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麗水市委辦公室、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景寧畲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麗委辦〔2011〕41號),設定景寧畲族自治縣經濟商務局,掛景寧畲族自治縣中小企業局、景寧畲族自治縣政府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
景寧縣經濟商務局是負責調節全縣近期國民經濟運行、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主管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經濟技術交流合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經濟運行調節和信息化工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與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監測、分析全縣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提出並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建議。
(三)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組織制定和實施地方性產業政策及專項產業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調整方案;確定、組織培育縣重點骨幹企業;制定工業、外經貿、商貿和經濟技術合作交流方面的綜合性經濟運行政策措施,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四)指導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規範企業行為規則,促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參與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負責做好企業服務工作。
(五)規劃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負責招商引資項目庫建設,開展招商引資工作;參與提出促進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實施多元化戰略的政策建議。
(六)負責工業園區建設的指導、協調、考核和統計工作,指導重點骨幹企業和成長型中小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工業產品質量管理,編制全縣重點產品創優規劃,負責全縣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管理。
(七)指導和管理對外貿易經濟工作,歸口管理對外勞務合作,承包工程;負責審核在境外設立經貿機構,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審核外經貿發展基金的使用、稽核,歸口管理、組織境外對外經貿洽談會、展銷會,負責管理外商邀請工作。
(八)制定企業技術進步的方針、政策,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
(九)研究和指導全縣流通體制改革,編制商貿流通規劃,組織和指導協調各項市場的整治活動,完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重要物資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
(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區域食品安全相關管理工作。
(十一)實施行業管理,負責全縣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培育、建設、指導。組織制定行業規劃和行業規章草案。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環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等法律,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組織擬訂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審定後組織實施;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和發展,促進企業清潔生產。
(十三)負責指導二輕(手工業)聯社資產管理,負責聯社投資興辦企業管理及資金運作監督。
(十四)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工作,負責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工作;負責全縣室內裝飾行業管理。負責報廢汽車管理、廢舊物資再生利用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建立煤電油運等要素保障機制,負責全縣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的協調工作,指導工業循環經濟、清潔生產新能源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全縣電力工業行政管理。
(十六)研究制定我縣與外地開展區域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的有關政策規定和辦法,組織實施經濟技術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資活動。
(十七)負責組織,協調全縣信息產業工作,參與信息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承擔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行政職能;負責研究信息產業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的發展戰略、總體布局、產業政策,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對信息網路建設實行巨觀管理。
(十八)負責經貿系統人武工作。
(十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介紹
景寧縣經濟商務局是負責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運行、指導推進全縣企業信息化工作、主管全縣工業商貿經濟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 科學監測、正確分析全縣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提出並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制訂全縣工業園區、鄉鎮工業功能區及中小企業創業孵化載體建設發展規劃,引導各類工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
(三)組織起草工業、商貿等綜合性經濟檔案草案和政策意見,經政府審議批准後組織實施;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四)指導全縣工業、商貿行業管理,聯繫和指導全縣工商行業協會;指導牆體材料改革和管理工作。
(五)指導全縣企業技術進步工作;研究提出企業技術創新和改造的指導意見,組織編制、下達和實施技術改造投資、技術引進與消化吸收。
(六)研究和指導全縣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提出規範流通秩序和市場規則及促進商貿流通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指導和培育各類流通組織形式。
(七)負責協調研究和組織引導發展循環經濟,引導企業實施清潔生產;負責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推進節能型社會建設;負責協調製定環境保護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參與協調工業環境保護與產業發展工作;
(八)指導、協調、綜合管理全縣對外經貿工作;研究制定我縣對外經貿政策、規章、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全縣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制定全縣外經貿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
(九)管理本局機關和直屬企事業單位的黨建、紀檢、監察、人事、勞動工資、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