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黃金準官方價格是被中央銀行用作與官方黃金進行有關活動而採用的一種價格。
世界各國中央銀行官方總儲備量(各國中央銀行往往是各國黃金的最大持有者)1998年大約為34000噸把握升浪起點 。按目前生產能力計算,這相當於13年的世界黃金礦產量,並且占已開採的全部黃金存量137400噸的24.7%,這是確定準官方金價的一個重要原因。
準官方價格的分類
1、抵押價格。這是義大利1974年為實現向聯邦德國借款,以自己的黃金作抵押而產生的。抵押價格的確定在現代黃金史上有重要意義。一方面符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每盎司黃金等於35個特別提款權的規定,另一方面又滿足了持有黃金的中央銀行不凍結黃金的需要。實際上這種價格,是由美國對黃金不要“再貨幣化”的要求,與歐洲對黃金“非貨幣化”謹慎要求的組合。借款時,以黃金作抵押,黃金按市場價格作價,再給折扣,在一定程度上金價予以保值,因為有大量黃金在抵押。如果金價下跌,借款期的利息就得高於倫敦同業銀行拆放利率。
2、記賬價格。它是在1971年8月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提出的。由於市場價格的強大吸引力,在市場價格和官方價格之間存在巨大差額的情況下,各國因為其官方黃金儲備定價的需要,都提高了各自的黃金官價,於是就產生了為確定官方儲備的準官記賬價格。在操作中主要有三種方法:(l)按不同折扣標準(以市場淨價或直至30%的折扣)同市場價格聯繫起來,按不同的基礎以不同的調整期來確定金價(分為3個月的平均數.月底平均數等)。(2)以購買價作為定價基礎。(3)有些國家以歷史官價確定,如美國1973年3月定的42.22美元/盎司,一些國家按1969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35美元/盎司來確定。準官方價格在世界黃金交易中已成為一個較為重要的黃金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