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發布決定和命令。
2、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廉政建設以及黨員教育工作,負責基層幹部的培養、考核、推薦工作。
3、組織領導本轄區的精神文明建設,不斷提高居民的文化道德水平,豐富人民民眾的生活。
4、組織制訂和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加強對企業的巨觀管理,指導企業生產、經營、發展。
5、制訂並執行街道財政預決算,加強集體資產的管理,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廣泛培植財源,協稅護稅,發展區域經濟,增加財政收入。
6、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計畫生育工作,嚴格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素質。
7、管理本行政區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普法宣教工作,健全司法調解網路,維護社會秩序,保證轄區社會穩定。
8、負責轄區水利建設等任務的完成。
9、負責轄區內的民政工作,積極開展擁軍優撫和救災賑災活動,組織實施社會福利發展計畫。
10、負責本行政區域教育、文化、衛生等方面的協調發展。
11、負責行政區域的國土管理工作。
12、負責全街的紀檢(監察)工作,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負責徵兵、民兵整組和預備役軍官授銜的初審工作。
13、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指導居委會的工作,抓好基層政權建設。
14、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黨政辦
重點辦
農辦
經濟辦
計生辦
綜治辦
司法所
財政所
安置辦
城管愛衛辦
紀檢監察室
社會事務辦
核算中心
國土所
安監辦
武廣協調辦
城管九中隊
村鎮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