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問題和“馬克思的批評家”》
正文
列寧在20世紀初論述西歐和北歐一些國家的土地問題和資本主義農業發展問題的經濟著作。成書於1901~1908年,包括12篇論戰性文章:①土地肥力遞減“規律”;②地租理論;③農業中的機器;④城鄉對立的消滅;⑤先行的現代小農戶的繁榮;⑥小農戶和大農戶的生產率;⑦巴登農民經濟調查;⑧1882年和1895年德國農業統計的一般資料。中農戶問題;⑨德國的牛奶業和農業協作社。德國農業人口的經濟地位;⑩德國的布爾加科夫──E.大衛的“著作”;小農戶和大農戶的畜牧業;在土地問題上的馬克思主義反對者心目中的“理想國”。寫作背景 1900年,“合法馬克思主義者”C.H.布爾加科夫(1871~1944)出版了《資本主義與農業》一書,他以“土地肥力遞減規律”為其理論基礎,攻擊馬克思《資本論》中的地租學說。他還否認農業中大生產排擠小生產的經濟規律,主張小農經濟穩固論。布爾加科夫的論點得到了西歐修正主義者F.O.海爾茨 (1878~?)和E.大衛(1863~1930)等人的讚揚和支持。海爾茨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土地問題》(1899)和大衛在《社會主義和農業》(1903)中也持有相同的觀點。這兩書受到E.伯恩施坦的稱讚,並為之寫了序言。 為了批判“合法馬克思主義者”和西歐修正主義者對馬克思主義土地問題理論的歪曲,列寧寫成上述12篇論戰性的文章。
主要內容 列寧批判了布爾加科夫鼓吹的“土地肥力遞減規律”,指出:“‘土地肥力遞減規律’完全不適用於技術正在進步和生產方式正在變革的情況,而只是極其相對地、有條件地適用於技術不變的情況”(《列寧全集》第5卷,第88頁)。
列寧在反駁布爾加科夫關於"土地生產力的有限"是產生地租的條件的觀點時指出,正確的提法應當是“土地的有限”。在資本主義社會中,由於土地有限,從而造成了對土地經營的壟斷,這種壟斷必然使由不同投資所形成的不同生產力產生農業超額利潤,從而形成級差地租。所以,對土地經營的壟斷是形成級差地租的條件。但是,在資本主義國家中,農業資本家不僅經營自己的私有土地,而且還經營從土地占有者那裡租來的土地,土地占有者憑藉對土地的所有權的壟斷,向農業資本家索取土地租金,即絕對地租。顯然,在地租理論上,布爾加科夫的錯誤是混淆了對土地經營和對土地私有權的壟斷。列寧指出,對土地經營的壟斷,以及由此所形成的級差地租是資本主義社會的必然現象,但是對土地私有權的壟斷以及由此所產生的絕對地租對資本主義社會來說,則是不必要的,是資本主義發展的贅瘤。
列寧還批判了布爾加科夫、海爾茨、大衛等人所提出的小農經濟穩固論和農業非資本主義化的觀點,他根據德國和丹麥的統計材料,論證和發展了馬克思關於農業中資本主義發展規律的學說,指出在西方一些資本主義國家中雖然已經形成了農村無產階級,但在這些國家中並不因此就停止了農民分化的過程。它主要表現為農業工人和農民從農村逃往城市的現象還在繼續發展,不過有時發展得快些,有時發展得慢些,或因農業中的特點採取不同的形式。
列寧還指出,布爾加科夫等人常常用誇大農業化特點的手法來抹煞機器的資本主義使用的性質及其與資本主義發展的聯繫。但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中,大農場採用現代化的技術,如機器和電力等,排擠和吞併小農戶都是無可爭辯的事實。因此在農業中廣泛地使用機器是大生產的特徵,是大生產比小生產優越的表現之一。小農鬥爭的主要手段是“刻苦耐勞”、“克勤克儉”,但結果還是分化出少數富農,大多數人則更加貧困甚至破產淪為無產者。
列寧的這一著作闡明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關於農業中兩種土地壟斷的學說、地租學說和農業中資本主義發展規律的理論,為制定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的土地綱領和工農聯盟理論奠定了基礎。
參考書目
魯友章、李宗正主編:《經濟學說史》下冊,第22章,人民出版社,北京,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