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勝鳳雞

龍勝鳳雞

龍勝鳳雞,廣西龍勝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龍勝鳳雞是龍勝縣的瑤族民眾自繁自養、長期選育而形成的一個品種。由於生長在群山環峙、長期與外界隔離的環境下,很少與其它品種雜交,龍勝鳳雞外觀清秀亮麗,肉質細嫩香醇,適應性強,抗病能力強,耐寒且耐粗飼。龍勝鳳雞外形上最顯著的特點,就是“穿褲子”:長至腳踝的脛羽,加上全身華麗的羽毛,野性十足,因而具有獨特的地方優勢。 2011年09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龍勝鳳雞”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信息

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

龍勝鳳雞體軀較短,結構緊湊;具有多種羽色(以淺麻、深麻為主,少數黑羽、黃羽、白羽);青腳,多數有脛羽,部分有鳳頭、鬍鬚等特徵。成年公雞羽毛緊湊,頸羽、鞍羽呈黑羽鑲白邊或鑲黃邊,主翼羽、副翼羽和尾羽多呈黑色並有亮綠色金屬光澤。母雞羽色以淺麻、深麻或黃麻為主,頸部有黑羽鑲白邊或鑲黃邊。

龍勝鳳雞 龍勝鳳雞

宰後肉色肉色多為白色,少量為淺烏;肌肉切面有光澤,具有雞肉固有的色澤及氣味,無異味,皮薄,脂肪少。

內在品質

經檢測,龍勝鳳雞鮮肉中主要營養成分的總脂肪含量明顯較低於其它品種。主要營養成分:蛋白質為22.2—23.9%;總脂肪為0.04—1.6%;灰分為1.01—1.09%。

產地環境

龍勝縣境內山巒重疊,溝谷縱橫,山高坡陡,素有“萬山環峙,五水分流”之說。地勢呈東、南、北三面高而西部低。海拔700—800米,產區成土條件複雜,土壤類型較多,主要耕作土壤pH值在4.5—7.1之間。產區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區,年平均日照時數為1247小時,年平均氣溫為18℃;無霜期314天,相對濕度80%。年降水量1544毫米。適宜龍勝鳳雞生長。

歷史淵源

龍勝鳳雞也叫“瑤山雞”,屬瑤族民眾祖祖輩輩傳統養殖的家禽品種。是瑤族同胞走親訪友的必需品和接待貴客的美味佳肴,也是瑤族民眾婚喪嫁娶等活動的崇尚品,瑤族歷來就有“喊雞”、“放雞”、“敬奉”、“梅山”等與雞有關的風俗活動。龍勝縣境內群山環峙,形成與外界隔離的天然屏障,特別是瑤族同胞大多居住在崇山峻岭的山區,很少與外界接觸,自古就有“無山不瑤”的說法;瑤族同胞很愛美,婦女喜歡穿紅、藍、黃、綠、紫等多種顏色搭配的服裝。“瑤山雞”就是在長期封閉的環境、瑤族特有的傳統風俗以及瑤族民眾對美的崇尚等歷史條件下,瑤族民眾自繁自養、長期的選育而形成的。因其羽毛色彩豐富多樣,外表華麗,也叫鳳雞,有類似鳳凰之意。

據《龍勝縣誌》(1990年版)記載,瑤族於宋朝前已遷入龍勝縣境內,瑤族地區飼養有一種外觀美麗、體型優雅的瑤山雞。龍勝縣境內群山環峙,形成與外界隔離的天然屏障,瑤山雞就是在封閉的環境、瑤族特有的傳統風俗等條件下,經瑤族民眾長期選育形成。因其羽毛色彩豐富多樣、外表華麗,也稱鳳雞,有類似鳳凰之意。同時,瑤族民眾認為吃黃腳、黃皮膚的雞肉會犯病,所以,龍勝鳳雞的皮膚多為白色,脛為黑色或青灰色。

20世紀80年代,龍勝鳳雞的飼養量約26萬隻,此後逐年增長。

2008年,龍勝鳳雞通過認定,成為廣西地方保護品種。

龍勝鳳雞 龍勝鳳雞

2009年,龍勝鳳雞通過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委員會審定,成為國家畜禽品種種質資源,是廣西通過國家審定的5個家禽品種中的其中之一。

生產情況

1999年,龍勝鳳雞飼養量約10萬隻。

2008年,龍勝鳳雞飼養量約45萬隻。

2011年,龍勝鳳雞保護面積2370.8平方千米,年生產總量100多萬隻。

2018年,龍勝縣共發放鳳雞苗40萬羽,開展免費發放鳳雞翠鴨種苗下鄉活動,共送出20萬羽種苗。

產品榮譽

2011年,龍勝鳳雞參加廣州百雞宴獲“優質雞品牌”。

2011年09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龍勝鳳雞”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2012年,龍勝鳳雞參加上海農業展覽館展銷會,受到上海市民的歡迎。

龍勝鳳雞 龍勝鳳雞

2013年,龍勝鳳雞參加第二屆桂林美食評比大賽榮獲“桂林特色食材獎”。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龍勝縣境內的龍勝鎮、和平鄉、泗水鄉、江底鄉、馬堤鄉、偉江鄉、平等鄉、樂江鄉、瓢里鎮、三門鎮等10個鄉鎮119個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09°43′28″—110°21′41″,北緯25°29′21″—26°12′10″。

質量技術要求

(1)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產地環境質量符合《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3095)、《畜禽場環境質量標準》(NY/T388—1999)、《無公害食品畜禽飲用水水質》(NY5027—2001)、《無公害食品畜禽產品加工用水水質》(NY5028—2001)的要求。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符合龍勝鳳雞特徵特性,血緣清楚。

龍勝鳳雞 龍勝鳳雞

(3)生產過程管理:以放養方式飼養,主要生產管理如下:

場址:選擇向陽通風、地域寬廣,地勢高燥,採光充足、隔離條件好的果園或林地或山坡。

設施:按10—15隻/平方米的飼養密度設計雞舍面積,運動場面積比雞舍大1.5倍以上。按每隻雞5—10厘米位置來配備飼養器具。

飼料獸藥:符合《NY5032—2006無公害食品畜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使用準則》和《NY5030—2006無公害食品畜禽飼養獸藥使用準則》。育肥期以當地的玉米、稻穀等農副產品為主要原料,不使用人工合成色素,不餵動物性飼料。

(4)飼養管理:按DB45/T601—2009《雞放牧養殖技術規範》的規定飼養。

(5)產品收穫、產品屠宰技術規程:主要以活禽方式銷售。屠宰加工企業必須符合《肉類加工廠衛生規範》、《畜類屠宰加工通用技術條件》和《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鮮家禽肉生產企業衛生規範》。

(6)生產記錄要求:每批次都應有相關的資料記錄,其內容包括雛雞來源記錄、飼料及飼料添加劑來源及使用記錄、藥物來源及使用情況記錄、免疫檔案及免疫記錄、疾病診療記錄、死亡雞鑑定及無害化處理記錄、屠宰及銷售情況記錄。所有記錄應在清群後保存兩年以上。

專用標誌使用

龍勝鳳雞活禽用腳環標記,腳環上有“龍勝鳳雞”字樣。宰後採用外紙箱和內塑膠封袋包裝,每隻紙箱內裝5—10隻,每隻雞進行真空塑封包裝。包裝上註明產品批號並加注“龍勝鳳雞”字樣。

地域範圍內的龍勝鳳雞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按照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龍勝鳳雞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形式)。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