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這次稅制簡併的主要內容是:(1)合併稅種,即把工商統一稅及其附加和企業繳納的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牌照稅、鹽稅、屠宰稅合併為工商稅。(2)簡化稅目、稅率。工商稅以行業結合產品設計稅目、稅率。稅目由過去的108個減為44個,稅率由過去的141個減為82個。(3)改變一些徵稅辦法,下放一些管理許可權。主要是取消對“中間產品”的徵稅,原則上按企業銷售收入計算徵稅。對於新興工業、“五小”企業、社隊企業、綜合利用、協作生產等,各省。市、自治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減稅、免稅。(4)調整了少數行業的稅率,對於大多數行業保持原來的負擔水平。對農機、農藥、化肥、水泥的稅率有所降低,對印染、縫紉機和部分化工原料的稅率有所提高。這次簡併工商稅收制度,對國營企業只徵收工商稅一種稅,對集體企業只徵收工商稅和工商所得稅兩種稅。至於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和屠宰稅,則只對個人和外僑等繼續徵收。隨著稅制的大大簡化,稅收的作用也越來越小,不僅大大削弱了其調節經濟的職能作用,在組織收入方面也受到局限和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