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1980.01——1994.08,浙江省稅務局辦事員、稅政一科副科長,省稅務局副局長(副處級),省稅務局副局長(正處級);
1994.08——1996.01,浙江省地方稅務局副局長;
1996.01——2000.04,浙江省財政廳黨組成員、省地方稅務局副局長;
2000.04——2002.05,浙江省財政廳黨組副書記、省地方稅務局副局長;
2002.05——2003.02,浙江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副書記、省地方稅務局副局長;
2003.02——2008.01,浙江省財政廳廳長、黨組書記、省地方稅務局局長;
2008.01——2012.06,浙江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兼秘書長;
2012.06——2013.01,浙江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2013.01——2016.01,浙江省副省長。
2016.01——2016.08,浙江省副省長、黨組成員,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2016.08——,浙江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中共十七大代表,中共浙江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候補委員(2003年12月23日遞補省委委員)、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
工作分工
負責國土資源、農村、農業、林業、水利、糧食、海洋與漁業、扶貧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省糧食局、省農科院、省地勘局、省測繪與地理信息局。
聯繫省農辦、省供銷社、省地震局、省氣象局。
任免信息
2016年8月26日,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在杭舉行。會議經審議並以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黃旭明請求辭去浙江省副省長職務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