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片。
適應症
本品為中等強度的鎮痛藥。適用於偏頭痛,三叉神經痛,牙痛,炎症性疼痛,神經痛,月經痛,關節痛,外傷性疼痛,手術後疼痛,以及癌症痛(屬二階梯鎮痛藥)等。
規格
30mg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30~60mg,一日90~180mg;小兒每次1mg/kg;疼痛劇烈時用量可酌增。
對於慢性中重度癌痛病人,劑量可逐漸增加。首次及總量可以不受常規劑量的限制。
不良反應
1.少數病人可見有噁心、眩暈或睏倦、黃視、全身發麻感等,停藥後可消失。
2.本品引起依賴性的傾向與嗎啡類藥相比為低,據臨床報導,連續使用本品,可耐受和成癮,故不可濫用。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國家特殊管理的第一類精神藥品,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對精神藥品的管理條例,按規定開寫精神藥品處方和供應、管理本類藥品,防止濫用。
2.醫療機構使用該藥醫生處方量每次不應超過3日常用量。處方留存兩年備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尚不明確。
藥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確。
藥理毒理
本品為速效鎮痛藥,鎮痛作用為嗎啡的1/3,但比解熱鎮痛藥強,為氨基比林的4~20倍。對皮膚、黏膜、運動器官(包括關節、肌肉、肌腱等)的疼痛有明顯的抑制作用,對內臟器官疼痛的鎮痛效果較差。無抑制腸蠕動作用,對平滑肌痙攣的鎮痛效果差。與嗎啡相比,本品不易成癮,但有不同程度的耐受性。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後,易由胃腸道吸收,口服後10~30分鐘起效,鎮痛效果維持3~6小時。本品主要以代謝形式從尿與糞便中排出。
貯藏
密封,在乾燥處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