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黃山市紅十字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是政府在人道領域的助手,由市政府領導聯繫,不定機構級別,列入全額預算事業單位管理序列。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紅十字會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我市紅十字會工作發展規劃、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按照《中國紅十字會章程》,依法指導全市各級紅十字會工作。
(三)開展備災救災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協助政府實施賑災救援。
(四)開展人道領域內的社區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組織開展民眾性初級衛生救護訓練和現場急救工作,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災、防病知識;按照省紅十字會的部署,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
(五)依法開展與國外紅十字會組織、紅新月會及港、澳、台紅十字會組織的合作與交流活動。
(六)組織管理全市紅十字會志願者隊伍,開展無償獻血的宣傳推動工作,開展骨髓移植和遺體(器官)捐獻工作。
(七)開展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揚人道主義精神的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八)完成市政府和安徽省紅十字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部門設定
市紅十字會機關內設賑濟救護部(辦公室),其職責為:
負責國家和省有關紅十字會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宣傳、檢查、督促、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國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的實施;組織、開展重大宣傳活動;負責指導全市紅十字會組織發展和建設以及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組織和指導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協助會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文字、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保密、計算機網路建設;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資產、財務工作及國內外捐助款項的審計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紅十字組織的聯繫、交流與合作工作。
負責全市各地自然災害的調查和向省紅十字會報告災情,擬定救災和申請備災工作援助計畫,開展救災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的人道主義援助;指導全市各級紅十字會救災備災工作;負責國內外救災款物的接收、儲備、管理、分配、轉運及救災物資的採購;配合上級紅十字會進行救災款物的審計工作;組織開展民眾性衛生救護訓練,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災避險、防病知識,建立全市自救互救網路;組織紅十字會員和志願者開展社區紅十字服務及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負責組織開展無償獻血、骨髓移植和遺體(器官)捐獻工作;依法開展社會募捐和人道救助活動;依法接受和管理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款項,深入持久地開展“博愛在江淮”公益募捐和救助活動;管理市紅十字會專項救助基金,負責紅十字會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
辦公地址
屯溪區北海路17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