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美土司

容美土司

容美土司古稱容米,又稱柘溪,是容米部落的後裔。“容米”,據土家族語言學家考證,為古土家族語“妹妹”的意思。從這個語言信息中可以推斷,容米部落是一個以女性為首領的部落,或者說是一個古老的具有母系氏族社會遺存特點的原始部落。這個部落是古代巴人廩君種的一支,最早出現在長陽縣資丘鎮附近清江南岸天池河口的容米洞。以後,容米部落沿天池河而上,從今日的五峰,逐步深入到今日鶴峰一帶,建立了第二個容米洞,史書稱之為“新容米洞”。在這裡繁衍生息,直到元至大元年(公元1308年),史書上始有記載。容米部落處於“世外桃源”的境界長達1600年以上。

基本信息

簡介

容美土司容美土司
地處楚之西“南徼”。東聯江漢,西接渝黔,南通湘澧,北靠巴蜀,境內山嶽連綿,溝壑縱橫,最高海拔2300多米,最低在200米以下,是武陵山脈東段的中心。其疆域控制面積元末約2000平方公里左右,明末清初鼎盛時期達7000平方公里以上,包括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鶴峯縣的大部分地區,巴東縣野三關以南的大部分地區,恩施縣、建始縣清江以南的部分地區,五峰土家族自治縣、長陽土家族自治縣的大部分地區和湖南省石門縣、桑植縣與之接壤的部分地區;至清雍正年間改土歸流,其控制疆域縮小在四關四口(東百年關、洞口,西七峰關、三岔口中,南大崖關、三路口,北鄔陽關、金雞口)之內,總面積亦在4000平方公里上下。
容美土司在元稱黃沙寨千戶、容美軍民總管府、容美宣撫使司,在明稱容美等處軍民宣撫使司、宣慰使司,清沿明制,稱湖廣容美等處軍民宣慰使司。明洪武七年後,容美土司下轄家鄉寨、五裏白崖、椒山瑪瑙、石樑下洞、五峰石寶六個長官司;永樂定製後下轄五峰石寶、石樑下洞、椒山瑪瑙、水濜源通塔坪四個長官司,崇禎十三年後五峰、石樑、椒山、水濜源四長官司升安撫司;石寶、下洞、瑪瑙、通塔坪四個副長官司升長官司。另外,容美土司私自設立的長官司、指揮司、土知州、千戶、百戶、參將、洞長等多達27個。
容美土司為田氏世襲。田氏為容米部落受姓後之沿襲。第一代土司為墨施什用(元至大三年被授予黃沙寨千戶),第二代土司為田先什用(元至正十年被授予容美洞等處軍民總管府總管),第三代土司為田光寶(元至正二十六年朱元璋授予四川行省參政行容美軍民宣撫司事),到末代土司田明如共傳承15代、23位司主。容米部落的首領開始沒姓氏,後來漸以祖先之稱謂而受姓,因其先祖墨施(或稱墨色什)之“墨色”在土家語言中稱為天王之意或首領之稱,故隨著容美土司逐步與漢文化交融,由“墨”到“天”,再由“天”到“田”,墨→天→田,就是容美田氏的真正來源。

發展

容美土司,從建立黃沙寨千戶的元至大三年(公元1310年),到容美宣慰司改土歸流之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歷經425年,其間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容美土司的興起時期,從元至大三年(公元1310年),到明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計212年,中央王朝變換了兩個朝代,14個皇帝,容美土司經歷了8代11位司主。其間,建立和完善了土司制度,加強和密切了中央王朝的關係,司內沒有發生大的戰爭遷徙和動亂,可用之兵由1000土兵達到3000土兵左右,疆域比元末擴大一倍以上,由一個不見史志的洞蠻部落而發展成為施州衛的四大土司之一;

第二個階段

第二個階段是容美土司逐步走向鼎盛的時期。從明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田世爵襲職開始,至清順治三年(公元1646年)田玄病逝為止。其間,中央王朝變換了6位皇帝,容美土司經歷了5代7位司主,共歷時124年(公元1522-1646年)。在這其間,漢語、漢文化得到極大的推廣和普及,儒、道、佛學說逐步深入,封建地主經濟開始出現,以田九齡、田宗文、田楚產、田玄為代表的田氏詩人群形成,可動員兵丁在七千名以上,土司控制面積達到七千多平方公里,是容美土司的鼎盛時代;

第三個階段

第三個階段,是容美土司由鼎盛走向衰亡的時期。從清順治三年(公元1646年)田玄去逝至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改土歸流止。其間中央王朝經歷了南明隆武、永曆等4個皇帝,清朝順治、康熙、雍正3個皇帝,土司經歷了田沛霖、田既霖、田甘霖、田舜年、田炳如、田明如3代6位司主,歷時89年。明末清初朝代交替,風雲變幻,容美土司在南明、大清、“西山寇”、吳三桂各種勢力的夾縫中掙扎生存,特別是遭受“一支虎”移居容美和“劉體純脅裹萬民北渡”,兩次浩劫,容美元氣大傷。田舜年、田明如諸司主當政其間,雖竭盡全力,力圖再造容美之盛世,文治武功亦取得較大成就,仍無法挽回容美土司衰亡之命運。

社會經濟

容米土司直接脫胎於容米部落,長期處於“世外桃源”的生活狀態,所以經濟發展和社會制度相對滯後。容美土司的社會形態是以封建農奴制為主體,兼有奴隸製成份,保留著原始社會末期的某些痕跡,在其中期以後,封建地主制經濟開始出現;農耕經濟發展緩慢,直到土司末期,在土民生活中仍未占到主導地位,土民生活的主要來源,仍然依靠狩獵、漁獵和自然採集;軍民合一、兵農合一的社會組織,殘破肢體的“神判”與肉刑,農奴與土司貴族的階級對立貫穿於土司社會的整個過程。
“容美精兵悍甲諸部”,是容美土司“富強”的一個重要標誌。容美土司實行兵農合一、寓兵與農的旗長制度,平時為民,戰時為兵。兵丁訓練,寓於狩獵、漁獵的生產活動之中,平時養成了不畏強敵,勇於拼搏的精神。加上土兵編隊以旗為基礎,以部落為單位,父子兄弟同時上陣,前仆後繼,格外強悍,在多次的奉調抗倭或“平叛”戰鬥中,屢戰屢捷,多次受中央王朝的嘉獎。

文化

容美土司容美土司
容美田氏詩人群的形成,是容美土司的一大亮點。自田九齡始,至田舜年止,歷時200多年,連續6代,湧現10位詩(文)人(含田楚產),創作各類詩詞3000多首(今存有380題、524首),於清康熙年間匯成《田氏一家言》。這不僅在土家族歷史上絕無僅有,在中華民族數千年的歷史上亦是絕無僅有的。在非常落後的土司制度下,出現“容美田氏詩人群”現象的主要原因是:其一,自田世爵當政以後,全面接受了漢文化,一面把漢文化同容美部落的傳統文化融合在一起,一面與當代文壇享有盛譽的漢族文人“同文同倫同軌”,“以文會友”、“以詩會盟”,蔚然成風長達200多年;其二,自田世爵“嚴課諸男,有不嗜學者,叱犬同系同會”始,田氏歷代均以“飽讀詩書”為榮,“能詩善文”為樂,求知好學成了田氏的家風;其三,容美地處“西南勝境”,巫黔奧區,山水清奇,民風古樸,巴文化底蘊豐厚,加之明末清初,“烽煙四起”,惟容美為一方“淨土”,無疑是誘發田氏詩人和各方名士盎然詩情的重要因素。總之,容美田氏詩人群及其作品,是土家族乃至整箇中華民族的珍貴的文化遺產,應當發揚光大。文學是不朽的,它不會隨著土司制度的消亡而消亡。
容美土司時期,戲曲演藝文化十分興旺發達,劇種百花齊放,有蘇腔、崑曲、楚詞秦腔。特別是南劇、柳子戲更具地方特色,是容美土司時的戲曲藝術奇葩。以致於號稱南洪(洪升)北孔(孔尚任)照耀當時文壇的雙星,北方之星孔尚任的名曲《桃花扇》竟在容美盛演不衰。全司戲樓林之,演員陣容龐大而精良,即在全楚亦稱上乘。
容美土司是一個比較開明開放的土司。歷代司主運用各種“合法”手段,如進貢、賞賜、求學、徵調等,和“非法”手段如派出間諜、坐探等,衝破中央王朝的重重封鎖,走向開放,學習、推廣、普及漢語、漢文,制定諸多條款,吸引外地文人墨客,技藝商賈,百工之人,進司講學、傳道、遊歷、經商,而且“官給衣食,去則給引”;願留者即“分田授室;久居者許以女優相陪等等,因而出現了”出山人少進山多“的良好局面。

周邊關係

在處理周邊關係上,容美土司採取了訂約結盟、聯姻和親等手段,使周邊環境基本保持較為穩定的狀態。雖其間有些摩擦,但為數不多,這些作法為容美在諸鄰司的“領袖”地位奠定了基礎,所以周邊諸土司“皆仰其鼻息”。

歷史

(公元1522-1646年)
此節敘述容美土司逐漸振興,直至鼎盛時期的艱辛過程。期間,經歷了田世爵、田九霄、田九龍、田宗愈、田宗元、田楚產、田玄等五代七位司主,中央王朝亦經歷了嘉靖、隆慶、萬曆、泰昌、天啟、崇禎六個皇帝,歷時124年。
田世爵生卒、執政時間考證
田世爵是容美土司中的重要司主,其生卒執政時間,有關記載矛盾重重,應當考證清楚。清《田氏世家》載(清道光《鶴峰州志》對田世爵的生卒、任職、多依此記載,所以流傳甚廣):
“宏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白俚俾弒父篡位時田世爵在襁褓”,“正德二年(公元1507年)準襲,正德九年(公元1514年)從桑植司回容美司視事”。“嘉靖年間,倭寇入犯(田世爵父子)兩次出師”,“行陣有功,年八十三督軍、卒於荒湖”(見《容美土司史料彙編》86-88頁)。
《明實錄》及《籌海圖編》的有關記載是:
正德八年(公元1513年)冬十月丙辰條:四川(應為湖廣)容美宣撫司護印土官宣撫田世爵,差通事田廣等貢馬。減其賞之半,以不由布政司起送,違例也(見《武宗實錄》卷105頁)。
正德十一年(公元1516年)十二月庚申條載,白俚俾弒父篡權事告發,被凌遲處死(見《武宗實錄》卷一四四)。
正德十五年(公元1520年)六月甲戌條:湖廣容美宣撫司同知田世瑛奏:獲鎮南軍民府古印,為始祖田思政開熙二年頒給,乞改升宣撫司為軍民府。禮部儀:我朝永樂間開設宣撫司,頒印已久,難以改更。古印宜繳進,從之。(見《武宗實錄》卷一八九,)。
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春正月丁丑條:湖廣容美宣撫司宣撫田世爵遣使進香(見《世宗實錄》卷十)。
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春正月,丁亥條:論三十四年浙江官軍御倭功罪……總督楊宜復言,功出容美宣撫應襲田九霄,詔給之冠帶(見《世宗實錄》卷四三三)。
容美土兵於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第一次江浙征倭,田世爵長子宣撫應襲田九霄率軍前往,田世爵以“有司不能攝治之罪”,停其宣撫職,隨軍出征。嘉靖三十八年(公元1559年)田世爵隨子田九霄二次出征舟山,嘉靖四十年(公元1561年)江西盜起,又被胡宗憲調往征剿,嘉靖四十一年(公元1562年),田世爵卒於蕪湖軍中(以上均參見胡宗憲輯《籌海圖編》)。
依據以上史資,田世爵生卒、襲職可以成立的有關時間是:
一、白俚俾弒父篡位的時間是宏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
二、白俚俾被處死的時間是正德十一年(公元1516年);
三、田世爵返司視事的時間應在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正月以前;
四、嘉靖四十一年(公元1562年),容美土兵奉調至蕪湖剿賊,是田世爵去世的時間。
依據可以成立的時間考證其結論是:
一是田世爵生於1499年(弘治十二年),卒於1562年(嘉靖四十一年)終年六十三歲。田世爵如是終年八十三歲,弘治十八年已是二十六歲的成年人了,何能“襁褓”?
二是田世爵回司襲職視事的時間應是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正月以前,正德十五年(公元1520年)六月以後,其“正德二年承襲,正德九年回司視事”均為誤記。
三是田秀被弒後和田世爵襲職前,容美司主事的司主應當是:白俚俾從弘治十八年主事至正德十一年(公元1505年-1516年),田世瑛從正德十一年主事至嘉靖元年(公元1516-1522年)。
(二)推廣漢文漢語,開拓中興之路
田世爵的幼年,經歷了庶長兄白俚俾弒父篡位的血腥風雨,在寓留桑植司期間也受到良好的教育,返司襲職後,他“痛自警懼”,從慘痛的教訓中找到一條真理:亂賊之禍,始於大義不明,要消除內亂,必須“知書達理”;欲知書達理,必須推廣漢文字、漢語言,走開化中興的道路。
當時,推廣漢文漢語的大的社會氣候已經形成,朱明王朝曾三令五申,在土司地區進行漢文化教育。洪武初年施州設立了武學(後稱衛學);永樂六年,酉陽宣撫司設立了儒學,同年皇上詔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之矣!聖人之言,萬世可行”(見《太宗實錄》卷六十八);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二月,皇上又制馭夷篇曰:“四夷非可以中國概論,天地為之區別,夷狄固自為類矣。夷狄非有詩書之教,禮義之習,好則人,怒則獸,其氣習素然,故聖人亦不以中國治之。若中國乂安,聲教暢達,彼知慕義而來王,斯為善矣”(見《宣宗實錄》卷三十八);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二月,皇上“乞令土官衙門各邊應襲子弟於附近府、縣儒學讀書,使知忠孝禮義,庶夷俗可變,而爭襲之弊可息”(見《憲宗實錄》卷二一二);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十一月,“貴州巡撫都御史楊沐上議:……土官應襲年三十以下者,得入學習禮,不由儒學者,不得起送承襲。”(見《世宗安錄》卷二十)田世爵大力推廣漢語、漢文,也是順乎潮流之舉。
推廣漢文漢語,在容美土司是從田先什用和田光寶開始的,從麥(墨)到田就是邁開由土家語演化成漢語的第一步。所不同的是,以往是自然演化,田世爵這次則是強令推行。他採取了一系列的強制措施:一是聘請漢族名士進司開館任教,規範漢語言漢文字的啟蒙教育,至今鶴峰土家雖居深山辟壤,然其語言多與國語相近,“不蠻”“不土”,概源於此。二是人名稱謂均以漢語為準,包括他的救命恩人名為麥文松(土家語)者,都改成漢語名田勝富了。自田世爵當權以後,不僅司主再沒有土家語名子,就連舍把、旗長等基層官員也很少有土家語命名。三是利用各種機會,讓土司內的基層官員和土民大量出山,進行漢文漢語的現場演練和先進文化科學技術的引進。據《世宗實錄》載,嘉靖七年(公元1527年)八月,容美宣撫司赴京進貢人數競達千人,約占土司總人口的百分之十左右。這樣做必將極大的促進漢語言、漢文字的套用和普及。
(三)結交官府,構建良好的外部環境
“公(指田世爵)天性輕財,重結交,與荊州藩、道、府,無不密契,無歲不出,出必經年累月始回”(見《田氏世家?世家五》《容美土司史料彙編》88頁)。田世爵為了容美土司的中興,努力構建良好的外部環境,他除了聯絡藩、道、府衙以外,還把重點放在朝廷上面。嘉靖元年,田世爵回司視事,就在這一年,他曾兩次遣人赴京朝貢進香。湖廣之鐘祥縣,是明世宗生父興王朱祐杬的封地,那裡有朱祐杬的陵墓――顯陵,還有興王府,明世宗龍飛以前的舊居。由於這裡出了皇帝,所以嘉靖時鐘祥縣升為承天府,一切都以帝王規格加以重新建設和不斷維修。在建設和維修中,都需要大量珍貴木材。田世爵抓住這一時機,於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四月,“獻大木五十根,備承天工所套用。詔賜銀二十兩,彩緞二表里獎之。”(見《世宗實錄》卷四二一)五十根大木從砍伐到運輸,從容美土司的深山老林到鍾祥縣的承天府,陸路不能運,只能走水路,由漊水入洞庭,再進長江轉鍾祥,要花多大的民力、物力?這一切田世爵均不顧及,一切為了討得皇帝的喜歡。
田世爵討好皇帝,結交官府,獲得了應有的回報,這種回報決不是“詔賜銀二十兩、彩緞二表里”所能表達的,而是官府對容美土司疆土擴張的默認和退讓。例如嘉靖十三年(公元1534年)田世爵令土目田文祖統兵出境,侵擾巴東連天關地區;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2年)田世爵統兵千餘人,到長陽、巴東交界鹽井寺駐紮,欲將巴東後四里占為己有(見清《宜昌府志?鄧天益奏》)。直至明末清初,不僅巴東、建始、長陽等縣清江以南均為容美土司占領,就連清江以北巴東、長陽縣的大片土地也為容美土司控制。湖廣三司,荊州府尹,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最多“斥責”幾句,從不採取過硬的措施。這就是官府對容美土司的真正回報
(四)痛自警懼,嚴課諸男
田世爵在普及漢文漢語提高土民素質的過程中,首先從自己的子女做起。他有八子八女,均嚴加教習,他規定:“有不嗜學者,叱犬同系同食,以激辱之”(見《田氏世家--世家五》《容美土司史料彙編》87頁)。對不刻苦學習的,強迫他與狗同住同食,以此辦法激發他們的自尊、自重、自覺地接受教育。經過他的嚴格管教和薰陶,八個兒子都“知書達禮”,學有所成。長子田九霄,次子田九龍,學業優異,文武雙全,為人練達,相繼襲職;三子田九成,七子田九貢,八子田九籌,各有所長,不墜家聲;四子早夭,五子九璋被明皇封為錦衣指揮,六子九齡,飽讀詩書,博學多才,成為田氏詩派之鼻祖;八女均有教養,嫁到諸鄰司,先後受到朝廷的誥封。
田世爵本人,胸懷大局,先身士卒,處處以中興容美為已任,為子女們做出了榜樣。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田世爵因霸占了把隘土官向元楫的山場田土,而獲“有司不能懾治”之罪(見《世宗實錄》卷四一六),宣撫一職由其子田九霄代理。同年,田九霄奉詔率土兵數千人,赴江浙抗倭。為了保證抗倭的勝利,田世爵除了令其子九龍、九璋,隨兄抗倭外,自己不顧六十高齡,也隨軍前往,輔助諸子,養兵布陣,英勇殺敵,屢建戰功,於嘉靖四十一年(公元1562年)以身殉國,卒於蕪湖軍中。
(五)容美與盤順土司
容美土司歷代司主均以向外擴張為己任,尤以田世爵為甚。恩施、建始、巴東、長陽的清江以南地區,逐步成為容美土司的實際控制地區,均從田世爵始。但是,其中也有一些地區,不是容美土司併吞而被一些民族學家硬說是容美土司併吞的,所謂容美土司在田世爵當政時期“併吞”盤順土司之說就是一例。為還其歷史的本來面目,這裡也設專目予以說明。
《明史--地理志》載:
盤順長官司元元統二年(公元1334年)正月置盤順府,至正十五年(公元1355年)升軍民宣撫司,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三月改為長官司,盤順安撫司成化以後改為安撫司,隸容美宣撫司。
清《讀史方輿紀要》卷八二,湖廣施州衛軍民指揮使司容美宣撫司條載:“盤順安撫司成化(公元1465-1487年)以後置隸容美宣撫司”。
《大清一統志》卷二七三《湖北?宜昌府?古蹟門》廢盤順安撫司條載:
“在鶴峰州境,明成化末置。”
以上各條記載,成為許多民族史學者研究盤順土司歷史沿革的依據,和容美土司併吞盤順土司的主要說詞。
其實,盤順土司的地理位置並不在今鶴峰境內,也沒有被容美土司所“併吞”。明代的盤順土司就是清代的卯洞土司(今來鳳縣境),其依據如次:
第一,盤順土司,《元史》有4次記載,《明實錄》有11次記載,明《平播全書》有二次記載,計史書記載盤順土司有17次,最早的一次為元統二年(公元1334年),最遲的一次為萬曆二十七年(公元1599年),時間長達265年,其中涉及盤順土司地理位置的一次記載是明《太祖實錄》卷一一九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九月甲申條。該條云:
“置黔江守御千戶所。時彭水縣知縣聶原濟言:黔江地接散毛、盤順、酉陽諸洞,蠻寇出沒屢為民患,宜設兵衛屯守。詔從其言,置千戶所鎮之”。
盤順與黔江地接壤,這是史書中敘述盤順土司地理位置最為明確的一次。查四川省的黔江縣,與今湖北省的鶴峯縣,其間還有鹹豐、來鳳、宣恩諸縣,盤順土司怎會跑到鶴峯縣境內?盤順土司又怎能隸於容美土司?容美土司又何能“吞併”盤順土司?
其二,向國平《盤順土司之研究》一文認為,盤順土司司主向氏與卯洞土司司主向氏,其家族承緒是一脈相承的,清朝卯洞土司的司主就是明朝盤順土司司主的後代(見《巴文化?學術版》2005年第1期)。
其三,《來鳳縣民族志》(2003年民族出版社出版)筆者亦對盤順土司進行了考證,得出了與以上相同的結論,茲將其中的一段摘錄如下:
“卯峒、漫水、百戶三土司,在《宋史》、《元史》,明嘉靖《湖廣通志》、明萬曆《湖廣總志》以及《明史?地理志》和《明史?湖廣土司》中,均未隻字記載,僅清嘉慶《湖北通志》記有‘卯峒安撫司’、‘卯峒百戶所’、‘漫水宣撫司’。故民國《湖北通志》認為‘沙溪、卯峒、漫水諸司《明史?地理志》及《明史?土司傳》均未載,當為清初所設。或雲明天啟、崇禎之際,國家多故,諸土司之備徵調從討伐者,頗為有勞,上三司一所乃當時增置,以慰其酋長,而清初仍之者,特史未及詳。”筆者近研讀清康熙《卯峒土司志》,該志述及歷史,則自明初以來,言之鑿鑿。筆者將其與《元史》和《明實錄》對照探討,發現卯峒等上述三司並非元、明時不存在,只是名稱不同而已。因為此三土司元、明時,一直使用土家語作交際工具,土司名、人名等均用土家語進行表述,與朝廷打交道,要有通事作翻譯,因而,朝廷在記土司名稱和土司人名時,常有出入。同時,土司名稱在不同時代亦有所變化。但只要認真探討,還是能發現其變化的蛛絲馬跡的。原來卯峒土司,經歷了大盤峒、盤順府、向亞甲峒、盤順安撫司到卯峒安撫司的幾個演變過程。”
由此,所謂容美土司田世爵“併吞”盤順土司之數百年冤案,到此應予澄清。

文治武功

(一)容美精兵悍甲諸部
“容美精兵悍甲諸部,萬里從征,朝氣正銳”。這是當時明朝的領兵抗倭統帥胡宗憲在所輯《籌海圖編》中對容美土兵的評價。
“容美精兵悍甲諸部”是有其社會原因的。
其一,容美土民多以狩獵為生,常與猛獸搏鬥,“一人搏虎,二十人助之,以必斃為度,縱虎者重罰,獵他獸亦如之”(見清《容美紀游》《容美土司史料彙編》319頁)。養成了不畏強敵,勇於拼搏的精神。土兵皆由土民中的剽悍者組成,再以編隊訓練,即成優勝之師。
其二,容美土兵的編隊,均以容美土司的基層組織――旗為基礎,每旗多是一個小的部落,部落又是以血緣為聯繫的紐帶,平時生產,戰時出征,均以旗長為首領。一隊土兵之間,多有血緣關係,無論行軍、打仗、安營紮寨,相互之間有個照應。人們常說:“打仗要靠親兄弟,上陣還要父子兵”,就是這個道理。就以容美宣撫司奉詔出兵抗倭為例,除了作為容美土兵統帥的宣撫應襲田九霄率兵出征以外,還有其弟田九龍、田九璋均隨軍出征,老宣撫田世爵因犯有“有司不能懾治之罪”,在“停職反省”期間,按說可以不必出征了,但他仍放心不下,親赴前線,協調一切。像這樣的一支由父子、兄弟組成的軍隊其戰鬥力之強,當然是“悍甲諸部”的了。
這支土兵在江浙抗倭前線屢受明皇的表彰,僅《明實錄》就有以下諸條記載:
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春正月,福建倭寇流入浙江界,與錢塘寇合,原任留守王倫,督容美土司田九霄等兵,扼之於曹娥江,賊不得渡,還走,官兵追及之於三江民舍,連戰,斬首二百級,復追至黃家山,盡殲之(見《世宗實錄》卷四三一、7439頁)。
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春正月,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浙江官軍禦寇功罪……,總督楊宜復言,功出容美宣撫應襲田九霄,詔給之冠帶(見《世宗實錄》卷四三、7444頁)。
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三月,總督胡宗憲以浙江黃家山捷聞,請錄容美應襲田九霄、舍人田九璋及原任留守王倫功。上從部擬,命九霄襲宣撫職,以紅紵衣一襲賜之;九璋給冠帶,倫復原官,仍將兵殺賊(見《世宗實錄》卷四三三、7462頁)。
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八月,官軍進剿海寇徐海等於梁莊,大破平之。初,海既縛獻陳東等,退屯梁莊聽撫,時索舡索賞,進退未決,其部眾無所得食,稍稍出營擄掠。至是,官軍四面俱集,保靖、容美兵自金山至,永順兵自乍浦至,趙文華欲乘勢剿海,執海眾劫掠為詞,使人責問之,海知有變,乃阻深塹自守為迎戰備。信好既絕,我師遂薄賊營,會大風縱火,諸軍鼓譟從之,海等窮迫,皆闔戶投火中,相枕籍死,於是浙直倭寇悉平(見《世宗實錄》卷四三八、7525頁)。
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十一月,以海寇徐海平……,賞宣撫田九霄銀五十兩,仍復祖職(見《世宗實錄》卷四四一、7552頁)。
宣撫田九霄“治軍嚴謹,賞罰分明,營伍所至,秋毫不許有犯;重義輕財,辛苦與士卒共之,故能得人死力,所向克捷”(見《田氏世家?世家六》、《容美土司史料彙編》89頁)。嘉靖三十四年至四十一年(公元1555-1562年),他三次應詔率容美土兵出征,屢戰屢捷,受到朱明王朝的嘉獎,特別是嘉靖三十八年,第二次奉詔抗倭,取得舟山之捷,在班師凱鏇之日,總督胡宗憲為其“張筵餞送”,並賜犒軍銀一萬七千兩,田九霄堅辭不受,將銀封貯於嘉興府庫,向朱明王朝再次提出“恢復祖職”的請求,他說:“土人效力疆場,犬馬微勞,分所宜也,不敢受賞,但朝廷能念累世邊臣,賜復洪武初年軍民宣慰舊職,俾祖宗蒙德,子孫荷榮,於願足矣。”(見《容美土司史料彙編》89頁)朱明王朝對於土司的職銜,以宣慰最高,宣撫次之。容美土司自洪武初年從沒有被授過“宣慰”之職,嘉靖三十五年,皇上雖明確表示“仍復祖職”(見《世宗實錄》卷四四一),只能視為應付之詞,這次田九霄又提及此事,胡宗憲亦只能“交疏題薦,奉旨行勘”而已。事實上,宣慰一職,容美直到崇禎年間獲得。
(二)九霄讓賢,九龍攝政
老宣撫田世爵病逝蕪湖,“天子嘉其忠貞,特封其父秀為宣武將軍,母覃氏為恭人;並公已身為宣武將軍,妻覃氏為恭人,誥命各一道”(見《容美土司史料彙編》87頁)。
田九霄班師返司不久,也患病不起,至病篤時,將宣撫職讓予弟九龍承襲。
田九龍字子云,號八峰,與九霄為同母仲弟,賦性深沉,寬厚明敏,其才略為諸昆弟之最。開始他們兄弟之間多有猜測。九龍深自韜晦,成年後多耕讀於龍潭坪之後山(今太平鄉龍潭村之二爺坪),不召不應,與容美土司的執政中樞――中府(今縣城之容美鎮)少有往來。嘉靖年間,奉詔抗倭,九霄率兵,九龍隨行,軍前征戰,軍中理料,不畏險阻,功勞居多,封賜不計,都以兄長九霄為是。這樣,相互猜忌漸消,情意日深。在九霄病篤之時,召集諸弟及其子於榻前,對九龍囑以後事:“祖宗櫛風沐雨,創業維艱,後遭家難,幾於中絕。賴先人之靈,俾立門祚,我雖勉承先志,競競懼弗克保,今幸得令終以見先人。我沒之後,宗社為重,我子豚犬,不足以辱社稷,且長者痴愚,次者鼾喘,勿謂今日未可即任,即後來亦不濟事。爾當勉力視事,勿以為嫌。”(見《容美土司史料彙編》90、91頁)九霄卒,九龍答應竭力攝政,先撫宗周(九霄長子),宗周未幾早夭;繼撫宗易(九霄次子),宗易不久又夭;九龍仍打算讓尚在襁褓的楚鄂(宗周之子)襲職。
在九龍攝政期間,正值朝廷派遣欽差大吏參政徐霈,僉事崔都來容美採辦大木,此為皇上修北京三大殿之所需,不可遲緩。九龍一面應酬上差,一面調遣土民,上山伐木,疏通漊水河道,逐將大木運至大河,完成了皇上交辦的任務。其艱難險惡之情景,有文獻記載:“吏民冒犯瘴毒,林木蒙籠,與虺蛇虎豹錯行,萬人邪許,摧軋崩萃,鳥獸哀鳴,震天岌地,蓋出百蠻之中。”(見《容美土司史料續編》59頁)
九龍攝政期間,時值金峒覃壁“作亂”,容美司奉本省軍門劉愨之命,田九龍親率3500土兵,隨監軍參政馮成能赴金峒征討,攻克黑洞、狗爬岩、女兒寨,縛獲覃壁,受到軍門嘉獎,得賞銀3500兩(見《穆宗實錄》卷七十、《容美土司史料彙編》93頁)。
九龍攝政有功,其弟九貢及眾親舍把頭目人等,一致擁戴九龍襲職,並質其言曰:“(九霄)遺言在耳,慎勿負在天至公之心”。(見《容美土司史料彙編》91頁)這樣田九龍始承襲宣撫之職。
(三)穩定大局,變而不亂
田九龍的行政時間,從田九霄去世起,至田楚產承襲止,長達47年,其間,雖然經歷了其嫡長子宗愈,執政6年,庶長子宗元執政16年,他均發揮中堅作用,保持了容美土司的基本穩定,為容美的興盛奠定了基礎。
田九龍執政期間,少有征戰,政通人和,土民獲得生息發展,土司積蓄也日益增多。此時,萬曆十五年(公元1587年),九龍年過花甲,嫡長、庶長均已成人,且多貌合神離,虎視眈眈,他為避免承襲之爭,預為嫡長子宗愈請給冠帶攝事,自己退位於致仕之列。可惜宗愈執事六載,35歲早亡。九龍又為嫡長孫楚產請給冠帶,承襲宣撫之職。此時,庶長子宗元提出非議,阻止楚產執政,宗元又嗾族使其同母仲弟宗愷出走荊州,以為外援,自己居中,大有逼宮之勢。此時,九龍為避免矛盾的激化,一面安排楚產攜妻避居忠峒,一面讓宗元代行司務長達16年之久。萬曆三十七年(公元1609年),九龍年高83歲,自知不久於人世,即安排五峰司長官張之綱,椒山司長官劉宗邦以及親將舍把等人,在他百年之後除掉宗元、宗愷弟兄,迎接田楚產返司襲職。撰寫於清初的《田氏世家》,對這段歷史是這樣記載的:“八峰公即世,天奪宗元之魄,宗愷亦為眾忿所戮。各上檄公(按指田楚產),歸司任事,始得承襲祖職”(見《容美土司史料彙編》92頁)。清《長樂縣誌》亦有記載:“五峰安撫司張之綱,嘗與椒山安撫司劉宗邦扶田楚產爭襲容陽土司,百折不回。田楚產德之,以其愛之子田圭為之綱婿”(見《容美土司史料彙編》383頁)。很顯然,五峰司主張之綱與椒山司主劉宗邦(當時五峰、椒山均為長官司,《長樂縣誌》說安撫司有誤),如果未得到老宣撫田九龍的認可,支持田楚產承襲是不可能“百折不回”的,同樣,田宗元為“眾忿所戮”,沒有老宣撫田九龍的策劃和認可也是行不通的。
田楚產父子創建土司的鼎盛時代編輯
田楚產和田玄(清康熙朝及以後避諱改為田元)父子兩代,執政37年(公元1609-1646年),創建了容美土司的鼎盛時代,其主要標誌是:土司級別最高(宣慰級);控制地域最廣,兵力最強;土民生活安定,下屬諸土司均有相應的發展。現分述如下:
(一)多謀善政,安民睦鄰
清道光《鶴峰州志》載:
“田楚產,字子良,號郢陽,九龍嫡長孫,父名宗愈。……為人言笑不苟,多善政。惟構爭時,宵小乘間攘竊,帑藏告詘,急於賦斂。一日,飲舍人家,為叛奴所戕,年五十有一”。
清《田氏世家》載:
“公(按指田楚產)為人嚴正,不苟言笑,而御下之道,恩威兼濟。惟受事以來,構爭之初,宵小乘釁攘竊,帑藏世積為之一空,度支告詘。故於財賦之間,稍為繭絲之行。然居心仁孝忠厚,軍民不得其所者,發廩以賑之;疾病者,施藥以救之;官舍子弟及民間稚童,置塾延師以教之,故十餘年間,物阜民殷,風俗淳美,彬彬稱盛治焉。……性尤慷慨好義,如外來流民,或被人掠賣,或自他司脫逃者,一一給予照身,且量道里遠近,給以路費,其歸寧獲所者,不可勝言”。
從以上史料看,田楚產在容美土司開創了許多善政安民的先例,其一,“置塾延師”,向官舍子弟及民間稚童開放。他的先世,被譽為振興之祖的田世爵僅有以詩書嚴課諸男的記載,沒有“置塾延師”的記載;其二,發廩賑民,也是破例,就是比此時晚一百多年顧彩撰寫的《容美紀游》也沒有此類的記載;其三,對於外來流民,不以“奴隸”看待,而以“自由人”看待,“給予照身”、“給以路費”,更是一大突破,他突破了奴隸制度的常規了。田楚產所以這樣“善政”,一是由於他有較高的文化修養,從他為族叔田宗文《楚騷館詩集》所作的《跋》文中,可知田楚產的漢文化造詣頗深;二是與他青年時代有家不能歸,在外流寓十多年,“朝乾夕惕”有關。田楚產的這些“善政”、“愛民”的措施,必然得到了廣大土民的擁護。
田楚產對諸子教育頗寬,但對長子田玄特嚴。田玄已三十多歲,有兒有女了,仍然經常受到父親的訓斥。人們不解,問其為何?田楚產說:“諸子他日不過是一舍人,縱有失德,為害猶細。若胤子當為民上,自非令器,何主社稷?吾是以寬嚴異施耳”(見《容美土司史料彙編》93頁)。田玄在其父的訓導下,“為人謙謹端愨,孝友成性,智勇深沉,為儲子三十餘年,未嘗見其疾言狂笑”(見《容美土司史料彙編》94頁),而成為容美土司一代振興之主。
清道光《鶴峰州志》對田玄的記述為:
“田元,字太初,號墨顛,楚產長子。愛民恤鄰,忠峒田桂芳、施南田懋粢、東鄉田繩武,諸土司皆其扶持力。與桑植向一貫,捐宿隙而恤其子,人尤偉之”。
忠峒(今宣恩縣的沙道溝地區)、施南(今宣恩縣與恩施縣的部分地區)、東鄉(今宣恩縣的椿木營、恩施市的石灰窯地區)桑植(今湖南省桑植縣洪家關以北地區)諸土司,均與容美土司接壤。忠峒安撫司田楚珍為其逆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