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

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科目設定為:“3+小綜合”。 3.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時,省招辦將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全部提供給高校,作為高校錄取的重要參考。 (三)非普通高中畢業生和2010年之前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參加高考,對其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不作要求。

根據教育部統一部署,我省從2007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新生開始,實施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為逐步建立與新課程方案相適應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及錄取制度,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08〕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訂《2010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推動中學不斷完善學生綜合評價體系建設。促進高中課程改革,建立高校選拔的多元評價機制;促進素質教育,減輕學生負擔;促進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模式改革,利於選拔優秀人才。

二、報考科類

考生報考科類分為文史、理工、體育、藝術(文)、藝術(理)五個類別。其中,藝術(文)類考生可以兼報文史類志願,藝術(理)類、體育類考生可以兼報理工類志願。

三、科目設定

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科目設定為:“3+小綜合”。
“3”指語文、數學、外語(不含聽力)三個科目,是所有考生必考科目。其中,數學分為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
“小綜合”指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文科綜合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個科目;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三個科目。報考文史、藝術(文)類的考生必須參加文科綜合考試;報考理工、體育、藝術(理)類的考生必須參加理科綜合考試。
報考藝術(文)、藝術(理)、體育類的考生還應參加相應的術科考試。

四、考試形式、時間與分值

“3+小綜合”考試採用閉卷、筆試形式,考試日期按教育部規定執行。
考試時間與各科目分值如下:

科 目 考試時間 分 值
語 文 150分鐘 150分
數 學 120分鐘 150分
外 語 120分鐘 150分
文綜/理綜 150分鐘 300分

總分值:750分。
外語聽力考試單獨安排,全省統一組織,成績供普通高校錄取時參考。

五、試卷結構

“3+小綜合”試卷分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為選擇題,全部為必做題;第二部分為非選擇題,分必做題和選做題。

六、考試範圍

“3+小綜合”考試範圍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課程標準實驗版)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的說明》(課程標準實驗版)的規定。

七、命題原則

(一)體現國家課程標準和考試大綱要求。命題嚴格依據國家課程標準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課程標準實驗版)的要求,不超越各學科課程標準,不超越考試大綱。力求符合中學課程改革的目標要求,既有利於中學推進素質教育,減輕學生負擔;又有利於高等學校選拔人才。
(二)體現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理念。試題設計力求突出基礎性、靈活性和開放性,密切聯繫學生的生活經驗和社會實際,既注重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基本能力,又注重考查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試題的解答能反映出學生的知識與技能、方法與過程、情感態度和價值觀。
(三)體現公平性。試題素材和解答要求對所有考生公平,避免需要特殊背景知識和特殊解答方式的題目。同一科目不同選修模組的選做題分值相等,難度、區分度力求均衡。
(四)注重試卷整體設計。力求題型結構、內容比例、知識覆蓋面構成科學、合理,試題有適當難度、區分度,試卷有良好信度和效度。
(五)注重考試的可操作性。命題要有利於考試的組織和評卷的實施。

八、錄取辦法

(一)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依據考生“3+小綜合”考試成績、結合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二)錄取對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的要求
1.普通高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7個書面考試科目和信息技術、物理實驗、化學實驗、生物實驗4科實踐操作考試。書面考試科目成績以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等級呈現,實踐操作考試以合格、不合格呈現。
2.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6個方面,評價內容以寫實性表述方式和等級方式(A、B、C、D四個等級)呈現。
3.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時,省招辦將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全部提供給高校,作為高校錄取的重要參考。高校如果對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有要求,應在其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
4.普通高校錄取保送生,可以對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提出要求,並在其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
(三)非普通高中畢業生和2010年之前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參加高考,對其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不作要求。從2010年起,這些考生可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學業水平考試,其已經取得的考試等級也將提供給高校作為錄取的參考。

九、保障措施

全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高校、中學要加強領導,統籌協調,明確責任,密切配合,努力做好各項工作,保證目標責任落實、政策規定落實、工作措施落實,確保高考改革方案順利實施。
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以新課改和高考改革為契機,建立和完善對中學的綜合評價體系,引導中學切實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推進素質教育。
全省各級招生考試部門要適應高考改革的要求,加強報名、考試、評卷、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管理。招生考試部門和各高校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促進高校招生制度的逐步完善。
全省各中學要認真實施高中課程改革,重視學生綜合素質、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按照目標多元、方式多樣、注重過程的原則,努力探索和完善對學生的綜合評價體系,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激勵和促進學生全面協調發展。
有關方面要加強輿論引導,讓學校、教師、考生和家長充分了解高考改革的目的、內容、方法、進程和具體要求,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確保招生考試改革平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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