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微型金融機構(Microfinance Institutions,簡稱“MFIs”)是一種特殊的金融機構,它主要為那些被排斥在正規金融體系外的小企業、貧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務。其根據“小而分散”的原則運作,為這些特殊群體提供小額信貸以及靈活儲蓄等小額信貸業務。類型
目前,中國微型金融機構主要有4種類型: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村鎮資金互助社和貸款公司。其中,以小額貸款公司和村鎮銀行最為典型,目前信貸公司被界定為“只貸不存”的貸款企業,村鎮銀行則是以小額信貸業務為主的商業銀行的代表。
(1)小額貸款公司
小額貸款公司是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試點辦法》,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的金融機構,主要服務於中小型企業以及無法獲取正規銀行信貸資金的農戶和個體工商戶。小額貸款公司無法吸收存款,主要靠自有資金進行放貸,具有隻貸不存特性。(2)村鎮銀行
村鎮銀行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管管理委員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批准,由境內外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企業法人、境內自然人出資,在農村地
區設立的主要為當地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
構。作為一級獨立法人機構,其與一般的商業銀行業務上並不存在差別
,僅限於在縣域或者鄉鎮範圍內經營,主要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經
濟發展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MFIs投資者狀況
1、政策性銀行截至2011年底國開行作為主發起人共設立了15家村鎮銀行。
2、國有大型商業銀行
3、外資銀行(以滙豐、花旗、渣打最為積極)
4、中小商業銀行
地方商業銀行中的包商銀行、哈爾濱銀行在設立村鎮銀行方面走在前列
,其中,包商銀行目前在全國多個地區設立了28家村鎮銀行。
5、農村信用社(或農村商業銀行)
6、民營企業
7、外資MFIs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