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圖》

國際海道測最組織(IH())協調下,按照國際統一標準出版的航海圖。編制出版國際海圖的目的是:保障遠洋艦船的安全航行,向國際間航行的船舶提供便於使用和交換的航海資料。國際海圖的構想始於1967年,在第9屆國際海道測量大會上,法國和荷蘭首先提出了編制國際海圖的建議。

《國際海圖》

正文

國際海道測量組織的有關會員國按照統一規範編制的國際通用航海圖
世界各國編制的航海圖,在坐標系、基準面、內容載負量、符號、註記、整飾、印色等方面都有較大的差異,這就給各國之間翻印(或編制)、使用海圖,以及利用航海通告改正海圖造成很大不便。1967年第 9屆國際海道測量大會上,法國、荷蘭首先提出了編制國際海圖的構想,隨後開始研究有關規範、規則,進行分幅工作。1972年以前,設計了83幅比例尺為1∶10000000的海洋總圖和比例尺為1∶3500000的遠洋航行圖。1972年第10屆國際海道測量大會上,成立了一個委員會,研究大中比例尺國際海圖的編制問題。1977年第11屆國際海道測量大會成立了“海圖規範委員會”,專門研究、制訂國際海圖規範。1982年第12屆大會批准了該規範。
國際海圖有如下特點:①小比例尺(1∶10000000、1:3500000)圖全世界統一分幅;大中比例尺(1:1000000及更大比例尺)圖以照顧區域特點為主進行分幅,同時也考慮區域之間的連線。②國際海圖圖號以“Int”為前綴,統一編排。編制國和翻印國可以為照顧本國特點,加編本國系列圖號。③圖中所有數學要素、內容要素和整飾要素,均按統一規範進行編制和繪畫。④陸地套印黃色,淺海域套印淺藍色,乾出灘(潮浸地帶)套印綠(黃、淺藍疊加)色,陸、灘、海非常分明。⑤在標題欄上方自左至右配置有編制國、翻印國和國際海道測量組織的徽志。中國於1981年改革了航海圖,在許多方面已同《國際海圖》取得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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