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生平
黃道奇,原名黃維中,1924年3月出生於湖南湘潭縣一個富裕家庭。
1945年在重慶加入了進步組織民主同盟,積極投身抗日救亡運動。
1947年7月,光榮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畢業於中山大學社會系。曾任中共 衡陽縣工委書記、湖南人民解放總隊支隊團隊政委。
1948年1月,在 衡陽市開展地下工作。
新中國成立後,先後任衡陽市衡陽縣縣長、衡陽縣委書記、中共湖南省委宣傳部理論教育處處長。
1961年,在反右傾運動中,被錯誤處理下放到湘潭地區農科所工作。
1979年3月,中共湖南省委撤銷了對黃道奇同志的錯誤處分決定。
1979年12月以後,歷任株洲市委統戰部部長、株洲市副市長。
1983年1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1985年7月任第六屆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1988年當選為第七屆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第七屆全國人大代表。
1995年7月,經中央組織部批准離職休養。
逝世信息
中共湖南省委原常委、組織部部長,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副書記,享受省長級醫療待遇的離休幹部黃道奇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11年4月8日5時24分在長沙逝世,享年87歲。
2011年4月11日下午,黃道奇同志遺體告別儀式在長沙明陽山殯儀館舉行。
黃道奇同志逝世後,胡錦濤總書記表示哀悼,習近平、李源潮、朱鎔基、李鐵映、毛致用、夏贊忠、儲波、周伯華、王茂林等分別表示哀悼或敬獻花圈。
社會評價
黃道奇同志把畢生精力都貢獻給了共產主義事業,對黨對人民無限忠誠。在任省委組織部部長期間,他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任人唯賢,堅決貫徹黨中央一系列撥亂反正的方針、政策,清除“左”的影響,認真執行黨的組織工作路線、方針、政策,為我省的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在省人大工作期間,他堅決擁護並認真貫徹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始終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嚴格依法辦事有機統一起來,監督和支持“一府兩院”的工作,堅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為我省的經濟建設、民主法治建設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