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法家

齊法家

齊法家是春秋戰國時期在齊國形成的法家派系,是當時齊國的治國思想,主張以法治國,法教兼重。齊法家既重術、勢,又重法、教。齊法家主張“富民”、“商德保民”。就“禮”而言,齊法家主張“禮、法兼容”。齊法家在強調“法治”的同時,還重視“禮”“義”的作用。然後就“刑”而言,齊法家主張“寬刑省禁”。

學派來源

在中國傳統法治文化中,齊國的法治思想獨樹一幟,被稱為東方法家或齊法家。齊國是“功冠群公”的西周王朝開國功臣姜太公的封國,姜太公的祖先伯夷輔佐虞舜,制禮作教,立法設刑,創立始禮法並用的制度。太公封齊,簡禮從俗,法立令行,禮法並用成為齊國傳承不廢的治國之道。管仲輔佐齊桓公治齊,一方面將禮義廉恥作為維繫國家的擎天之柱,張揚禮義廉恥道德教化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強調以法治國,君臣上下貴賤皆從法,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提出以法治國的人。至戰國時期,齊國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運動和百家爭鳴的策源地,繼承弘揚管仲思想的一批稷下先生形成了管仲學派。管仲學派兼重法教的法治思想成為先秦法家學派的最高成就。在稷下學宮“三為祭酒”、深受齊文化薰陶的荀子,還培養出韓非和李斯兩位法家代表人物。

主張

先秦法家主要劃分為“東方法家”即齊法家和“西方法家”即秦晉法家兩大陣營。秦晉法家主張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齊法家主張以法治國,法教兼重;秦晉法家奉法、術、勢為至尊與圭臬,齊法家既重術、勢,又重法、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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