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旭明[浙江省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

黃旭明[浙江省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

黃旭明,男,漢族,1955年11月生,浙江諸暨人,1976年2月參加工作,1979年畢業於浙江財政銀行學院(浙江財經大學前身)財政專業,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大學畢業,香港理工大學EMBA畢業,工商管理碩士,會計師。現任浙江省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黃旭明黃旭明

1980.01——1994.08,浙江省稅務局辦事員、稅政一科副科長,省稅務局副局長(副處級),省稅務局副局長(正處級);
1994.08——1996.01,浙江省地方稅務局副局長;
1996.01——2000.04,浙江省財政廳黨組成員、省地方稅務局副局長;
2000.04——2002.05,浙江省財政廳黨組副書記、省地方稅務局副局長;
2002.05——2003.02,浙江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副書記、省地方稅務局副局長;
2003.02——2008.01,浙江省財政廳廳長、黨組書記、省地方稅務局局長;
2008.01——2012.06,浙江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兼秘書長;
2012.06——2013.01,浙江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2013.01——2016.01,浙江省副省長

2016.01——浙江省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工作分工

負責國土資源、農村、農業、林業、水利糧食海洋與漁業扶貧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省糧食局、省農科院、省地勘局、省測繪與地理信息局。
聯繫省農辦、省供銷社、省地震局、省氣象局。

職位變動

2008年1月20日在政協浙江省第十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當選為政協浙江省委員會副主席兼秘書長。
2012年6月28,政協第十屆浙江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同意黃旭明辭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屆浙江省委員會秘書長職務。
2013年1月31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黃旭明為浙江省副省長。
中共十七大代表,中共浙江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候補委員(2003年12月23日遞補省委委員)、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16年1月27日,浙江省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浙江省副省長黃旭明當選省政協第十一屆委員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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