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女嫖娼案”
為證明清白,麻旦旦自己去醫院做了檢查,證明自己還是處女。2月9日,鹹陽市公安局有關人員將麻旦旦帶到醫院,醫院再次證明麻旦旦是處女,鹹陽市公安局遂撤銷了涇陽縣公安局的錯誤裁決。 此後,麻旦旦將涇陽縣、鹹陽市兩級公安局告上法院,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500萬元。
5月19日,鹹陽市秦都區法院一審判決賠償74元。2001年12月11日二審法院,陝西省鹹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經過審理判令,涇陽縣公安局支付麻旦旦違法限制人身自由兩天的賠償金74.66元,加上醫療費、交通費、住宿費以及180天的誤工費共9135元整。同時法院駁回麻旦旦要求的500萬元精神傷害賠償和公安局在媒體上公開道歉等訴訟請求。法院審理認為,麻旦旦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不符合國家賠償法規定,請求公安機關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也沒有事實依據。
後續:
受害者麻旦旦,在滬經過多名心理、精神病學專家的“旅遊快樂療法”治療後,身心逐步得到康復。與此同時,上海浦東一家國有公司正式錄取麻旦旦為公司的員工,為此麻旦旦還特意改換姓名,開始了她的全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