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教案”發生

“南昌教案”發生是指1906年2月25日 南昌民眾毀教學、殺教士,史稱“南昌教案”。

1906年2月25日 “南昌教案”發生
1906年2月22日,法國天主教南昌主教王安之強求南昌知縣江召棠擴大傳教特權。江堅拒不允,遂被刺死。全城頓時鼎沸,工人罷工,商人罷市,學生罷課。本日,各縣民眾數萬人集會,連毀法、英教堂、學堂4處,打死王安之等傳教士9人。清政府懾於英法勢力,對內鎮壓,對外賠償銀兩了結此案。賠法教士“恤銀”5萬兩、教堂銀25萬兩、醫院銀10萬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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