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
1)明嘉靖關中大地震簡稱嘉靖大地震,是發生於中國明朝嘉靖三十四年臘月十二(1556年1月23日)的大地震。現代科學家根據歷史的記錄,推斷當時的地震強度為地震矩8至8.3級[3],烈度為11度。
2)稻生之戰 又稱為稻生原之戰。是日本戰國時代1556年9月27日(弘治2年8月24日)的一場戰爭。當時尾張國織田信長與織田信勝(信行)在稻生(今愛知縣名古屋市西區)交鋒。稻生是尾張國春日井郡莊內川的一個地名。
出生
片桐且元(1556年-1615年6月24日),日本戰國時代、江戶時代武將及大名。父親是淺井氏家臣片桐直貞,母親名
字不明。其弟貞隆是江戶時代小泉藩藩主。
生於近江國淺井郡須賀谷,父親是當地的小領主,是淺井長政的家臣,1573年織田信長出兵消滅淺井氏,之後投靠羽柴秀吉(即豐臣秀吉),大概在秀吉任長濱城城主期間加入,加入時間與石田三成相若。1583年參與賤岳之戰,戰後被封為賤岳七本槍之一。在秀吉臣下時代,曾參與小牧長久手之戰、九州征伐以及小田原征伐。不過主要功績並非從參與戰爭得來。而且從軍事上的後勤支援、外交事務(九州征伐負責調動軍船)、以道奉行的身份整理街道以及在日本各地進行檢地。1595年被封為茨木城城主。秀吉病逝後,為秀賴的傅役之一。
上杉景勝(1556年1月8日-1623年4月19日)是日本戰國時代、安土桃山時代和江戶時代的大名。生父是長尾政景,母親是同族的上杉謙信的姊姊仙桃院,生父死後成為謙信的養子。正室是武田信玄的女兒菊姬。因為跟菊姬的間沒有孩子,隱約地召集來四辻公遠的女兒(原名不詳,上杉定勝的生母)作為妾。子嗣只有庶子定勝一人。
十時連貞(弘治3年(1556年)-1644年),日本戰國時代、安土桃山時代的武將。通稱攝津守,孫右衛門、晚年號雪齋。十時惟次次子。立花家老,為立花四天王之一。
柴田勝豐(1556年-1583年6月6日)是日本戰國時代的武將,最為人所知是柴田勝家的養子。
蒲生氏鄉 1556年-1595年3月17日是安土桃山時代的武將,蒲生賢秀的嫡男。正室為冬姬,另有三名側室,幼名為鶴千代,洗禮名里奧。長子為秀行。
藤堂高虎(1556年1月6日-1630年11月9日)是日本戰國時代、安土桃山時代及江戶時代的武將和大名。父親是江近國土豪藤堂康高。
逝世
多瑪斯克藍瑪(Thomas Cranmer,1489年-1556年)是坎特伯里大主教。英格蘭諾定鹹人。1533年為坎特伯里大主
教。幫助亨利八世和愛德華六世,有助於英國宗教改革。《聖經》翻譯成英語,修訂教會法。1549年,著作《公禱書》。
梁有譽(1521年-1556年)字公實,號蘭汀居士,乾滘(今北滘鎮廣教村)人。
師從黃佐,與同窗好友黎民表、歐大任等人相與唱和,號“南園後五子”。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進士,同榜有宗臣、徐中行、吳國倫等。初授刑部主事,在北京時與詩人李攀龍、王世貞、謝榛、宗臣、徐中行、吳國倫共結詩社,史稱後七子。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因思親稱病歸里,閉門讀書。即使有大吏至,亦辭不見。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在南海時與黎民表相約游羅浮,受海上大風吹襲,得重感冒而卒。著作有《蘭汀存稿》8卷,又名《比部集》。
齋藤道三(約1494年—1556年5月28日),日本戰國時期美濃的大名,與北條早雲、松永久秀被後人合稱為“戰國的三梟雄”。齋藤道三為一代奸雄,外號蝮蛇,殘忍無情,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據說他曾把犯人放入大鍋燒煮,並命犯人妻子在灶旁加火添柴。
萬表(1498年-1556年),明朝政治軍事人物。字民望,號鹿園,浙江鄞縣人。生於明孝宗弘治十一年,逝世於明世宗嘉靖三十五年,享年五十九歲。
聖依納爵·羅耀拉(受洗前名為:Íñigo López de Loyola,又稱為伊格那丟,1491年12月4日-1556年7月31日)西班牙人,是羅馬天主教耶穌會的創始人,也是聖人之一。他在羅馬天主教內進行改革,以對抗由馬丁·路德等人所領導的基督新教宗教改革。
胡馬雍(Humayun,1508年—1556年)印度莫臥兒帝國皇帝。大莫臥兒帝國創始人巴卑爾大帝之子。1530年繼承其父的印度領地。
歷史記載
陳儒勘核宣大二鎮侵沒屯田
明中葉以後,屯田多被將官侵吞。嘉靖三十四年(1555)正月十三日,刑部左侍郎陳儒奉命勘核宣府、大同二鎮屯田,查出宣府額外侵沒之數四千零五十餘余頃,大同五百八十餘頃。於是奏言:請將被侵屯田一概定則起科;將官侵盜邊餉以及私役人夫等俱應抵罪。詔可其奏。
周琉請免蘇松諸府稅糧
嘉靖三十四年(1555)正月二十八日,巡撫應天都御史周琉奏:蘇松二府連年遭受倭禍,請將去年稅糧盡數減免。華亭、上海、嘉定、崇明四縣,受害尤為嚴重,請發銀賑濟。後經戶部議定:蘇、松嘉靖三十三年民糧存留者俱如數減免不納;起運者,除派內府及王府糧米和所議改折外,俱暫時停止徵收。華亭、上海、嘉定三縣各扣京庫米四萬石,崇明給銀一萬兩,救濟被兵火所害的貧民。世宗允準。
周琉疏言御倭十難三策
嘉靖三十四年(1555)二月初八日,巡撫應天都御史周琉疏言御倭十難、三策。十難為:一、倭寇來去飄忽不定,難以測知。二、海岸線長而曲折,難以守御。三、水陸交錯,難戰。四、倭寇奸詐多端,其計難知。五、倭寇盤據堅久,難備。六、居民脆弱,難使。七、土地瀉鹵,難以築城。八、主客兵力有限,難以長久維持。九糧草缺乏,難以籌集。十、將領驕橫而懦弱,難以信任。御倭三策為:一、增建戰船,占據要害,來則擊之,去則搗之。二、集沙船五百艘迭哨於蘇州海口,選士兵萬餘人守戍於松江護塘,倭寇登岸即掩擊於其中。三、集蘇、松輕便戰船五、六百艘游哨於黃浦、吳淞、太湖等處,使倭寇步不敢深入,舟不敢橫行。同時,請儘快徵調狼兵、土兵、漳兵,並留淮、浙余鹽銀十萬兩或借南贛軍餉八、九萬兩為糧、賞之需。世宗俱予照準。
增定律例九事
嘉靖三十四年(1555)二月十六日,刑部尚書何鰲進律例九事:一,凡強姦緦麻以上親之妻,如奸前夫女律,姦夫發衛充軍,婦女歸宗,聽夫嫁賣。二,凡用財貨冒襲軍職者,一律不得襲,其保勘官罷職,若受賄有贓,依枉法論處。三,宗室悖違祖訓,出城或赴京者,降為庶人,如有別項情罪,禁錮高牆。四,沿邊軍職有科斂入己,贓私至二百兩上,永戍邊衛;四百兩上,斬首梟示。五,各沿邊沿海及內地府州縣衛所,遇寇不能固守以致城陷,被賊殺擄三十人以上、燒毀官民房屋,均按將帥失陷城塞律斬首。六,凡搶奪三次,俱按竊盜三犯律絞。七,軍職倚勢役占,或受財賣放余丁至三十名以上者,俱比照軍職賣放正軍包納月錢至二十名以上律,罷職戍邊。八、宗室互相訐奏,或行勘未結而誣奏勘官,或以不乾己事捏奏撫按官者,不論事情輕重,均寢不聽。宗室奏事應行勘者,俱由巡按官查勘。九,軍職犯有人命、失機、強盜死罪及減死充軍者,不論典刑監故,其子孫俱不許襲沿邊總兵、副總兵、參將、游擊、守備、都司衛所武職。世宗詔準施行。
趙文華察視江南軍情
工部右侍郎趙文華,曾於嘉靖三十四年(1555)二月十五日疏言防倭七事:一,遣官至江南祭海神。二,令有司收埋屍骨、減輕徭役。三,增募江淮壯男為水軍,大修戰船,以固海防。四,增收江南田賦,蘇、松、常、鎮四府民田一夫過百畝者,重科其賦,同時預征官田稅糧三年。五,令富人輸財力自效,平息倭患之後論功,或予免罪。六,派重臣督視江南軍情。七,招撫通番舊黨、鹽徒打入倭寇內部,偵察敵情。趙文華之疏呈上,兵部以為一、二、三、五、七五項可用,四、六兩項不可行。世宗不同意兵部的意見,下詔嚴厲譴責,並罷免兵部尚書聶豹。禮部遂複議,從趙文華所言。世宗問首輔嚴崇派何人祭海神和督師江南,嚴嵩說:倭賊侵擾蘇、松諸府為時已經二年,調兵無見實效,奏報或多失實。宜如禮部所言遣大臣往祭,並宣布朝廷德意,即令察視江南倭情。請派趙文華擔任此職。世宗用嚴嵩言,於同年二月二十一日命嚴嵩的親信趙文華祭告海神兼督視江南防倭事。時人就此事評論說:國家遭受倭患,軍費開支浩大,應當省事省官,減少地方負擔。今反“顛倒是非”,遣官祭告海神,勞民傷財,重擾地方。趙文華到任以後,公私財賄俱入其室,江南為之困敝。他又恃寵牽制兵權,“顛倒功罪,以致紀律大亂,戰士解體,雖徵兵半天下,而賊勢愈盛。此皆嚴嵩任用非人之罪。”
聶豹閒住
聶豹(1486-1563),字文蔚,號雙江,江西永豐縣人。正德十二年(1517)進士,授華亭縣令,升御史,歷官蘇州、平陽知府。擢陝西副使。嘉靖二十九年(1550)進兵部右侍郎,改左侍郎。嘉靖三十一年任兵部尚書,上疏議防秋事宜,又請築京師外城,均被採納,加太子少保。嘉靖三十二年十月,京師外城完工,進太子少保。嘉靖三十四年二月,上疏反對增設巡視福建大臣和開放沿海互市,世宗大怒,於二月二十九日勒其罷官閒住。嘉靖四十二年逝世,年七十七。隆慶初贈少保,謚貞襄。聶豹好王守仁心學,後以弟子自處。有《困辨錄》、《雙江集》等。
議處入京民兵
嘉靖三十四年(1555)四月初四日,兵部尚書楊博奉詔議處民兵:京城民兵之設始於嘉靖二十九年“庚戌之變”之後,其時倉促召募,類多烏合,繼而漸次逃去,虛冒糧草。今查在伍之數,強弱相半。請令所司革其老弱,留其精壯。其來自真定、保定等府者,發付各兵備道,充為民兵;在京者,仍由巡捕、參將管攝,與尖哨軍人共同巡視城防。凡逃去者,一律不補。世宗下旨:民兵影占雜役,數多徒耗糧草,無補實用。後經巡視京營科道官會議,留其精銳可用者四百九十四人,其餘一千多人皆送回原籍。並將占役兵馬數多,縱恣亂法的原任兵部職方郎中張重革職閒住。
賜寧安公主莊田
嘉靖三十四年(1555)四月十二日,詔駙馬都尉李和於後軍都督府帶俸,歲祿二千石,並賜給寧安公主仁壽、未央二宮莊地一千一百五十四頃八十六畝。
裁革侍衛官旗將軍
嘉靖三十四年(1555)四月十五日,兵部右侍郎沈良才奉詔裁革侍衛官旗將軍二百零三,留一千二百八十六人。
王鈇抗倭而死
王鈇(1514-1555),字德成,號蒼野,北直隸順天府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進士,授常熟縣令。倭患起,王鈇積極練兵守土,數滅倭寇,有大功。嘉靖三十四年五月,倭寇犯常熟,屢攻不克,遂移舟泊三里橋。知縣王鈇、鄉官參政錢泮率民丁家兵追擊至上滄港,於同月二十四日為倭寇伏兵所殺,年僅四十二,巡撫御史金浙上奏其事,詔贈王鈇為太僕少卿,錢泮為光祿寺卿,各蔭一子錦衣衛世襲百戶,並賜祭立祀,歲時祭祀。
錢錞戰死
錢錞(1524-1555),字鳴叔,號鶴洲,湖廣鍾祥縣(今湖北鍾祥)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進士,知江陰縣。錢錞剛果放任,修城池,練士卒,備戰抗倭。嘉靖三十四年六月十三日,倭寇三千餘進攻江陰縣城,錢錞提督狼兵,招募壯士,視死如歸,背城決戰。狼兵潰敗,錢錞提兵再戰,中伏身死,年三十一,贈光祿少卿,蔭錦衣衛百戶,立祠祭祀。
周琉削籍
周琉,生卒年不詳,字潤夫,號石崖,湖廣應城縣(今湖北應城)人。嘉靖十一年(1532)進士,授戶科給事中,上疏諫世宗南巡,被貶為鎮遠典史。後累官右僉都御史,巡撫蘇、松諸府。嘉靖三十四年二月疏陳御倭有十難、三策,五月進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總督浙直軍務。胡宗憲欲奪其位,趙文華即上疏劾周琉,薦胡宗憲。嘉靖三十四年六月十九日,周琉遂被削籍為民。
核查太倉中庫積貯之數
嘉靖三十四年(1555)七月十六日,世宗命查太倉中庫積銀額數。戶部遂奏言:以往財賦入多出少,庫藏充盈,續收銀兩存於兩廡,以便支發。中庫所積不動,於是有老庫之稱。嘉靖十八年以後,因邊方多故,支出八十八萬九千兩。今實存銀為一百一十三萬六千餘兩。得旨:中庫所貯為備緩急之需,務足一百二十萬兩之數。非有旨欽取,不得妄用。
趙文華大敗陶宅港
察視江南軍情工部右侍郎趙文華與巡撫浙江右僉都御史胡宗憲徵調浙江、南直隸兩省精兵四千餘人。浙兵由他和胡宗憲統領,直隸兵由曹邦輔督陣,於嘉靖三十四年(1555)九月初三日,進攻倭寇據點松江陶宅港(今江蘇奉賢縣東)。倭寇集中主力,猛攻胡宗憲所率浙兵,諸營皆潰,死亡一千餘人,指揮邵升等俱沒於陣。曹邦輔所率的直隸兵亦中倭寇埋伏,死傷二百餘人。“自是倭勢益張”。
張時徹罷歸
張時徹(1500-1577),字維靜,號東沙,浙江鄞縣人。嘉靖二年(1523)進士,官至南京兵部尚書。嘉靖三十四年九月十二日,以倭寇犯南京,責其失職。勒令致仕。年七十八死於家。張時徹有才名,有《芝園定集》、《善行隸》、《救急良方》等書。
張經被殺
張經(?-1555),字廷彝,號半洲,福建候官縣(今福建福州)人。正德十二年(1517)進士。授嘉興知縣。嘉靖四年(1525),召為吏科給事中,歷戶科都給事中、太僕少卿、右副都御史,協理院事。嘉靖十六年年進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以鎮壓廣西大藤峽瑤民起義有功,進兵部左侍郎。未幾,與毛伯溫定計撫定安南,進右都御史。平息思恩九土司及瓊州黎民起義,進兵部尚書。後以憂歸,服闋,命為陝西三邊總督,被論為罷官。嘉靖三十二年起為南京戶部尚書,改兵部。次年五月,以東南倭寇猖獗,命張經總督江南、江北、浙江、山東、福建、湖廣諸軍,專辦討倭,便宜行事。時倭二萬餘人占據柘林、川沙,張經選將練兵,並請調狼、土兵。嘉靖三十四年五月初一日,張經獲王江涇大捷,殺敵一千九百八十多人,為抗倭以來第一戰功。而嚴嵩親信、察視江南軍情的工部右侍郎趙文華,為攘奪其功,竟在張經報捷之前秘密上疏,說王江涇大捷是他督師出戰的結果,同時誣陷張經“縻餉殃民,畏賊失機”,不出兵作戰。首輔嚴嵩即稟報世宗,趙文華所言皆為事實,並誣稱蘇、松人皆怨恨張經。世宗大怒,於五月十六日下詔逮捕張經。七月二十五日,張經被逮至京,詳細奏明進兵經過,請予免罪。世宗不聽,將張經下獄論死。同年十月二十九日,與李天寵、楊繼盛一起被斬於西市。張經有智勇,能用兵,在江南抗倭期間御將帥,守要害,有功無罪。被嚴嵩、趙文華陷害而死,天下鹹稱其冤。隆慶初復官,謚襄敏。有《張半齋稿》。
李天寵被殺
李天寵(?-1555),字子承,河南孟津縣(今河南孟津)人。由御史遷徐州兵備副使,在通州、如皋一帶抗倭。嘉靖三十三年(1554)六月,升右僉都御史,巡撫浙江。時倭寇劫掠紹興,為天寵所殲。後倭寇犯嘉善,圍嘉興,劫秀水、歸安,復陷崇德,趙文華誣謗李天寵嗜酒廢事,嘉靖三十四年六月十九日被奪職,而以巡按御史胡宗憲代之。未幾,御史葉恩以倭寇北新關,劾李天寵,胡宗憲亦言其縱寇,世宗怒,於嘉靖三十四年七月二十五日下詔逮捕李天寵,嘉靖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九日與張經等並斬於西市。李天寵在浙江巡撫任上,無“失律喪師”之罪,世宗聽信趙文華讒言而殺之,時人皆以為冤。
孫浚疏劾趙文華
嘉靖三十四年(1555)十一月,督師江南、工部右侍郎趙文華以其松江陶宅鎮敗績誣詆巡撫應天右僉都御史曹邦輔。給事中孫浚上疏力駁趙文華。說:趙文華稱邦輔後至,貽誤戰機,但曹邦輔督俞大猷進剿時在九月十一日,而胡宗憲的浙兵至次日方進,所以罪不在曹邦輔的直隸兵,而在浙兵,況且蘇松士民交口鹹稱曹邦輔“實心任事”,並力劾趙文華欺誑。世宗因疑趙文華欺妄。後來由於嚴嵩竭力為趙文華辯解,世宗竟不罪趙文華,而命逮捕曹邦輔。
趙文華奏請還京
趙文華江南視師數月,怙寵恣橫,牽制兵機,顛倒功罪,公私財賂,填滿其室,致使損兵折將,倭寇氣焰益張。嘉靖三十四年(1555)九月松江陶宅鎮一戰大敗,他以為倭寇難平,欲推脫責任,遂乘川兵和俞大猷在周浦和海洋破倭之機,於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上疏謊稱:明軍水陸成功,江南清靖,請回北京。世宗竟從其請。然而,是時江南倭寇分兵流劫,殆無虛日。及趙文華離開江南,明軍敗報仍然絡繹不絕。
華縣特大地震
1556年1月23日晚23時至凌晨1時之間,陝西華縣發生了8級以上的強烈地震。此次地震在我國歷史記載中是災害極端嚴重的一次,死亡人口之多,為古今中外罕見。101個縣遭受了地震的破壞,分布於陝、甘、寧、晉、豫5省約28萬平方公里。地震有感範圍為5省227個縣。震中區為西安市以東的渭南、華縣、華陰、潼關、朝邑至山西省永濟縣等,約2700平方公里。震災損失極其嚴重。民房、官署、廟宇、書院盪為廢墟;較堅固的高大建築物城樓、寶塔、宮殿全部倒塌。地震造成華陰縣城西駐馬橋斷裂,城北大員村地裂數丈,水涌數尺。大荔縣南的紫微觀和朝邑西南的太白池在震後乾涸。黃河南岸的大慶關和蒲州河堤盡數崩塌。華縣鳳谷山石泉廢為乾泉。根據各縣州府志記載,地震造成的有姓名記載的死亡人數約為83萬人,是目前世界已知死亡最多的地震。人數前據史料記載,死亡人口上萬的縣,西起徑陽,東至安邑;死亡人口上千的縣,西起平涼,北至慶陽,東至降縣。震時正值隆冬,災民凍死、餓死和次年的瘟疫大流行及震後其它次生災害造成的死者無數可計。地表出現大規模形變,如山崩、滑坡、地裂縫、地陷、地隆、噴水、冒砂等。歷史文獻記載“起者臥者皆失措,而垣屋無聲皆倒塌矣,忽又見西南天裂,閃閃有光,忽又合之,而地皆在陷裂,裂之大者,水出火出,怪不可狀。人有墜入水穴而復出者,有墜於水穴之下地複合,他日掘一丈余得之者。原阜鏇移,地面下盡(改)故跡。後計壓傷者數萬人”。華縣地震之所以造成巨大損失,還與震中區位於河谷盆地和沖積平原,鬆散沉積物厚,地下水位高,地基失效,黃土窯洞極易倒塌;且地震發生在午夜時分,人們沒有絲毫準備有關;加之地震前兩年關中地區大旱,歲荒糧歉,地震後完全喪失了抗禦災害的能力。
曾親身經歷過華縣地震的明代官吏秦可大在《地震記》中寫道:“受禍人數,潼、蒲之死者什七,同、華之死者什六,渭南之死者什五,臨潼之死者什四,省城之死者什三,而其它州縣。則以地之所剝剔近遠分深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