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o分類評價法

SOLO分類評價法,是一種以等級描述為基本特徵的質性評價方法。

SOLO分類評價法的基本觀點
SOLO分類評價法是一種以等級描述為基本特徵的質性評價方法,由澳大利亞學者約翰·比格斯(Biggs)教授創建。比格斯教授是一位教育心理學家,曾在澳大利亞、加拿大香港從事教育心理學的教學和研究工作,主要從事如何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和學生的學習模式研究。
SOLO分類評價法的基本理念源於皮亞傑Jean Piaget,1896—1980)的認知發展階段論。皮亞傑的認知發展階段論指出,兒童在成長的過程中認知的發展是有階段性的,不同的階段之間的認知水平有質的區別。比格斯和他的同事通過研究發現,人的認知不僅在總體上具有階段性的特點,在對具體知識的認知過程中,也具有階段性的特徵。人在學習新知識過程中表現出來的思維階段是可以觀察到的,因此稱為“可觀察的學習成果結構(SOLO Structure of the Observed Learning Outcome)”。他們認為,學習結果的複雜性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量的方面,即學習要點的數量;二是質的方面,即如何建構學習要點。也就是說,學生在具體知識的學習過程中,都要經歷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每發生一次躍變,學生在對於這一種知識的認知就進入更高一級的階段,可以根據學生在回答問題時的表現來判斷他所處的思維發展階段,進而給予合理的評分。這個理論與皮亞傑理論最大的不同在於:它不是根據學生總體上的思維水平對學生進行分類,而是對學生的每個反應進行分類。根據這兩方面的要求,比格斯把學生的學習結果分為五個層次,各個層次及其表現如下表所示:
SOLO分類評價法的各個層次及其具體表現:
前結構層次(prestructural)
學生基本上無法理解問題和解決問題,或者被材料中的無關內容誤導,回答問題邏輯混亂,或同義反覆。
單點結構層次(unistructural)
學生在回答問題時,只能涉及單一的要點,找到一個解決問題的線索就立即跳到結論上去。
多點結構層次(multistructural)
學生在回答問題時,能聯繫多個孤立要點,但這些要點是相互孤立的,彼此之間並無關聯,未形成相關問題的知識網路。
關聯結構層次(relational)
學生在回答問題時,能夠聯想問題的多個要點,並能將這多個要點聯繫起來,整合成一個連貫一致的整體,說明學生真正理解了這個問題。
拓展抽象結構層次(extended abstract)
學生在回答問題時,能夠進行抽象概括,從理論的高度分析問題,而且能夠深化問題,使問題本身的意義得到拓展。
從上表可以看出:SOLO分類評價法的五個層次分別代表了學生對於某項具體知識的掌握水平,從學生對某個問題的回答中,教師可以參照上述標準就學生對該項知識內容的掌握情況做出判斷。因此,這種評價方式可以幫助教師進行教學診斷,同時,也可以向學生提供有效的學習反饋,所以SOLO分類評價法可以用於形成性的學生學業評價。另一方面,如果將上述五個層次賦予不同的等級分數,那么學生對問題回答的質量就可以被量化,量化的分數又可以作為終結性評價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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