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馬克思(Marx)論地租的著作是以1861年俄國土地改革後出版的統計報告的研究為基礎的。俄國的狀況對馬克思的思想形成的重要性,在恩格斯(Engels)為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寫的“序言”中有明確的說明,序言中把俄國形形色色的土地所有制對馬克思分析地租的影響,同英國對馬克思分析產業工資一勞動的影響相提並論。
馬克思論
馬克思主義絕對地租原理
馬克思主義地租理論的基本原理,可概括為以下幾方面。
1.關於地租的本質屬性及地租與土地所有權的相互關係的原理
馬克思在研究地租時,認為“一切地租都是剩餘價值,是剩餘勞動的產物”,一切形態的地租都是“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的實現”,即地租是土地所有者出租他的土地每年獲得的超額收入。“這是各種不同地租形式的共同性”。同時又十分強調,地租是以土地所有權的存在為前提的,一切地租都是與一定的土地所有權相聯繫的,指出這種特殊性才是分析地租時應該特別注意的。
地租與土地所有權是兩個相互聯繫的不同的概念。土地所有權是對一定土地的壟斷,是自人地關係中出現土地占有分配問題後,在一定的社會生產方式基礎上產生的,國家在法律上對土地占有的法制範疇。地租則是土地所有者憑藉其土地所有權,分享土地經營使用勞動所創造的剩餘產品的一部分非勞動收入,亦即馬克思所說的“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藉以實現即增殖價值的形式。”地租是一個經濟範疇,體現著構成一定社會生產方式的生產關係和土地關係。
馬克思主義的地租理論是以平均利潤和生產價格理論為基礎的,又是這一理論的運用和發展。從而,把資產階級古典地租理論的成本概念區分為生產成本和平均利潤,並引出超額利潤及超額利潤轉化為地租的科學範疇和原理。
3.關於級差超額利潤是“虛假的社會價值”的原理
馬克思在分析地租時總認為土地產品(農產品)的個別生產價格低於社會生產價格,但又按照社會生產價格出賣,因而取得了超額利潤,而形成級差地租。這表明,這種超額利潤及其形成的級差地租,並不是實際的真正的價值,而是通過土地產品價格轉移的社會價值,即社會上其他生產部門所創造的價值,是“社會對土地產品支付過多的東西”,它本來是農產品的社會價值的負數,卻被說成是土地所有者的正數。正因為這種市場價值不是名副其實的價值,所以馬克思把農產品的個別生產價格與社會生產價格的這個差額——級差超額利潤,稱之為“虛假的社會價值”。
4.關於級差地租形成條件和產生源泉的原理
馬克思認為土地有限,而且有質量和生產率的差異,從而產生了級差地租。級差地租的實質,就是那種利用較好生產條件而生產率不同的土地所產生的超額利潤。由於土地有好有壞,投資在好的土地上比投資在壞的土地上會得到更多的收益,所以土地經營者向土地所有者交納的地租必有級差性,而地租的級差性質取決於級差地租的形成條件。
由於土地數量有限和土地經營權的壟斷,不僅使優等土地而且使中等土地也能提供超額利潤並形成級差地租。人口的增長和對土地產品需求的不斷增多,使劣等土地必須相繼投入利用,就使土地產品的社會生產價格不能像其它一般產品那樣由平均的生產條件來決定。就是說,土地產品的社會生產價格要以劣等地的產品生產價格為依據。這樣,就使經營優、中等地的資本家能經常保持超額利潤,定期向地主交付級差地租。所以馬克思認為,土地的質量優劣和生產率的差異,是產生級差地租的條件和基礎,而土地經營權的壟斷則是產生級差地租的原因。而且,只有當地的質量和生產率的差異與土地經營的壟斷相結合時,才可能產生級差地租。
土地所有權的存在及其作用與對一切地租的形成同樣是不可缺少的前提條件。
馬克思分析級差地租是由土地產品中的級差超額利潤轉化和形成的,它與其他地租一樣,並不是自然的“恩賜”,而歸源於生產者、工人的剩餘勞動——剩餘價值。
5.關於級差地租不同形態計量的原理
馬克思設定的土地分為劣、中、優三等(A、B、C),三塊面積相等的土地,每塊土地的投資額相等,在一個生產周期全部消耗,把價值轉移到產品,並設定等量的平均利潤,然後按級差地租I、級差地租II、分別計算分析其地租量的形成與變化。
6.關於絕對地租的形成及其計量的原理
馬克思不僅首創了絕對地租的範疇,而且對它的形成過程、原因和計量做了深入具體的分析。
7.關於非農業用地的地租原理
馬克思論述的非農業用地的地租,是指建築地段和礦山地段的地租。他指出:“凡是有地租存在的地方,都有級差地租,而且這種級差地租都遵循著和農業級差地租相同的規律。”但他們也有各自特點,農業地租是為了獲得生產要素而支付的,土地的自然物質會直接參加產品的形成。建築地段的地租,則是為了獲得生產場地而支付的。土地雖然是生產的條件,但不是生產的要素,其自然物質不參與產品的形成。至於礦山地租只是作為一個物質財富的貯藏所而支付,採礦無非是要把財富從這個貯藏所中挖掘出來。
8.對土地公有制社會地租問題的科學預見
馬克思認為,土地私有制消滅以後,在理想的共產主義社會,所有的人都應是土地的共同所有者,整個社會則只是土地的利用者與改良者。在土地經濟關係中,絕對地租和一切地租形式(包括級差地租)都將消失。但是,馬克思、恩格斯對從資本主義到共產主義的“過渡階段”(即社會主義)的土地所有權和地租問題的論述和規定,又是十分切合實際的。
產生原因
絕對地租產生的原因是土地的所有權。絕對地租是農產品價值扣除生產成本和平均利潤以後的餘額,是高於平均利潤的那部分超額利潤,它來自農業工人所創造的剩餘價值。不過,超過平均利潤的這個餘額,同形成級差地租的那個餘額不同,它並不產生於生產價格之內,即不表現為個別生產價格低於社會生產價格的差額,而表現為農產品的價值超過生產價格以上的餘額。因此,地租是農產品價格昂貴的原因。由絕對地租造成農產品價格的昂貴,不僅使廣大勞動人民生活狀況惡化,而且也使僱傭工人的勞動力價值提高,使資本家必須墊支更多的可變資本,從而不利於資本主義生產的發展,正是因為如此,有的資產階級經濟學家才主張實行資本主義的土地國有化,以消除絕對地租。但是,由於土地私有制是生產資料私有制的一個構成部分,而且越來越多的資本家也已成為土地私有者,所以,資本主義條件下的土地國有化始終沒有成為現實。
(1)絕對地租的產生原因。
絕對地租產生的原因就在於土地所有權壟斷本身。馬克思對絕對地租的研究,以劣等地為出發點。在研究級差地租時,假定劣等土地只提供平均利潤,而不提供任何地租。這個假定等於說,土地所有權在劣等地上並不存在。實際上,在資本主義社會,由於存在土地所有權壟斷,包括劣等地在內的全部土地都必須向土地所有者交納地租。既然劣等地也要交納地租,那么,農產品的市場價格就不能由它的生產價格來調節,而應該在生產價格以上再加上一個可以用來交納地租的餘額。也就是說,經營劣等地不僅要提供平均利潤,而且要在平均利潤以上提供一個超額利潤,以便轉化為地租。在這裡,土地所有權本身就是引起農產品市場價格上漲到生產價格以上的原因,也是要在平均利潤以上提供超額利潤的原因。所以,馬克思講:“土地所有權本身已經產生地租。”(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第851頁,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馬克思把這種包括劣等地在內的全部土地都絕對地要交納的地租叫作絕對地租。
地租是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實現的形式。土地所有權在地租形成上具有決定性作用。在資本主義社會,由於存在各生產部門之間的競爭,各部門由於資本有機構成不同等形成的特殊利潤率,都要平均化為一般利潤率,不管各部門產品的價值如何,大家都按生產價格出賣,從而只能獲得平均利潤,某些部門的超額利潤並不能長期穩定存在。但在農業部門,由於基本生產條件的土地的有限性,形成土地的私有權的壟斷,阻礙了競爭,排斥資本自由流入,遂使農業部門的利潤不參加社會上利潤率的平均化,並使有可能產生的超額利潤長期穩定地保留在農業中而轉化為地租。但是,土地所有權壟斷在級差地租和絕對地租形成中的作用是不同的。在級差地租場合,土地所有權的作用僅在於把由土地的資本主義經營壟斷產生的超額利潤轉化為地租,或者說僅在於把農產品價格中並不是由於土地所有權的作用就已經產生的超額利潤轉化為地租形式。在絕對地租場合,如前所說,土地所有權本身就是引起農產品價格上漲的原因,也是由於農產品價格上漲所構成的超額利潤本身產生的原因,從而也是絕對地租產生的原因
產生條件
絕對地租產生的條件是農業資本有機構成低於社會平均的資本有機構成。絕對地租從形式上來看,是來自農產品的市場價格高於其生產價格的差額。
絕對地租產生的條件有兩種情況:
第一,在資本主義發展的一定歷史時期中,農業資本有機構成低於工業,因而農產品的價值高於社會生產價格。而農產品按價值出售,絕對地租就來自農產品價值高於社會生產價格的差額。
第二,在近代,農業資本有機構成接近工業,絕對地租就來自於農產品生產價格以上的加價,即來源於社會剩餘價值的一部分。
既然租種各級土地都必須交納絕對地租,那么,農產品的市場價格就必須高於它的生產價格。因為只有這樣,租種劣等地的資本家在獲得平均利潤之外,才能有一個餘額用於交納絕對地租。但是,農產品如果按照這么高的價格出售,是否意味著違反了價值規律呢?
為了說明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從農業的資本有機構成談起。
我們知道,在剩餘價值率(m/v)相等的情況下,不同的生產部門由於資本的有機構成高低不同,同量資本所帶來的剩餘價值是不相同的:有機構成高的部門,帶來的剩餘價值少;有機構成低的部門,帶來的剩餘價值多。資本主義農業,由於種種原因,它的技術裝備水平,從而它的資本有機構成,一般是低於工業的。因此,同量資本投在農業里,就會比投在工業里能帶來較多的剩餘價值,這部分多餘的剩餘價值,便可以用來交納絕對地租。
但是,如果僅僅說到這裡,,問題並沒有解決。如上所說,在工業中同樣也有資本有機構成低的部門存在,然而它們的較多的剩餘價值,卻不能留在本部門內部,而是通過部門之間的競爭,通過資本在各部門之間的自由轉移,結果把這部分利潤平均化了,即由各種資本家按照其資本的大小而均分了。如果農業的情況也象工業這樣,那么剛才所說的這個用來作為絕對地租的“多餘的剩餘價值”,豈不就又沒有了嗎?
實際情況是這樣的:農業中所生產的較多的剩餘價值,並不會通過工、農業兩大部門之間的競爭和資本的自由轉移而平均化,它會固定地留在農業內部,並構成絕對地租的來源。所以能夠這樣,這是由土地私有權的壟斷決定的。土地私有權的存在,固然不能排除競爭和資本在工農業之間的自由轉移,但卻為這種競爭和資本轉移設下一道障礙,這就是:任何人要投資農業,即使是租種劣等地也必須交納地租。而由於必須交納地租,勢必就使農產品必須按照高於社會生產價格的價值出售。這樣一來,農業中的較多的剩餘價值就被留在農業內部了。
可見,土地私有權的壟斷,乃是形成絕對地租的原因;而農業資本的有機構成低於社會平均資本有機構成,則是形成絕對地租的條件。
讓我們舉例說明這個問題:假定工業資本的有機構成是80c:20v,農業資本的有機構成是60c:40v,剩餘價值率為100%,那么,如果各消耗資本100,則工業提供的價值為80c+20v+20m=120,農業提供的價值為60c+40v+40m=140。假定平均利潤率為20%,則工業的生產價格為120,與價值相等;農業的價值為140,生產價格為120。如上所說,由於土地私有權的存在,農產品必須按照以價值為基礎的市場價格出售,農業資本家則除了收回100資本並獲得20的平均利潤之外,還能獲得20的超額利潤。農產品價值與社會生產價格的這個差額,就轉化為絕對地租。
馬克思主義的絕對地租理論,有著重大的革命意義。馬克思說:“依照我的關於絕對地租的見解,土地私有權(在一定的歷史情形下)確實會使原生產物(指農業、林業、礦業等土地生產物——編者)的價格變得昂貴。這一點,從共產主義的立場說,是極有用的”。①由於絕對地租使得糧食和農業原料的價格變得昂貴,這不僅加重了勞動人民的負擔,而且對於資本主義工農業的發展也是有害的。絕對地租理論既然揭明了土地私有制對於社會生產力的嚴重阻礙作用,這就為社會主義革命消滅土地私有制、實現土地公有制提供了理論根據。
《資本論》第3卷第6篇第45章“絕對地租”專門闡述了這一理論。在資產階級政治經濟學裡,只有級差地租理論,而絕對地租理論是馬克思對地租理論的獨特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