月19日,在逃出北京後的第五天,最高統治者慈禧發出了兩道上諭:第一道發給軍機大臣榮祿、大學士徐桐、戶部尚書崇綺,令他們留在北京與聯軍講和。但在城破不久,榮祿已經來到了保定,而另兩位大臣也相繼上吊身亡以死殉國了。第二道上諭發給了李鴻章,要求他火速北上,與慶親王奕劻一起主持議和。
兩道上諭發出之後的第二天,在北京城西北方向一百公里處的一個小縣城,清政府以光緒皇帝的名義向世人發布了一份官方檔案——《罪己詔》。可以認為這份《罪己詔》就是慈禧太后的國策“檢討書”。
不久,兩宮的鑾駕逃到了西安,住進了陝西巡撫的衙門。
9月中旬,慈禧太后和她信任的大臣們擬就了人體的議和框架,李鴻章和奕劻兩位議和大臣照會各國,提出了五條議和綱領,清政府第一次正式開出自己的談判條件:
1.承認圍攻使館違反國際公法,保證今後不再出現類似事件;
2.願意協商賠款問題;
3.同意修改有關條約,側重中外商務;
4.收回被占衙署,與各國分別締約;
5.先行停戰。
對中國人提出的議和條件,瓦德西的態度是“不給予任何的理睬”。
蔣廷黻先生說過這樣的話:“在鴉片戰爭以前,我們不肯給外國平等待遇;在以後,他們不肯給我們平等待遇。”當時的中國正面臨著那樣的尷尬和悲涼。
瓦德西繼而鼓動各國,堅決拒絕中方先停戰後議和的要求,並且各國還一致提出,只有清政府在如何懲辦“禍首”等問題上有明確的表態之後,才可能開始考慮議和的問題。列強咬住除慈禧之外其他“禍首”的名字死死不放,不得已,李鴻章給慈禧發電,要求朝廷儘快從重懲辦相關人員。
除了要求懲辦“禍首”,列強在“兩宮何時迴鑾”問題上態度也一度強硬,各國公使一致要求,只有光緒皇帝和慈禧太后回到北京後才可以開始談判。
正當李鴻章、奕劻兩位議和大臣左右為難之際,突然傳來俄國準備長期占領中國東三省的訊息,這引起曰、英、美等國極大的不安。如果清政府一直陷於逃亡境地,就無力對俄國進行真正有效的談判和抵制,列強也沒有理由去“維護”一個已經沒有政府的國家的“領土完整”。而暫時維持東北亞局勢穩定,符合美國的一貫國際政策,也為日本此後的擴張創造了有利條件。如果中國東北被俄國一國占領,整個東北亞地區就有可能會出現新的國際力量重組。這就使得八國的統一意見出現了鬆動,他們不再堅持把“嚴懲禍首”和“兩宮迴鑾”作為和談的前提條件,而是集中精力開始討論議和的具體內容,以期攫取最大限度的戰後利益。
聖誕節的前一天,八大列強和西班牙、比利時、荷蘭等11國公使將擬好的《議和大綱》交給了奕劻,並要求清政府迅速答覆。
這份《議和大綱》共有12項主要條款,是後來《辛丑條約》的藍本:
1.中國派親王專使就克林德被殺一事前往德國謝罪,並在遇害
之處樹立銘志的牌坊;
2.嚴懲禍首,殺害凌辱外國人的城鎮停止科考五年;
3.中國必須用優榮之典就日本書記官被害一事向日本政府謝罪;
4.中國必須在各國人民墳墓遭到褻瀆之處建立墓碑;
5.軍火及製造軍火的器材不準運入中國;
6.公平補償外國人身價財產損失;
7.各國駐兵護衛使館並劃定使館區;
8.削平大沽炮台;
9.京師至海邊由各國留兵駐守;
10.永遠禁止軍民等加入仇視各國的團體;
11.修改通商行船各條約;
12.改革總理衙門和各國公使覲見禮節。
電文傳到西安後,輿論大嘩。所有人都感到條件極端苛刻,無法接受。
八國聯軍最初要求定12名朝廷官員死罪,包括莊王端王剛毅毓賢李秉衡徐桐董福祥等。經反覆談判,最後的結果是:賜莊王自裁;端王充軍新疆,終身監禁;毓賢即行正法;徐桐和董福祥被革職;剛毅、徐桐已死,均追奪原官位。除朝廷外,全國各省還有119名官員被處死或被嚴厲處罰。
懲辦“禍首”的風波平息後,賠款的數額問題便成了議和的關鍵。
在這一點上,清政府的議和官員也沒有太多的發言權,確定的結果為:清政府共需向列強賠款白銀四億五千萬兩一一四億五千萬中國人, “人均一兩”——分三十九年還清,年息四厘,以海關稅、鹽稅和常關收入作抵押擔保。
條約簽訂後,國人即刻指責道:“賣國者秦檜,誤國者李鴻章!”
坐鎮南京的兩江總督劉坤一,早年平定太平天國有功於清政府,後半生為
中國的近代化事業殫精竭慮,聽聞條約簽訂,仰天流下兩行渾濁的淚水,嘆息曰:“此次創巨痛深,實與亡國無異!”
這項賠款以及條約中對中國利權的侵害,使中國政府的財政陷入了一個惡性循環的狀態,直接影響到此後十年清政府所推行的政治經濟改革的成效。
第二年的1月7日,從保定坐上火車的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在新任直隸總督袁世凱的陪同下回到了北京城裡。
至此,在中國庚子年爆發的那場動盪終於結束,無論對於這個國家的販夫走卒,還是最高統治者,都是一場難以承受的世紀噩夢,那些被處決的“禍首”到底是些什麼人呢?
 義和團運動的失控
義和團,起山東,不到三月遍地紅。
孩童個個拿起刀,保國逞英雄
這首頌揚“義和團”的歌謠在19世紀與20世紀之交唱遍中國北方大地。義和團誕生在中西方矛盾最為聚焦的北方地區,是從“反洋教”運動中成長起來的中國本土勢力。
如果我們能夠首先跳出給義和團“定性”的窠臼,先看它的形成原因,事情就會明朗。
近代中國在與西方抗衡中的劣勢是顯而易見的,這種落後不僅表現在技術器物層次,更重要的是在制度文明方面。但是,當時絕大部分的中國人並沒有看到這一點,中華文明的保守性也不僅表現在處於社會底層的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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