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商務局

概述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麗水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91;2010&#93;118號),設立麗水市商務局。市商務局是主管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地址:麗水市行政中心4樓(花園路1號)

麗水市行政中心4樓(花園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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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我市相關的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研究國內外經濟發展趨勢,負責擬訂經濟對外開放戰略和開拓國內市場發展戰略,協調經濟對外開放布局;擬訂並實施全市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負責按規定承擔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各類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推進流通標準化、信息化。
(二)負責推動內外貿融合,推進國內外市場的開拓,促進市場信息平台和行銷網路建設。負責全市流通產業促進體系建設,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現代會展、電子商務等流通方式發展;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進流通體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業,促進中小流通企業發展。負責商品市場的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進農產品市場升級改造。
(三)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照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的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
(四)負責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規定承擔商務領域行政綜合執法,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工作;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和酒類流通、藥品流通的相關工作;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負責綜合協調有關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具體工作,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建立健全對外貿易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指導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案件的應訴應對及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有關產業安全方面工作;負責國際貿易壁壘的應對和對外貿易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反壟斷法律、法規,依法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做好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開展多雙邊競爭、貿易政策交流與合作。
(五)負責制定全市成品油倉儲和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成品油經營許可的初審上報以及市場運行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推廣使用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促進對外貿易發展方式轉變;推動我市出口品牌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在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和國際貨代企業的備案登記,審核、管理國(境)外非企業經營組織常駐本市代表機構;管理進出口商品配額和許可證;指導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負責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規範機電產品出口秩序;指導國家、省和市級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基地建設;參與大通關建設和對外經貿便利化工作。
(七)指導國際服務貿易發展和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指導國際服務外包工作,推動國際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推進技術進出口、文化產品與服務出口。
(八)指導外商投資工作,推動產業調整和技術升級;指導和組織對外招商工作,審核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契約/章程及其變更事項;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和分析工作;牽頭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
(九)促進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依法審核在境外投資企業(機構)的設立,負責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業務;承擔外派勞務和本市公民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牽頭處置境外經貿糾紛和突發事件;負責多雙邊援助和對外援助工作。
(十)推進我市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多雙邊經貿往來與合作,促進經貿聯繫;牽頭組織赴國(境)外重大經貿交流活動;聯繫境外麗水商會
(十一)負責協調貿促會、檢驗檢疫、海關、質量技術監督、銀行、外匯、出口信用保險、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指導國內貿易和對外經貿中介機構及相關社會團體工作。負責全市省級及以上開發區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日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牽頭審核報批國家級開發區、省級經濟開發區的設立、升級和區域調整;負責開發區投資環境綜合評價和考核工作;監測分析開發區運行情況;參與研究制定全市開發區發展規劃和促進政策。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市商務局行政編制18名(含派駐紀檢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8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商務局設6個職能處室:

辦公室

(掛行政審批處牌子)。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和後勤事務;負責局務工作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與督辦;承擔政務公開、政務督辦、公文管理、秘書事務、政府採購以及局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出國政審、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協調管理全市商務系統政務信息;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參與研究分析國際、國內商務形勢和發展趨勢,參與組織擬訂我市商務發展的規範性檔案和規劃、實施意見;負責處理行政複議案件;承擔來信來訪、安全保衛、綜合治理等維穩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的日常工作和綜合管理;負責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申報材料的初審、受理以及組織協調聯辦、驗收等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核准、審查)和管理。

綜合處

組織擬訂本市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的年度總量計畫;提出年度境內外重大商務活動、展會、出國(境)任務、各類專項資金、扶持資金的計畫建議;承擔局機關財務會計工作;編制預決算並執行預算;承擔本部門的資金管理、基本建設和內部審計工作。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的建議;承擔政務信息工作、商務工作的對外宣傳及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擔全局網站和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研究經濟全球化、對外開放、區域經濟合作、現代市場體系建設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中長期發展規劃、發展戰略並提出對策建議,擬訂全市商務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研究擴大對外開放、國內外貿易流通體制改革、健全現代市場體系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協調課題調研工作;組織有關法律培訓、宣傳,協調處理涉及本局的法律事務。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的財稅、金融、外匯、保險政策;牽頭擬訂全市促進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管理各項商務發展基金;提出年度各類考核目標、扶持資金的計畫建議,承擔商務工作績效評估,負責市本級扶持資金的申報和審核。

對外貿易處

(掛進出口公平貿易處牌子)。擬訂並實施全市對外貿易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全市進出口狀況,提出建設外貿強市的建議,推動外貿提質轉型;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承擔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承擔國際會展業的行業管理;指導和組織企業參加商務系統外貿洽談會、展銷會、交易會等;承擔全市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出口促進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對外貿易的扶持政策,參與審核、申報中央、省級各類外貿扶持資金;推進出口品牌體系建設;協助處理國際貿易糾紛;參與我市大通關建設和對外經貿便利化工作。依法承擔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相關工作和事務;承擔對外貿易預警機制建設和國際貿易壁壘的應對工作;指導協調境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組織開展WTO規則及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宣傳、培訓和諮詢;承擔與對外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調查應對工作。依法對我市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根據上級商務部門委託,開展經營者集中的調查工作;依法調查對外貿易中的壟斷行為,並採取必要措施消除危害;指導我市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外商投資與服務貿易處

(掛開發區處牌子)。參與制定全市吸收外資、開發區、服務外包的發展規劃;擬訂全市外商投資、開發區、服務外包的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組織對外招商工作;承擔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契約/章程及其變更事項的審批;督促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情況;承擔外資管理相關工作,協助處理外商投資糾紛;建立全市外資項目招商管理系統,對重大項目進行跟蹤和促進;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工作;牽頭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及分析;承擔全市利用外資工作聯席協調會議的有關工作;指導協調外商投資企業參加貿易展銷會、洽談會等;指導全市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研究推廣各種新貿易方式;承擔國際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動技術進出口、文化產品與服務出口;推動服務外包發展和平台建設;綜合協調、指導和管理全市省級經濟開發區;承擔報批開發區的設立、升級和區域調整的有關工作;指導開發區的招商引資工作;監測分析開發區運行情況,承擔開發區投資環境綜合評價和考核工作;承擔全市外商投資、開發區和服務貿易的統計和分析工作。
(五)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處。擬訂並執行全市對外投資、對外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管理和監督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項目設計諮詢、對外投資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組織實施外經經營權資格年檢;負責全市對外承包工程、項目設計諮詢、對外投資等經濟合作的統計分析;負責指導境外投資發展工作;承擔本市公民出境就業管理,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指導市內企業到境外開展加工貿易、資源開發、設立工業園區、建立國際行銷網路、開展跨國併購、設立專業市場及產品行銷展示中心;負責境外企業和機構的年檢、年審、信息服務和交流工作;承擔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統計及分析;協助處理境外經貿類糾紛。
(六)市場體系建設與運行調節處。推進流通領域標準化建設;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規範商業領域投資的市場準入程式,審核上報外商投資商業領域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項;加強商品市場的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指導城鄉商業網點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農產品市場的升級改造;推進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監督管理拍賣、典當、租賃、內資直銷、汽車、舊貨等特殊流通行業。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規定承擔商務領域行政綜合執法,指導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承擔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承擔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參與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工作。起草有關市場運行調節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全市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提出市場調控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的進口管理工作;承擔市級商品豬基地建設和肉類、食糖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級國家儲備工作;指導“三綠工程”,承擔“菜籃子”產品流通的行業管理;協調酒類流通管理工作;承擔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生豬定點屠宰行業管理和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開展產業損害調查工作;建立產業損害預警機制,開展產業競爭力調查、產業安全應對與效果評估,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

直屬機構

市商貿發展辦公室

為市商務局直屬相當於正科級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核定編制4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1名。

主要職責

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研究擬訂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現代會展、電子商務等流通方式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百貨業等傳統流通業態行業管理;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指導流通體制和流通企業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業,促進中小流通企業發展,培育老字號等商貿品牌;承擔全市加油站和倉儲行業發展規劃的制定並實施,承擔成品油經營許可的初審上報以及市場運行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推廣使用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承擔國內會展行業管理;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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