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新朝代建立時都會總結前朝的教訓,以使自己的朝代萬代留傳。其中唐朝人總結隋朝滅亡的原因是隋朝大興土木。後來宋朝總結唐朝滅亡的原因是其一,唐朝女人地位太高,導致女人專權甚至當了皇帝;其二,他們認為唐朝有著家庭亂倫的壞習俗,比如兄長死後,弟娶其嫂等。宋人認為唐朝被胡化的這一陋習簡直是漢人的恥辱,將其稱為“唐女禍”,把唐朝叫做龜唐,從此“龜”字的含義在中國從褒義變成貶義。
宋朝改了一往的習俗,提出和強化,其“長兄如父,長嫂如母”的觀點也在此時代產生,漢人從此再也無弟取其嫂的習俗,並且視此為罪惡不赦。
龜唐王朝
龜唐王朝在李家成立之初就是充滿恥辱的,李淵為自己奪得政權,出賣祖國的利益無恥的對突厥稱臣:“若能從我,不侵百姓,征伐所得,子女玉帛,皆可汗有之。”李淵時代的唐朝就是給突厥朝貢不斷,突厥人還閒不夠親自又掠奪中度過。“及高祖即位,前後賞賜,不可勝紀。始畢自恃其功,益驕踞;每遣使者至長安,頗多橫恣。高祖以中原未定,每優容之。”“賞賜”這詞用得很妙,下級給上級應為進貢,上級給下級才為賞賜。李淵是臣子,突厥始畢可汗是君王。雖然唐書顛倒主次混淆黑白但掩蓋不住李淵稱臣納貢的事實。李淵時代的唐朝整個都是恥辱的。
突厥大軍兵臨長安,李世民被迫在渭水便橋受辱簽了城下之盟,此時唐朝要“空府庫”把財寶(不是李家自創的而是隋朝遺留的)進貢給突厥,李世民親口承認唐朝要給突厥進貢:“吾與汝可汗面結和親,贈遺金帛,前後無算。”李世民也自稱為“渭水之辱”。
唐高宗時期公元670年(鹹享元年)吐蕃出兵搶走了唐朝西域四鎮的鬼茲、于闐、焉耆、疏勒。其後唐朝兩次派大軍去想奪回失去的領土,唐朝派大將薛仁貴率10萬大軍進攻吐蕃,在青海湖以南大非川被吐蕃大軍打得大敗。公元678年(儀鳳三年)唐中書令李敬玄率兵18萬與吐蕃軍又戰於青海,唐軍再次慘敗。無奈啊!!
武則天時代突厥再次強大崛起強大,“默啜負勝輕中國,有驕志,大抵兵與頡利時略等,地縱廣萬里,諸蕃悉往聽命。”此時唐軍根本不是突厥的對手,“(突厥)取趙、定所掠(唐朝)男女****萬悉坑之,出五回道去,所過人畜、金幣、子女盡剽有之,(唐)諸將皆顧望不敢戰。”唐中宗時“中宗始即位,(突厥)入攻嗚沙,於是靈武軍大總管沙吒忠義與戰,不勝,死者幾萬人,虜(突厥)遂入原、會,多取牧馬。”被坑殺八、九萬,被掠奪無數。
武則天時代還被處在原始階段的契丹人欺負,公元696年(武則天萬歲登科元年),曹仁師等二十八將功契丹,全軍覆滅,大將都成了俘虜。公元696—697年,契丹首領李盡忠自稱“無上可汗”,推萬榮為帥率部起兵,對河北發動大規模進攻,深入唐境,攻占了幾座大城市,重創唐軍。公元697 年(神功元年)三月,唐朝又遣夏官尚書王孝傑、羽林衛將軍蘇宏暉率兵17萬往討,戰於東硤石(今河北盧龍附近)。契丹將孝傑軍引至懸崖,回兵猛攻,孝傑墜崖死,宏暉逃遁,將士死亡殆盡,萬榮乘勝入幽州。“萬榮進屠幽州。”唐朝又以河內郡王武懿宗為神兵道大總管,右肅政台御史大夫婁師德為清邊道大總管,右威衛將軍沙吒忠義為前軍總管,率兵二十萬擊契丹。懿宗軍至趙州(今河北趙州市),不敢進,退至相州(今河南安陽)。萬榮領軍鼓行而南,兵勢甚銳。“萬榮乘銳,鼓行而南,殘瀛州屬縣。”契丹人深入河北腹地狂屠包括今北京在內的數城,唐軍無能為力被嚇得了逃竄到河南安陽。
公元710年(唐中宗景龍四年),唐朝不僅把金城公主進貢給吐蕃人,一年後唐睿宗還把黃河河西九曲之地割讓給吐蕃,從此吐蕃取得戰略地理上的優勢。這可算是唐朝和親史上最賠本的一次屈辱和親,這也是唐朝割地的開始。“吐蕃既得九曲,其地肥良,堪頓兵畜牧,又與唐境接近,自是復叛,始率兵入寇。”吐蕃人不止享受唐朝的皇室美女,還霸占了唐朝一塊水草肥美的戰略要地。而且還照樣掠奪唐人。能享受這種天大的美事吐蕃人真是幸運。
唐玄宗進貢給契丹人的幾個和親公主都被契丹人給宰殺了,《劍橋中國遼西夏金元史》:“745年,唐廷試圖用建立新通婚聯盟的辦法來恢復和契丹的關係,但是沒有成功,送去的皇室新娘被殺。”
唐玄宗時代兩次慘敗在南昭蠻手裡,第一次唐軍死六萬人,第二次戰死七萬人。“侍御史、俞南留後李宓將兵七萬擊南詔。閣羅鳳誘之深入,至太和城,閉壁不戰。宓糧盡,士卒罹瘴疫及飢死什七八,乃引還;蠻追擊之,宓被擒,全軍皆沒。”唐朝對小小的南昭都勝少負多,屢次被南昭打得大敗。雖說南方多瘴氣,但中國歷代很少有軍隊大敗於南方民族的,只有常不敵於北方民族,在宋朝時的宋軍也打敗了現在的越南,越南的地理環境不會比南詔好多少的。這些都是安史之亂以前。安史之亂以後成都居然被南昭淪陷,公元831年(大和五年),南昭犯四川,陷成都外城,掠子女、百工數萬人後撤退,幾萬唐人被掠去成為亡國奴。
唐朝不止被南昭蠻欺負竟還被西原蠻欺負,西原蠻是廣西的少數民族。公元763年(廣德元年),西原蠻攻入湖南道州城,占領道州城一個多月。“癸卯歲西原賊入道州,焚燒殺掠,幾盡而去。”“西原蠻掠居人萬數去,遺戶裁四千。”第二年七月“西原蠻”又攻破了永州(今湖南零陵)和邵州(今湖南邵陽)。
唐軍屢次大敗於燕軍(安褖山的軍隊),才不得不求助於回紇。唐肅宗竭力討好回紇不惜與回紇兵約定:“克城之日,土地、士庶歸唐,金帛、子女皆歸回紇”。唐朝還答應每天供給回紇軍羊二百頭,牛二十頭,米四十斛。東京洛陽被回紇人大掠三日,無數美女財寶被回紇人掠走。“回紇至東京,以賊平,恣行殘忍,士女懼之,皆登聖善寺及白馬寺二閣以避之。回紇縱火焚二閣,傷死者萬計,累旬火焰不止。及是朝賀,又縱橫大辱官吏。”後來唐肅宗竟又答應每年給回紇進貢“歲遺回紇絹二萬匹”,還把自己肅宗的親生小女兒寧國公主進貢給回紇60多歲的老可汗為妾。
唐朝時常被吐蕃打得大敗,竟被吐蕃攻占首都,公元763年(廣德元年)十月,吐蕃大軍又占領了奉天(今陝西乾縣),兵臨長安城下,嚇得代宗倉皇逃到陝州避難。結果唐朝首都長安不止被吐蕃攻陷而且吐蕃人還立了偽皇帝,他們把唐宗室廣武王李承宏立為皇帝,作為自己的統治工具。河西、隴右等大片地區成為吐蕃領土,從此幾百萬漢人為吐蕃人亡國奴,吐蕃趁亂奪去了唐朝河西及湟善等五十郡,六鎮,十四軍,唐人子孫皆為奴才。“吐蕃乘虛取河西、隴右,華人百萬皆陷於吐蕃。”唐朝從心裡懼怕吐蕃和吐蕃簽訂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喪權辱國的割地賣國條約。公元783年唐政府被迫與吐蕃簽訂了《唐蕃清水盟約》。唐朝無能政府竟以“國家務息邊人,外(棄)其故地,棄利蹈義”為理由,無恥的承認吐蕃所占領唐朝的州縣為吐蕃領土,並表示堅守盟。盟約規定:“唐地涇州右盡彈箏峽,隴州左極清水,鳳州西盡同谷,劍南盡西山、大渡水,吐蕃守鎮蘭、渭、原、會,西臨洮,東成州,抵劍南西磨些諸蠻、大渡水之西南”。從此以後,隴南文、武、成、迭、宕、岷各州郡縣俱廢全部成為吐蕃的領土。河西、隴右等這些地方的人後來都蠻夷化。
唐朝有一大半時間國家處在被異族凌辱欺負的時期,突厥、契丹、吐蕃、南昭、回紇都曾幾萬幾萬的掠奪唐人,甚至連西原蠻這樣的廣西野蠻小邦也曾掠走唐朝幾萬人。這樣的事情真是無以言語!這就是真實的唐王朝.........
龜唐十大酷刑
一、杖殺
杖殺是唐朝政府運用極其普遍的刑罰,是一種用重杖擊打屁股處死罪犯的行刑方式。《舊唐書 酷吏列傳》記載:“笞罰人畏其不死,皆杖訖不放起,須其腫憤,徐乃重杖之,懊血流地,苦楚欲死。”可知道唐朝的法外酷刑杖殺不止是一種屈辱至死刑,而且還是一種折磨到死刑。唐朝的杖殺已經達到一種高超的害人水平。《舊唐書 刑法志》記載唐肅宗時期一次就將“達奚摯、張岯、李有孚、劉子英、冉大華二十一人,於京兆府門決重杖死。”唐朝的杖殺其適用的範圍、性質、特點等在唐朝表現得極為複雜,正反映出唐朝法制混亂的現象。 公元782年(唐德宗建中三年),刑部侍郎班宏奏:“其十惡中謀反、大逆、叛、惡逆四等,請準律用刑;其余犯別罪合處斬者,今後並請重杖一頓處死,以代極法。重杖既是死刑,諸司使不在奏請決重杖限。”敕旨依。唐政府正式宣布以一頓重杖處死方式代替大部分死罪的絞、斬之行刑方式。就是說公元782年杖殺從法外酷刑變成法定正刑,杖殺成為常用之刑罰。
二、腰斬
腰斬是用重斧從腰部將犯人砍作兩截,執行後犯人往往一時還死不了,所以很比起斬首要殘酷得多。《資治通鑑》記載: 公元648年 (貞觀二十二年) “太宗怒,腰斬辯機,殺奴婢十餘人。”辯機因與高陽公主私通。唐太宗下令腰斬辯機,同時殺戮高陽公主身邊知情不報的奴婢十多人。唐朝法律的殘酷性與隨意性可見一般。(一個私通因自己的女兒不檢點竟株連殺害無辜少女十多人唐太宗豺狼之心可見一斑,其之心黑手毒連老爹都敢囚禁。能把親兄弟侄子殺戮乾淨,霸占兄弟媳婦的人有什麼事做不出來?)唐朝的夏州都督、平原郡公劉蘭也是被腰斬的。《舊唐書 劉蘭傳》記載: “貞觀末,以謀反腰斬。”《新唐書·后妃傳》記載: 武則天時代“尚方監裴匪躬、左衛大將軍阿史那元慶、白澗府果毅薛大信、監門衛大將軍范雲仙潛謁帝,皆腰斬都市。” 公元835(唐文宗大和九年)宰相王涯不幸捲入“甘露之變”慘遭滅族腰斬,可笑的是他遠房表弟王沐因貧窮從偏遠的江南騎著毛驢到京城長安兩年多才見到王涯,本想求個小官。當他到王涯的家中等訊息時,正敢上王涯的家被抄,於是和王涯及族人一起被腰斬。“及涯家被收,沐適在其第,與涯俱腰斬。”《資治通鑑》還記載: “左神策出兵三百人,以李訓首(級)引王涯、王璠、羅立言、郭行餘;右神策出兵三百人,擁賈餗、舒元輿、李孝本獻於廟社,徇於兩市。命百官臨視,腰斬於獨柳之下,梟其首於興安門外。親屬無問親疏皆死,孩稚無遺……”唐朝太監政權、傀儡政府亂殺無辜讒害生命可窺之一二。這么多人在大街被砍成兩段,要大臣們被迫現場觀看。一幅人間地獄的場景,唐朝邪惡社會的屠殺惡行很適合拍恐怖大片。
三、棄市
棄市就是在鬧市執行死刑並將犯人暴屍街頭的一種刑法。這是一種很普遍的刑法在鬧世當眾殺人可以威懾百姓,但唐朝的御史中丞,司農少卿,司仆少卿(副部長)俊臣先被棄市就有些特別了,俊臣先是唐朝的大酷吏,民眾又狠又怕,叛死刑人民大快。《舊唐書 酷吏傳》記載“乃(俊臣先)棄市。國人無少長皆怨之,競剮其肉,斯須盡矣。”《資治通鑑》記載“(俊臣先)棄市。時人無不快其死。仇家爭啖俊臣之肉,斯須而盡,挾眼、剝面、披腹、出心、騰踏成泥。”唐朝民眾如此表現令現在的文明人不免為唐人之野蠻作風心涼發麻。
四、枷刑
枷刑本不是死刑,但唐書里記載的巨枷,人戴上去就要痛苦而死了。《舊唐書 酷吏傳》記載,“作大枷,凡有十號:一曰定百脈,二曰喘不得,三曰突地吼,四曰著即承,五曰失魂膽,六曰實同反,七曰反是實,八曰死豬愁,九曰求即死,十曰求破家。”這名字就令人恐怖,所以才“見之魂膽飛越,無不自誣矣……朝士多因入朝,默遭掩襲,以至於族,與其家無複音息。”“凡囚至,先布械於前示囚,莫不震懼,皆自誣服。”《新唐書 酷吏傳》記載,“乃作巨枷,號“翾尾榆”,囚人多死。又仆囚於地,以門牡轢腹;掘地實棘,席蒙上,瀕坎鞫囚,不服則擠之坎,人多濫死。……後以鐵為冒頭,被枷者宛轉地上,少遷而絕。” 唐朝枷子種類恐怕是世界上最多的最恐怖的,唐朝人的殘害人的方式也是最歹毒兇狠的,但萬幸唐朝的巨枷,只有唐朝才有……
五、戮刑
戮刑是既剝奪犯罪人生命又加以侮辱的刑罰。古時戮刑可以分為兩種,生戮和死戮。生戮是先戮後殺,死戮是先殺後戮。在古代,人們將戮刑視為奇恥大辱。《舊唐書 酷吏傳》記載:公元694年(武則天長壽二年)唐侍御史 “(萬)國俊至廣州,遍召流人,置於別所,矯制賜自盡,並號哭稱冤不服。國俊乃引出,擁之水曲,以次加戮,三百餘人,一時並命。” 這三百餘人當是生戮。《唐會要 卷四十》記載:公元898年(唐昭宗光化元年)“近日用刑。皆隳舊例。多黷斧鑕。鮮行鞭笞。今後應天下州縣科斷罪人。切須明于格律。不得以軍法戮人。” 看來 “以軍法戮人 ”在唐朝末年已經泛濫成災了……
六、車裂
車裂就是五馬分屍,就是把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車上,套上馬匹,分別向五個不同的方向拉拽,直至把人的身體撕裂成五塊。公元905年(唐昭宣帝天佑二年),唐朝廷將太常卿張廷范在首都鬧市中車裂於都市。五馬分屍這本是早已廢止的古老的嚴厲刑罰,但唐政府又復用。由此可見唐政府是越來越殘暴,內心是越來越懦弱。儘管唐政府的統治越來越殘暴,刑法越來越重嚴,但也威懾不住阻止不了人民的反抗熱潮。
七、滅族
滅族刑是株連刑,一人犯死罪家族所有人都要死。《新唐書 酷吏傳》記載“楊慎矜兄弟皆賜死,株連數十族。”楊慎矜、楊慎余、楊慎名兄弟乃隋帝楊廣的嫡系玄孫,楊慎矜唐玄宗時為御史中丞遷戶部侍郎。只因受李林莆的污衊就要連累怎么多無辜的生命。以法制嚴苛著名的明清最嚴厲的時候也是株連九族而唐朝竟是株連數十族。因一人有罪而牽連自己父母、妻妾、兒女、親人、朋友、鄰居等等和自己有關係的人都要倒霉遭殃都要死。前文“甘露之變”之變王涯的族人親朋更是倒霉、死得不痛快還要受腰斬的痛苦罪。其實唐朝藩鎮互相屠殺用滅族刑已習以為常,唐朝之混亂人性之惡毒可想而之,屠族滅門慘禍在混亂的唐朝為家常便飯。
八、剮刑
《舊唐書 桓彥范傳》記載桓彥范被處死的一種刑罰,“乃令左右執縛,曳於竹槎之上,肉盡至骨,然後杖殺。”這種把人綁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剮盡直至露出白骨,然後再杖殺人作法也是極其殘忍的。這也是後來剮刑的雛形。幫助唐玄宗奪位成功的爪牙大太監被封為的左監門衛將軍的楊思勖性情殘忍,《新唐書·宦官傳》記載他“所得俘,必剝面、皦腦、褫發皮以示人。”內給事牛仙童只因接受了幽州張守珪的賄賂,唐玄宗就詔付楊思勖殺之。“思勖縛于格,箠慘不可勝,乃探心,截手足,剔肉以食,肉盡乃得死。”這種殘忍的刑法已經和五代時期的凌遲很接近了。 安史之亂之後天下大亂,各種刑罰層出不窮,《資治通鑑》記載唐朝宰相楊國忠就是被亂兵“屠割”的,“軍士追殺之,屠割支體,以槍揭其首於驛門外。”其中安祿山處死顏果卿也是運用割肉節解的剮刑,“目大罵,受剮刑,仍罵不絕口,被鉤斷舌頭,猶含糊而罵,直至氣絕。”這只是對高官有記載的,沒記載的不知道要有多少。安史之亂國家大亂後編著唐史的人都感慨唐朝最上層公主的命運都無從知曉,平民百姓小官的命運誰知道呢,史書沒記載的並不意味著沒有,五代十國只是唐朝安史之亂之後的延續。
九、地獄之刑
唐朝是中國惡吏最盛行的時代,“招集無賴數百人,令其告事,共為羅織,千里回響” ,而惡吏施展才華的地方當是牢獄。唐朝來俊臣、朱南山、萬國俊等酷吏所撰寫的《羅織經》是人類有始以來第一部邪惡智慧與勢力的集著,是酷吏黑暗政治製造冤獄的經典總結,是酷吏們赤裸裸的施惡大膽而自豪的告白。“死之能受,痛之難忍,刑人取其不堪。士不耐辱,人患株親,罰人伐其不甘。”“事不至大,無以驚人。案不及眾,功之匪顯。” 這些《羅織經》名言實在令人膽寒,《羅織經》的出現在中國文明史上是個永恆的污點,一個文明社會是產生不了這種醜陋的東西的。《羅織經》的出現再次證明唐朝社會的黑暗醜惡。 只是《新舊唐書》記載的怪異刑罰名有肉飀飥、曬翅、獄持、宿囚等,“臥囚於地,以門關輾其腹,號為‘肉飀飥’”;“橫木關手足轉之,號‘曬翅’;累日節食,連宵緩問,晝夜搖撼,使不得眠,號曰‘宿囚’”;“鑿空投隙,相矜以殘,泥耳籠頭,枷研楔轂,折脅簽爪,懸發熏耳,臥鄰穢溺,曾不聊生,號為‘獄持’”…… “取大瓮,以炭四周炙之,令囚入中”這是大家都熟悉的“請君入甕”的刑法當是“烹煮瓮刑”;“掘地為坑,實以棘刺,以敗席覆上,領囚臨坑訊之,必墜其中,萬刺攢之。”這當是“萬刺坑刑”;“紡囚梁上,縋石於頭。訊一囚,窮根柢,相牽聯至數百未能訖,衣冠氣褫。”這當是“縋石斷頭刑” ;“令寢處糞穢,備諸苦毒。自非身死,終不得出。”“援刀自刳其腹,斯須蛆爛矣。”這當是“糞便刑”…… 由於唐朝酷罰刑法太多太混亂,名目繁多,根本難以概述。由於這些五花八門、千奇百怪的整死人刑罰都發生在唐朝監獄之中,而此監獄實在比地獄還可怕,故以“地獄之刑”做草率的簡述集匯。
十、無罪刑
現在許多人對唐朝認識是膚淺的,讀得唐史越多,對唐朝越了解越認識到它的醜陋。唐朝是中國歷史上政權最不穩定的朝代,正如大儒王夫之在《讀通鑑論》中所說:“唐自高宗以後,非弒械起於宮闈,則叛臣訌於肘腋,自開元二十餘年粗安而外,皆亂日也。”唐朝是大部分時期戰亂的年代,司馬光評論:“禍亂繼起,兵革不息,民墜塗炭,無所控訴,凡二百餘年。”唐朝本身就如同一個大監獄大牢房,人民在唐朝社會受盡磨難,無罪而受盡刑法。 唐朝有一大半時間國家處在被異族凌辱欺負的時期,突厥、契丹、吐蕃、南昭、回、都曾幾萬幾萬的掠奪唐人,甚至連西原蠻這樣的廣西野蠻小邦也曾掠走唐朝幾萬人。這樣的事情真是無以言語。唐朝人民生活在動盪之中沒有基本的人身安全保障。 唐朝是像安祿山一樣沒文化粗野武夫的天堂,正處在野夫橫行的野蠻落後時代。顧祖禹在《讀史方輿紀要》在中說:“(唐)自肅宗以來,大盜內訌,夷蠻外擾,郊圻之間,釁孽屢作。”這些粗野武夫建立的邪惡的國家機器殘酷的統治剝削著可憐的人民。唐朝人民不止受嚴重的剝削,對於他們來說最大的負擔痛苦是勞役、兵役,就是無援無故的被拉到戰場去送死。因為邪惡武夫政權國家機器過於強大,唐朝人民往往不敢造反。唐朝人民雖然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但不敢怒也不敢言,實在過不下去了就逃亡深山老林,或叛逃國外。 眾所周之五代十國時期刑罰殘酷,有決口、灌鼻、割舌、所筋、折腔、刀鋸、肢解、刳剔、炮炙、烹蒸等酷刑,但很少有人知道這些酷刑大多產自唐朝。五代只是唐朝割據的延續,五代十國時期記載的各種殘酷刑罰大部分是繼承於唐朝,五代十國的國君的前身都是唐朝割據軍閥,他們運用的暴行大部分是繼承於唐朝的。“縛遣推囚名御史,狼籍囚徒滿田地。”“貪吏無所懲畏,死者銜冤無告。”這些都是唐朝大部分時期真實的寫照,如此多的令人髮指的惡刑只有酷吏,武夫流寇,盜賊,才下得了這種毒手。 唐朝統治混亂沒有法制,唐朝正是封建時代粗野武夫沒文化的人勢力全力最大的時期,唐朝所謂的法律根本約束不了上層極少數貴族,大多數平民階層的命運就悲慘沒有保證了。他們殺戮成性以殺人取樂,殺戮方法花養翻新,這樣滋生出無數種殺人方法與酷刑。 唐朝正是各種殘酷狠毒暴行上演的劇場,唐朝是滋生出無數令人髮指刑罰的溫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