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魚台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濟室字〔2010〕11號)和《中共魚台縣委、魚台縣人民政府關於魚台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魚發〔2010〕21號),設立魚台縣發展和改革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三)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糧食(含食用油,下同)儲備體系,健全糧食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
(四)增加對地方投資地方受益、價格變動具有區域性影響的供水、供熱、燃氣、公交、有線電視等部分公用公益事業和城市基礎設施價格制定職責。
(五)增加反價格壟斷執法的職責。
(六)加強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使用以及相關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主要職責
1、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分析全縣及國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2、負責監測全縣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落實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統籌協調經濟和社會發展,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匯總分析全縣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研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組織研究重大價格政策措施,監督國家、省價格政策的貫徹執行;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研究提出運用經濟槓桿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4、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組織實施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的有關工作;擬訂投融資、計畫、價格等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研究所有制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和國民經濟市場化的重大問題;提出推動非國有經濟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建議。
5、承擔規劃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省、市、縣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外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的初審、核准以及轉報工作;安排縣財政撥款建設項目和縣重大建設項目;管理和安排縣重點建設資金;安排縣級財政投資的基本建設資金和投資計畫;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託承擔市基本建設基金項目、市重點項目建設調控資金、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貸款項目管理的相關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以及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工作;按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招投標的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對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6、推進全縣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銜接平衡農村經濟、工業、能源、交通、高技術產業、服務業等發展規劃,監督規劃的實施,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配合有關部門提出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
7、承擔組織編制全縣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負責提出區域經濟聯合與經濟協作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負責地區經濟協作工作的統籌協調;負責組織擬訂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縣域經濟發展工作;牽頭組織對口支援工作。
8、承擔全縣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銜接平衡、匯總編制國內外貿易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下達的糧食、棉花等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按照國家、省、市、縣擬訂的戰略物資儲備計畫,負責組織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糧食、棉花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縣級儲備計畫;綜合平衡各類重要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總體布局,引導和調控市場。
9、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10、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服務業總體規劃;提出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指導有關部門編制服務業專項規劃;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服務業市場準入有關規定和管理措施;負責銜接國家、省、市有關規劃,指導地方服務業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對服務業相關部門的組織協調和巨觀指導;督促落實有關服務業法律法規、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調度分析服務業有關情況,研究提出解決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指導服務業政策性貸款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服務業重點示範項目。
11、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提出全縣經濟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和政策。
12、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發展和改革局設定7個職能科室、下屬2個事業單位。
主要科室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局機關文秘、督查督辦、會務、電子政務、信息、宣傳、信訪、檔案、保密、機要通信、財務、資產管理、機關後勤服務;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黨群等工作。
負責人:曹慧
綜合規劃科
負責有關政策性檔案、重要文稿的起草和信息發布;組織、參與、協調有關政策性、規範性檔案的起草;負責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負責組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承辦機關法律事務。分析研究全縣及國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組織研究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負責組織系統內重大課題的調研;組織研究並提出全縣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對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參與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等有關前期論證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產業政策,組織擬訂全縣綜合性產業政策,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情況。提出全縣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起草、審核有關綜合性文字材料。研究提出全縣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和有關重點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匯總編制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申報、安排高技術產業項目,組織推動國民經濟、新興產業的形成。
固定資產投資科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研究擬訂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提出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安排縣級財政性投資的基本建設資金和投資計畫,協調指導專項建設資金和政策性固定資產投資貸款的使用方向;負責管理和安排縣重點建設資金;協調指導全縣投資項目諮詢工作。研究國際資本的動態,監測全縣利用外資的狀況,提出利用外資戰略,研究協調有關重大政策;提出全縣利用外資規劃和年度計畫;審查上報、核准全縣外商投資項目和申報國外貸款項目;申報境外投資項目;負責有關內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申請工作。負責對縣重大項目和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進行稽查;受上級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託負責或配合對國家和省、市出資的魚台縣項目的稽查工作,指導全縣建設項目的稽查工作。
負責人:肖艷俠
工交財貿科
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及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分析預測產業現狀和發展趨勢;銜接平衡、匯總編制全縣工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全縣能源、交通運輸的發展戰略、政策和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銜接平衡全縣能源、交通發展規劃,提出有關重點行業的專項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規劃有關重大項目布局;監測和分析能源、交通發展建設狀況;提出全縣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縣內全社會資金平衡;研究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以及有關體制改革問題,對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並提出建議。
監測和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調控;提出全縣內外貿的發展戰略、規劃;負責糧食、棉花等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計畫及進口關稅配額的管理;編制縣級糧食、棉花儲備計畫,指導監督採購、儲備、輪換和投放;組織擬定全縣性重要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引導和調控市場;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協調工作;擬訂並協調縣級重要物資儲備計畫。
負責人:董旭
經濟發展科
組織擬訂全縣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及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實現經濟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和協調全縣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和生態環境建設與整治、防災減災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審核申報保稅區(保稅倉庫)和各類開發區的設立;承擔區域性綜合規劃治理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政策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全縣農業、林業、水利、氣象、農機、漁業等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生態環境建設規劃;綜合協調農業利用外資重大項目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社會發展戰略和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提出有關體制改革建議;研究擬訂全縣經濟合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縣際間經濟技術合作;組織協調全縣國內招商引資和重大經濟技術洽談活動;負責縣際間區域經濟協作組織及友好關係單位的日常聯絡和協調工作;研究擬訂全縣對口支援工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研究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的有關工作;組織推進風險投資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風險投資機制;組織研究非國有經濟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承擔城鄉統籌發展改革和小城鎮綜合改革的調研與指導工作;研究提出全縣融資政策建議,參與證券發行、流通政策和對金融市場的規範化、法制化管理;負責全縣非上市公司企業債券發行計畫的審核、上報;參與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全縣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調控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
負責人:周建軍
社會事業科
研究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和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銜接平衡社會發展規劃,匯總編制人口、教育等社會事業發展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教育、衛生、體育、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組織開展社會發展水平綜合評價工作;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推進社會事業發展。
負責人:肖艷俠
縣服務業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縣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服務業總體規劃;研究提出服務業市場準入有關規定;負責對服務業相關部門的組織協調和巨觀指導;對服務業有關法律法規、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落實;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務業投入和擴大服務業就業規模的政策措施;負責安排服務業引導資金項目。
負責人:張立強
下屬單位職責
重點項目辦公室
研究擬定全縣重點項目名單,參與項目前期研究和論證;監督檢查重點項目的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控制;貫徹國家《招標投標法》,指導協調全縣投標工作,制定完善全縣招投標管理辦法;組織審核縣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投標方案,依法對縣重點項目,國家和省、市政府出資重大建設項目的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負責人:王賀
信息中心
負責對全縣巨觀經濟運行進行檢測、預測和分析;研究縣內外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難點、重點和熱點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掌握了解全縣經濟運行狀況和信息需求,提出加快經濟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對策、建議,規範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辦法。
負責人:王賀