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從古至今,人們對“福”孜孜以求,福神也應運而生,漢末道教的重要派別五斗米派編造出三尊神,即:天官、地官和水官,天官賜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梁元帝旨要》記載:“上元為天官司賜福之辰;中元為地官赦罪之辰;下元為解厄之辰。”後來道教又以上元天官正月十五日生,中元地官七月十五日生,下元水官司十月十五日生,屆期設齋誦經。明刻《三教搜神大全》卷一“三元大帝”載:“上元一品天官賜福紫薇帝群,正月十五日誕辰。”其中最廣為流傳的就是福星天官,民間常於農曆新年開始,敬天官以盼福音。諸如“天官賜福”、“五福臨門”、“福星高照”等吉祥語載民間家喻戶曉、婦孺皆知,已經稱為一種社會性的祈福形式,常見於門楣雕刻和春聯中,至今興盛不衰。
這裡“天官賜福”四字用“青氣、南元、方便、財主”來代替是因為我國古代,人們常用一些吉祥的圖案來表達對幸福生活的追求,最常用的便是形聲和形意兩種方式,形聲是利用諧音來獲得象徵性的效果;形意則是利用直觀形象表達非自身意義的內容。門楣上的“青氣”二字證實採用形意法,把青氣的氣形象地比喻為天。清代科舉考試每三年舉行一次,都城以外的文人匯聚京城參加應試,考中第一名叫解員,由於地域等級差別,第一名必須是直隸省的本籍人,在這種不平等的科舉制度限制下,把第二名也稱為“元”,稱“南元”,“南元”被當作“官”的代稱。“方便”為“賜”,則是來源於佛教用語,因人施教,誘導領悟佛教的真意,以便施教於人,賜福於人,方便於人。“財主”的意義從字面上大體可以體現出來,古人稱財物的主人財主,土地的主人為地主,農耕社會公認的有錢有地才是有福,所以財主也就代表“福”。
“天官賜福”被康家引用至此,包含著兩層含義:一方面說明康家的之家理念已經由儒家思想逐步向道家思想過度,認為家有百福都是上天所賜。另一方面,它寄予著康氏家族的一種美好願望,期翼賜福天官,能跨鶴登鸞,來至康家有福之地,施福獻瑞、再獻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