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老思想

黃老思想

中國戰國時的哲學、政治思想流派。尊傳說中的黃帝和老子為創始人,故名。黃老之學始於戰國盛於西漢,假託黃帝和老子的思想,實為道家和法家思想結合,併兼采陰陽、儒、墨等諸家觀點而成。《史記•樂毅列傳贊》稱其代表人物有河上丈人、安期生等。黃老之學繼承、改造了老子“道”的思想,認為“道”作為客觀必然性,“虛同為一,恆一而止”,“人皆用之,莫見其形”。在社會政治領域,黃老之學強調“道生法”,主張“是非有分,以法斷之,虛靜謹聽,以法為符”。認為君主應“無為而治”,“省苛事,薄賦斂,毋奪民時”。上述主張在漢初產生了一定影響,出現了“文景之治”。東漢時黃老之學與讖緯迷信相結合,演變為自然長生之道,對原始道教的形成產生了一定影響。

反思與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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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前進猶如一列慣性巨大、人們難以完全控御的列車,在它到達終點之前決不肯減速緩行,而一旦發現到達終點之後再去減速,巨大的慣性已然把列車拖出理想的目標很遠很遠。

漢初的政治家有一句名言:攻守之術不同。短短數語,包含了用鮮血和生命付出的深重代價。秦王朝的建立,標誌著中國古代社會轉型的完成,伴隨著社會轉型期而出現的政治思潮多元化也將劃上句號。但是,當時的多數思想家和政治家似乎並未意識到這一點,對“思想自由”意猶未盡,仍然運用著原來的思維模式,議論政治,品評人物。在思想與權力的交鋒中,思想顯得那樣脆弱,一場規模不大的焚書坑儒,自由的思想就成了專橫權力的刀下之鬼。思想的一統是迫切的政治任務,但用什麼樣的思想去“統”,人們的認識卻不相同。秦代的政治家們不假思索地延用了過去的經驗:以法為教,以吏為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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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邏輯上說,強權政治似乎能使自己的國家得以維持和久存,然而事實上卻恰恰相反。作為中國中古社會開創者的秦朝僅僅存在了16年就亡家亡國,成了中國歷史上最短命的王朝之一。歷史和現實提出了一個令人困惑卻又無法迴避的難題:秦國以排山搗海、摧枯拉朽之勢平滅了不可一世的山東六國,為什麼統一之後“二世而亡”?痛定思痛,人們漸漸悟出了答案。早在漢高祖劉邦馳騁疆場的時候,秦王朝的遺臣陸賈就向劉邦稱道儒家的《詩》 《尚書》劉邦對儒家的一套不以為然,斥道:老子騎馬用刀槍打天下,哪裡用得著什麼《詩》 、《尚書》!在他的話語中仍然帶有當年法家學說的餘音:山東六國講禮義結果愈戰愈弱,秦行法術愈戰愈強。陸賈的回答卻使人耳目一新:騎馬可以打天下,但騎馬能治天下嗎?自古以來,攻守之術不同。假如秦統一中國後改弦更張,行仁義道德之術,秦王朝會滅亡嗎?還有你劉邦的天下嗎?顯然,劉邦與陸賈有著不同的心理背景和心理感受:劉邦得意於建漢業之功,陸賈痛思於秦亡之後。陸賈已經比劉邦先行了一步。

國家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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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無上的國家信仰

選擇什麼樣的對象作為思想中的主宰,這是擺在當時政治家思想家面前的迫切任務。就西漢中期的思想傾向而言,人們選擇的是“天”,董仲舒的“天”學說是這一傾向的傑出代表。

“天”作為政治的信仰對象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淵源。前文已述,西周春秋思想中占主導地位的是“天”信仰,“天”不是指某一個具體的神靈,而是對神靈世界的泛稱,是一個混沌而模糊的宗教概念。這種情形保留到儒家的經典之中,而這些儒家的經典又進一步影響了漢代儒生的思想和政治實踐。但問題是,經過戰國時期無神論思潮的洗禮和蕩滌之後,“天”已經變成了一個泛指自然界的概念,如同荀況所說的“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那樣,它又怎能成為漢代至高無上的具有絕對威權的神靈呢?董仲舒為此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天與陰陽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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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建立以“天”為主宰的政治神學體系,還克服並化解了戰國以來以“陰陽五行”和“氣”為核心範疇的唯物主義哲學體系,並將這些範疇納入其神學體系之中,從而為“天”信仰的重建清理了道路。

在中國古代唯物主義哲學體系中,陰陽指宇宙世界的運動方式和動力,陰與陽的互動作用促使物質世界生生不已,變化萬端。然而,在董仲舒的政治神學中,陰陽變成了“天”的意志的體現,是一種有目的驅動性的力量。

把陰陽說成是天之“道”,用意並不在於解釋物質世界的運動變化,更重要的目的是論證政治活動和政治行為,其中最主要的是德與刑。他提出,陽與德同質,陰與刑同類,陽德居主導地位,陰刑居次輔地位,這是“天之志”。

在這個理論框架中,“五行”與四方、四季相配,不可避免地發生“五”與“四”之間的不協調和矛盾。為了使五行與四方相匹配,董仲舒把“土”置於中間的位置。他解釋說:“土居中央,為之天潤。土者,天之股肱也。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時之事。故五行而四時者,土兼之也。”( 《春秋繁露•五行之義》 )與此同時,董仲舒還把五行與五官、五常、五政聯繫起來,可示之如下:

:司農仁進經術之士,道之義帝王之路
:司馬智進賢聖之士,上知天文
:司營信卑身賤體,夙興夜寐,稱述往古,以厲主意
司徒義臣死君而眾人死父,親有尊卑,位有上下
:司寇禮君臣有位,長幼有序,朝廷有爵

將這些內容納入到前面的框架中去,不難發現董仲舒試圖製作一個政治模式,以便將各方各面的政治內容納入到五行說中去,由此構造一個神學政治理論模式。在《五行順逆》篇中,他論述了政令不善會導致五行的失常;相反, 《五行變救》篇提出當出現五行異常現象時,應當救之義政--五行異常是由於政令不善引起的。尤其是在《五行五事》篇中,董仲舒把五行與君主的所謂“五事”貌、言、視、聽、思結合起來,君主的一行一動都受五行的制約,幾乎成了政治宗教誡條。特別應該注意的是,此篇與《漢書•五行志》所載《五行傳》如出一轍,是否劉歆抄襲了董仲舒之說,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君權天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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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證“天”的神聖性質,其目的是為現實政治服務,是為了論證政治權力的神聖性質。董仲舒鼓吹,在現象世界背後主宰社會的不是人,而是神聖的“天”。但這個政治的最高主宰又不能直接出面指揮社會,唯一的辦法是將權力授予現實的人,這個人就是君主。這就是君權天授論。

上天授命某人為王為君,但上天又不能說話下命令,人何以知曉?有辦法,天會降下祥瑞命符。為了論證祥瑞符命的存在,董氏只得採納讖緯的方法,以證明天命的存在①。上天降命到人間,要落實在某一個真實的人身上,這個真實的人為什麼會得到天命的權力呢?是因為他生來就與眾不同,上天為了治理天下才特意將此人遣降人間的。董仲舒在《三代改制質文》中編造了君權天授的歷史例證。他說,上天將要把大命授予舜的時候,先給舜的祖先賜姓姚。舜的體型也與眾不同,上身比下身長,圓圓的頭腦,並且有兩個瞳子。他生性文質彬彬,孝慈之道純備。上天準備授予禹天命的時候,先給他的祖先賜姓姒。禹出生後的形貌,後背多毛,高高的身材,大腳而善於行走,懂得地形和水文。上天將授命給湯的時候,先給其祖先賜姓子氏,使其女祖先吞玄鳥卵生契。契生來胸前多毛,明於人倫。到了湯的時候,身體高大,足小,生性純仁。上天要授命予文王,先賜給其祖先姓姬,其祖先后稷生來善於農作。到文王的時候,身材高大,生有四乳,大足,天生善長於土壤農功。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讖緯作為一種學術方法實濫觴於董仲舒。

品質與使命

黃老思想《春秋》
“天”不僅是宇宙世界的主宰神和締造神,而且是社會正義的創造神和仁義道德的化身。在答漢武帝的策問中,董氏以《春秋》開篇的“春王正月”四字立說,闡述王道的來源:

“臣謹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於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為也;正者,王之所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為,而下以正其所為,正王道之端云爾。”( 《漢書•董仲舒傳》

這番論證乍看起來十分粗陋荒唐,但其匡扶政治的用心可謂良苦。如果說這樣的論證顯得委婉迂曲的話,他提出的“道之大原出於天”則是非常鮮明的政治綱領。那么“天”或“道”到底具有哪些內涵呢?

位尊而仁。天是至高無上的,但人們無法直觀地見到天如何居高臨下,見到的是天的偉大和仁慈,這實在是至善至美。他說:上天的仁義品質,既表現在它化育萬物上,也表現在它賞罰得當上。董氏認為“覆育萬物,化而生之”,“養而成之,事功無已,終而復始”,是天最基本的品質(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 ),是世界得以存在和發展的前提。 

從名號方面對君主的職責作出了要求。他聲稱:“深察王號之大意,其中有五科:皇科,方科,匡科,黃科,往科。合此五科,以一言謂之王。王者皇也,王者方也,王者匡也,王者黃也,王者往也。是故王意不普大而皇,則道不能正直而方;道不能正直而方,則德不能匡運周遍;德不能匡運周遍,則美不能黃;美不能黃,則四方不能往;四方不能往,則不全於王。故曰:天覆無外,地載兼愛。”( 《春秋繁露•深察名號》 )王與皇、方、匡、黃、往五詞之間是否同源,董仲舒沒有論證,從他的一貫做法來看也沒有必要論證,他認為王應該具有這些品質。隨後,他又對“君”的含義作了類似的說明,認為君道亦有五科:元科原科權科溫科群科。從字面上看,董仲舒對這五科的解釋更為荒唐,但其宗旨則一,要求君主與天合德,平治天下,從而達到國泰民安。

政治與災異

黃老思想黃老思想
在政治神學體系中,世界是屬於“天”的,主宰人類命運的是“天”。當“天”創造了世界和人類社會以後,為了治理萬民把直接管制萬民的權力授予了“天子”——與“天”具有最親近血緣關係的人。然而,這種授權不是無條件的,君主必須秉承上天的旨意,執行上天的道德原則,替上天管理好社會。所以,董仲舒把君主治天下稱之為王者以道配天。他舉例說:“天有四時,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時,通類也。”( 《春秋繁露•四時之副》 )所謂“四時”、“四政”是指春生、夏長、秋收、冬藏,以及與之相類的慶賞罰刑。

“慶賞罰刑各有正處,如春夏秋冬各有時也。四政者不可以相干也,猶四時不可相干也。”(《春秋繁露•四時之副》)類似的話董氏說了很多。除了四時之政外,還有五行之政,前文已述,茲不贅。無論是四時之政還是五行之政,都是一定的政治範式,君主依照這些範式辦事,政興人和;否則,便會有災異。董仲舒說:君主在春天行木政,應該勸農耕桑,發展生產,不奪民時,不刑殺。如果君主這樣做了,上天就會降下祥瑞,草木嘉茂,魚龍祥如。如果君主沒有按照木春之政的要求做,上天就會降下災異:

編造出祥瑞災異說,看似荒唐無稽,以往學者多嗤之以鼻。其實,祥瑞災異說在古代政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調節功能,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進一步考察可以發現,董仲舒把君主的這“五事”進一步與五行牽聯起來,用五行對君主的行為實施約束。《春秋繁露•五行五事》說:

霹靂五種自然現象與五行拴到一起,並把這些現象的異常說成是君主的政治過失所致,其積極意義是隨時對君主的行為有所警示,規範政治的正常運行。這一點,董仲舒直言不諱地表白出來。在《必仁且知》篇中,董氏強調凡是災異都是由於政令不善而致,天不枉現災異。當政治開始出現不善的苗頭時,上天馬上就會降下小災小害以示譴責。如果執政者沒有醒悟察覺的話,上天會降下大災以促使君主悔過自新。如果君主仍然執迷不悟一意孤行,上天會毫不留情地進一步降下災禍,迫使人君改邪歸正。只有到了迫不得已的情況下,上天才會剝奪人君的權位,將天命轉移到他人身上。因此,災異成了君主政治的緊箍咒風向標,君主可以藉此知道政令的臧否和上天對自己的態度。由此而導出的結論是,君主對災異的態度應該是“畏之而不惡”( 《春秋繁露•必仁且知》 ),不諱言自己的過失,知過則改。董仲舒為此編造了一個例子說,楚莊王的時候因為見不到災異反而惴惴不安,他主動向鬼神禱告說:難道上天要使我滅亡嗎?為什麼不指出我的過錯,難道我的罪過大到了不可饒恕的程度嗎?董仲舒讚賞楚莊王的態度,告誡君主應當見微知著,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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