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總微》卷七
【處方】麻黃(去根節)3分,竹茹1分,蘇木1分,蠍梢21個,烏龍土1分。
【製法】上為末。
【功能主治】小兒傷寒在表,服冷藥寒伏於中,危困不得汗。
【用法用量】每服半錢,水5分,煎至3分,溫服,不拘時候。
【摘錄】《衛生總微》卷七
《玉案》卷六
【處方】山木炭、黃連、大黃各等分。
【製法】上為末。
【功能主治】一切湯火傷。
【用法用量】以生桐油調敷患處。
【摘錄】《玉案》卷六
《鄭氏家傳女科萬金方》卷四
【處方】歸尾、赤芍、肉桂、乾薑、黑豆、蒲黃、甘草、生地。
【功能主治】新產胞衣不下,及血暈不省人事,腹中刺痛,敗血攻心,痞滿神昏,或眼閉口噤,或語言狂妄、困頓垂死者。
【用法用量】加童便、酒各半盞煎。或加紅花、蘇木、香附。
【摘錄】《鄭氏家傳女科萬金方》卷四
《聖濟總錄》卷二十一
【處方】附子1枚半兩(燒存性,用冷灰焙,去火毒)。
【製法】上為極細末。
【功能主治】傷寒陰盛隔陽,身冷煩躁,脈細沉緊。
【用法用量】入臘茶1錢匕和勻,分作2服,每服用水1盞,蜜半匙,同煎至6分,放冷服。須臾躁止得睡,汗出為效。
【摘錄】《聖濟總錄》卷二十一
《博濟》卷五
【處方】穿山甲4兩,虎頭骨4兩,洛粉3兩(炒,帶黃色為度),麝香1錢,龍腦1錢,丁香1兩(新瓦焙,微見火氣)。
【製法】上先用瓦罐子1個,投虎骨在罐子內,燒令煙起,次入穿山甲同燒,煙焰起為度,取出放冷,同前藥杵羅令細。
【功能主治】補碎續筋。主治傷折手腳,骨髓衝出。
【用法用量】用小黃米1大合,水2盞,煎成稠粥,續入藥末1字、醋1小杓子,再煎,攪勻後,於損處先著手帕子1條,攤上面覆裹,勿令透氣,再著紙裹3-5重,並油單都裹角,即1伏時1度換,依前法。如無黃米,即以糯米代之。
【注意】忌冷水、濕面,不得針灸。
【摘錄】《博濟》卷五
《保嬰撮要》卷十六
【處方】枇杷葉(去毛)半兩(一雲山枇杷根),川山甲6兩(炒黃或煉存性)。
【製法】上為末。
【功能主治】跌扑傷損,筋骨碎斷,骨折,刀箭蟲傷成瘡。
【用法用量】薑汁水調,或研地黃汁調亦好。跌扑傷損,筋骨碎斷,先端正其骨,以紙攤貼;若骨折,更以薄木片,疏排夾貼,卻將小繩緊縛3日,再用前法,勿去夾板,恐搖動患處,至骨緊牢,方不用板;若被刀箭蟲傷成瘡,並用薑汁和水調貼,如口破以玉珍散填塗。
【摘錄】《保嬰撮要》卷十六
《接骨圖說》
【處方】苦瓠霜(大者,瓣共霜)、鹽梅(2味燒存性)。
【功能主治】墜馬或高墜,腰腳腫痛。
【用法用量】清酒或火酒和,調折痛處。
【摘錄】《接骨圖說》
中藥方劑之黑字類
方劑學,名處方,俗稱湯頭。是中醫在辨證論治中產生的一個處方,根據藥物的性能和相互關係,配伍而成,在同一張方劑中,藥物相同,配伍不同,所產生的方劑不同,故方劑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